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七口親人是這樣被餓死的

我們一家的變故發生在1952年的土地改革。父親接手當家時,家裡有三四十畝地。土改工作隊進村之後,訪貧問苦,扎根串連,很快摸清我們家的底細:當地首屈一指的土牆瓦屋,倉裡有糧,罐裡有油,圈裡有豬,不僅土地多,而且雇長工、請短工。雇工就有剝削,剝削就是地主。工作隊發動群眾訴苦,將我父親批鬥一陣,理所當然劃為地主。更要命的是父親還有二房,便被認定為霸佔民女。於是這個只會讀詩文、從不與人紅臉的文弱書生被定性為地主惡霸。

民兵一繩子把父親捆到官渡區公所關了起來。在關押的幾天裡,由家住官渡的一個姑姑每天給父親送飯。老家乾溝自然村的村民,念及我父親樂於助人、興辦學堂,便經過商議,利用送公糧到官渡鎮的機會,聯名具保我父柯大本。區公所派員核查後,居然接受民意,把我父親放了。

可是不久,鄉政府又派民兵到我家,命我們一家人到堂屋集中,將父親單獨另關一個單間,由民兵持戒專人看守。土改工作隊在堂屋向我們一家八口人鄭重宣布:瓦屋房沒收,上山住岩洞去。並要我們只能老老實實,不准亂說亂動。然後民兵從我家拿出一口原來煮豬食的破鍋,一個背簍,一缽沒吃完的「合渣」,還有一口袋苞谷皮磨成的粉子(我家原來餵豬的),命令我們立即走人。

在民兵的監督之下,我們一家來到離家十幾里的一個無名山頭。我們離家後,父親在村裡被群眾大會鬥爭過幾次,最終由我母親陪斗之後,被押送到官渡區公所。不久被判刑,解押到沙洋勞改農場勞改。後來的事實證明,壞事變成了好事,他因沒留在本鄉,卻因而留下一條活命。刑滿後父親不想回老家,一則有愧於自己的過去,無顏面對一家7條冤魂;二則從心底感激勞改農場依法辦事,讓他保住一條性命並獲得新生,便決意留在「新人隊」。

我媽被攆上山之前設法帶了火種,那口破鍋能把野菜和少量苞谷皮煮熟,一家人就在山上暫活下來。可是沒兩天,又一批民兵上山通知:馬上開群眾大會鬥爭柯大本,柯艾氏(我小媽)下山陪鬥。小媽以自己女兒尚幼,不能久離為由,寧死不下山。民兵們也還通情達理,就要柯曾氏(我媽)下山陪鬥。不幸的是,他們發現我們居然還能生火煮菜、搭棚避風,日子過得還蠻「滋潤」,就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我們那口破鍋砸了,留下兩個民兵把我們一家攆到一個叫「磨棹地」的更高、更荒涼的山頭上,那裡周圍十幾里沒有一人。我媽知道那個地方荒涼,已經預知我們家只有死路一條了。被帶走陪斗前媽媽悄悄對我說:「玉泉,你機靈,懂事,不要一家都餓死在那個山上,悄悄投奔你外婆去吧。他們是貧農,興許會給你一條生路。」說完,我媽按照民兵吩咐,到山下去陪鬥。

那時我雖然只有11歲,卻有一個堅定信念:活命。在兩天都沒進食熟野菜的情況下,我沿著一條「毛狗路」去尋找下山陪斗的母親。在一塊莊稼地的小路上,我瞧周圍沒人,用最快的速度揪了幾把菜豌豆角塞到嘴裡,三下五除二把肚子填飽了。至今回想起來,那些生豌豆角真好吃。吃飽之後,恢復了些氣力,再往前走。

