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愛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原告敗訴

中國愛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週五在安徽安慶宣判,原告對敗訴表示失望,將上訴。代理案件的公益組織認為,判決對於希望有平等就業權、免受歧視的愛滋病感染人群是個打擊。

安徽一名大學畢業生小吳今年報考安慶市直中學教師,通過了筆試和面世,但在依《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體檢時,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遭拒絕取錄。小吳認為此舉是針對艾滋感染者的就業歧視,將安慶市教育局告上法庭,這一中國大陸愛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上月中開庭審理。11月12日下午三點,在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法院一審宣判,法庭宣布原告敗訴。

鑒於保護隱私的考慮,化名小吳的原告依舊沒有現身法庭,協助該案訴訟的北京公益機構益仁平中心負責人於方強當天轉告本臺判決內容。

原告辯護律師之一、安徽江淮律師事務所鄭繼能說,當事人將上訴。

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愛滋病病毒感染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原告律師在法庭辯論中援引2008年起施行的《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

原告律師認為,法院判決迴避了這一點,而目前國家也未有針對愛滋病感染者制定是否適宜從使行業的劃分規定。

據《新華社》報導,截至2009年10月31日,中國累計報告愛滋病感染者超過30萬例,民間機構調查數據顯示,感染者高達74萬甚至至更多,其中41%感染者曾遭艾滋歧視,不少是來自政府甚至衛生部門。

小吳勇敢訴訟作為愛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其中一個目標是希望促進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中有關愛滋病的內容,於方強認為,該案一審敗訴是對全國的愛滋病感染群體的一個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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