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槍行凶殺人,案件無人敢管,後臺竟是地委政法書記

在河南襄城縣發生一起持槍行凶案,佘永傑手持手槍糾集十幾個人,闖進李東堯家,懷疑鐵玉枝、宋二增大門上貼白紙,是李東堯所為,到李東堯家用李東堯家鐵鍬、木棍毆打李東堯,鍬把木棍打斷成數段,致使李東堯昏迷,並向李東堯身上連開三槍,後來李東堯家人從李東堯棉上衣內取出彈頭並交給原派出所長王一立,辦案人員田紹卿,王講濤等人,灼彈棉衣現李東堯仍保存,經縣法醫縣醫院和縣骨科醫院檢查李東堯全身被暴徒多處打傷,兩眼腫脹、右側前肋軟骨骨折,右腿膝關節腓骨骨折,腦顱鑑定為輕傷。

當事人報案後,凶手宋二增被公安機關拘留,然而不到半個月就被公安局釋放,持槍凶手佘永傑且一直在家,公安局一直不予抓捕,逍遙法外。當李東堯追問案情進展時,辦案人員態度冷漠,無奈之下,李東堯的事反映到縣裡,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竟無人敢管。

從此李東堯一直奔波在伸冤路上,現任縣政法委書記尹二軍關注此案,並承諾一個月給李東堯結果,省督察科高欣處長受理了佘永傑持槍行凶案,至今仍無結果,原因是盧自然(案件發生時襄城縣常務副縣長,現任許昌市政法委副書記和宋二傑有裙帶關係,)盧自然利用職權關係強行干涉和操縱,保護佘永傑的持槍犯罪行為,致使李東堯伸冤之路漫長而坎坷,從襄城縣到市裡到省裡到北京,李東堯到處碰壁,問題得不到解決。現在李東堯仍在北京上訪,以下是他自己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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