突然,發現我母親躺在路上。趕緊過去一看,母親的白眼珠翻出來了,睜得大大的,怎麼叫她都不答應,推她,硬邦邦的。原來媽已經死了。我連眼淚都沒有了,害怕周圍有人發現地主崽子同情地主婆。我深深望了一眼媽媽,為了逃命,朝外婆家的方向一步一回頭地走去。下坎之前,我屏住呼吸,回頭看了媽媽最後一眼,算是與慈母永別。傍晚我終於到了外婆家。外婆為我媽的慘死,且不得收屍,摟著我哭了又哭。其實,那時「磨棹地」還有外婆的骨肉,是生是死,外婆竟沒有過問,也不敢過問。她把家裡僅有的三個雞蛋煮給我吃,似乎不僅是對我的補償,更是對女兒亡靈的祭奠。我當時幾乎只有生理需要,狼吞虎嚥地吃下雞蛋之後,胃裡一會兒就像滿鍋開水在翻騰,難受極了,很快就全部吐了出來。上山之後吃的都是野菜,料想胃裡接受不了這樣多的蛋白。

在外婆家躲了幾天,漫漫調養過來,有了些精神。可是好景不長,一天,互助組輪到在我外婆家幹活,他們發現外婆家藏了她的外孫,一個地主崽子,立即報告村領導。領導不敢馬虎,嚴肅警告外婆:「你是貧農,怎麼能喪失立場,弄一個地主崽子在家裡?趕快走人,否則,後果自負!」外婆一家老實巴交,不敢不聽村長的話,只好要我去投奔家住官渡附近的一個遠房二伯。此後,我成天東躲西藏,或給別人做「抱兒子」(養子),或當零工,或當放牛娃、小豬倌,凡力所能及甚至力所不及的事情,我一個十幾歲的少年都幹過。目的就是混口飯吃,我知道我必須活下來。

幾經人生周折,我終於長大成人了。我雖然只讀了兩年書,卻見字習字,不斷溫習,一般常用文書、寫個書信之類的,難不倒我。我勤奮老實,一米七五的個子,經人撮合,二十歲便與同為反革命勞改犯的女兒,一個十分可人的姑娘結了婚。

岳父蔡明寶的刑期早滿,已經是「新人隊」的隊長。他得知農場需要新增勞動力,就為遠在家鄉的女兒女婿報了名。在好心人的幫助下,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我和妻子、岳母便從竹山來到千里之外的沙洋農場,並且成為場裡的正式農工,與「新人隊」的父親、岳父同在一場,時有見面。如今一晃將近五十年了。十多年前,我的二兒子從警校畢業後,也分到沙洋農場,當了干警,現在已是三級警督,副科級幹部。我早已從沙洋農場退休,每月千元退休金,妻子因病已隨父母先我而去。

對於六十年前的那些事,我常常提醒自己不去想它,也想不清楚。也許是年紀大了,我總是魂牽夢繞千里之外的那塊「磨棹地」,因為那裡有我一家餓死的七個親人。他們是三十七八歲的母親、三十挂零的小媽、十四五歲的金花和銀花、幼小的奶女兒、六七歲的如意和隨意。

不知道我悄悄離開他們之後,他們在「磨棹地」究竟又撐了幾天。小媽既缺乏山上生活的經驗,又缺乏足夠的勇氣,說不定她在孩子們之前便已離開了人間。如果小媽真的先幼兒而去,在荒無人跡的「磨棹地」,剩下的五個孩子將在怎樣的恐懼和煎熬中度過自己短短的餘生?還在官渡的時候,我曾想知道,他們的屍骨是不是當時就被野獸吃掉,或者有幸被人掩埋?終於我沒敢問。

幾十年之後的上個世紀末,我回到闊別將近五十年的乾溝自然村。依然健在的一位知情人告訴我,包括我母親在內的「磨棹地」七口,很快就在原地餓死,屍臭順風而來,當地政府不幾天就指派地主分子就地掩埋了。我現在甚至想知道,那些利用公權,驅趕婦女和兒童上山,置人於死地的不法行為,可曾受到過追究?當事人後來對此可有幾分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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