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垃圾分類回收管理嚴格
據日本《中文導報》報導,日本的垃圾分類標準嚴格而細緻,包括資源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危險垃圾、塑料垃圾、金屬垃圾和粗大垃圾等等。就垃圾回收管理,數年前日本各地就開始制訂並執行了相關條例。日前個別回華人收業者心存僥倖,違反相關規定,擅自「撿走」可資源垃圾,或被警告或被逮捕。
10月13日,金澤東警察署逮捕一名38歲的中國人男子,他成為金澤市去年4月《頒布廢棄物管理條例》以來,因違反該條例遭捕的「第一人」。這名男子來自大阪府枚方市,被捕前常常開卡車到石川縣金澤市周邊撿廢金屬,據稱 「每月有10萬至18萬收入」。
金澤市規定,擅自拿走廢棄物,如被發現 4次可以逮捕,這名被捕男子此前已被多次警告。
金澤市循環推進科表示,金澤市的垃圾放置場,金屬製品垃圾和小型家電等資源垃圾常常被人拿走。拉走這些資源垃圾分拆後賣給回收業者。拆分下來不能變賣垃圾,要麼非法丟棄,要麼在荒野燃燒掉,嚴重污染了環境。
自去年頒布管理條例以來,有30人已被警告,其中有2人被發現有3次違規行為。這些人中,有半數以上是中國人,6至7成來自了關西地區。
今年9月,一名中國人男性往卡車裡搬運廢品時被金澤市工作人員制止,該男性對工作人員施暴,最後被巡邏的警察控制。
據金屬回收業者表示,廢金屬的價格是2噸卡車裝(載重約600公斤)約為2500日元,金屬按種類分拆後,價格倍增。如果是鋁材,300公斤約2.5 萬日元,銅線700公斤約14萬日元。有中國人撿到廢棄的平底鍋和電線,把上面的塑膠燒掉後就拿去賣。
今年6月15日,一名在長野市居住的59歲中國人男子被書面送檢,只因為這名男子搬走了垃圾放置處的廢棄自行車和石油爐。因而他成為去年7月長野市頒布相關條例後第一個被送檢的人。該市生活環境科表示,這名男子此前就因非法拿走資源垃圾而被警告。
有環境保護人士認為,七八年前,變賣零配件是日本廢舊家電的主要歸宿,剩下的材料就被當成廢品直接燃燒或掩埋,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但現在日本正規的回收公司已能將回收物中的不可循環、不可焚燒的廢棄物控制在了非常小的範圍內,這些殘留物統一送到填埋場填埋。而可燃物在焚燒後可作為製作水泥的原料等方式處理。對於那些散兵游勇式的非正規業者,他們處理電器等可循環垃圾並不科學,會對環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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