兩岸談判破裂 投資保障協議無法如期簽署

海峽兩岸政府原本看好在12月17日的第六次江陳會簽訂「投資保障協議」和「醫療衛生合作協議」,但最新消息顯示,由於兩岸在認知上仍有很大差距,「投資保障協議」可能簽不成了,第六次江陳會可能只簽定一項「醫療衛生合作協議」,而成為歷來成果最少的一次。

據瞭解,雙方協商破局最關鍵的原因是在「爭端解決」的部分,臺灣堅持應該把「國際仲裁條款」納入,有關仲裁機構的選定願意退讓,從世界銀行改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最後甚至願意改為民間性質的國際商會,但還是沒有辦法獲得大陸的同意。

大陸堅持,大陸已經通過「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足以保障台商投資權益,拒絕納入國際仲裁,隱含主權的爭議,雙方意見差距太大;此外,大陸希望臺灣對大陸資金入臺可以大幅鬆綁,並適用最惠國待遇,但臺灣不同意,也是「投資保障協議」無法簽署的關鍵。

對於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可能簽不成,臺灣工商界都表示遺憾。不過據透露,兩岸政府不排除在第六次江陳會中繼續交換意見,最後針對有共識的部分發表「共同聲明」或「共同新聞稿」,作為未來繼續協商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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