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居民聚集在路上,黑車司機張某藉著酒勁,駕車高速衝向人群,導致18人受傷,其中包括4名維持秩序的民警。張某最後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由於小區用水混濁有異味,2010年7月20日晚上9點多,順義區櫻花園小區的居民將順義區李天路阻斷。北京泰祥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司機張某恰好在這晚請客,和同事喝了三瓶半啤酒後離開,去拉黑活掙外快。 (博訊 b
兩名女青年上了他的車去首都機場。開到櫻花園小區後無法通行,他多次掉頭想抄小路,發現所有的路都水泄不通。喝酒上了頭的張某做出驚人之舉:「我挺著急的,想趕緊把人送到。我停車後先倒了一下車,然後加油向前開,掛上二擋又掛上三擋,始終加油往前衝。」
被害人周女士也描述了當時的場景:「當時,油門的聲音特別大,嗡嗡的!我緊抓著他的車前蓋,有個老太太也趴在車前蓋上。後來我被甩下車,暈了。那老太太臉上全是血,一動不動。」
人群中不斷傳出尖叫聲。多名受害人表示,自己根本沒意識到危險,聽到車響回頭看時就被撞倒了。
被撞傷的還有現場的4名民警,順義公安分局李橋派出所王所長是其中之一。他說,當時他本能地迎上去張開雙臂想攔車,但車直接向他撞了過去,將他撞倒,「右腿小腿肌肉都翻出來了」。
據當時在場指揮的順義公安分局一位副局長說,夏利車往前衝了200米後被警車截住。張某下車想跑,被他和民警抓住。
張某的行為導致18人受傷,其中2人為重傷。經酒精檢驗,張某屬於醉酒駕車。檔案顯示,張某多次違反交通法規,其中2003年至2010年有27次駕車被罰記錄,其中2次酒後駕車、1次交通肇事逃逸。
「我當時沒想後果,喝酒後太衝動了,就想著衝過去。我也明白這樣會撞死人或撞傷人。」他說。在法庭上,他未給自己辯解。
法官判案
司機被判危害公共安全
律師表示,路上人多,具有一定的案件起因,建議法院對張某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無視交通法規,酒後駕車高速行駛衝撞人群,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犯罪情節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
張某雖然系初犯且認罪態度較好,但所犯罪行社會危害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不採納律師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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