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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又傳訪民勞教所不明死亡消息

 2010-11-13 22:0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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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被勞教人員離奇死亡事件頻頻發生的現像一直引人關注,「沖涼死」,「骷髏死」等一個個事件把勞教所裡的黑暗內幕呈現在公眾面前。近日,黑龍江又傳出一個訪民在勞教期間,被無緣無故延長關押時間,後來又不明不白死去的消息。

黑龍江哈爾濱市居民齊美華星期五向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講述了她媽媽從2008年5月進勞教所,到2010年2月離奇死亡的經過。她的媽媽叫梁玉梅,將近50歲。齊美華透露,她媽媽因為與當地法院有糾紛,多次到北京去上訪,從而多次受到公安部門的拘押。2008年5月,梁玉梅進京上訪之後,被以「擾亂社會治安」的名義,勞教18個月,勞教地點是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

「她勞教期間我們家人就發現她手上有傷。有照片什麼的。我找過他們勞教所的領導,最後他們領導說我媽的手是自己扣的,怎麼怎麼地的。然後從我找了他之後就再也不讓我們家屬見了。」

齊美華說,她媽媽本來應該在2009年11月被解除勞教,但是,她們去勞教所接媽媽時,卻被告知,她媽媽的勞教時間被延長了:

「我問管教,我說‘今天我母親該釋放,怎麼沒放呢?’。管教說‘不知道,加期了。’我說‘為什麼加期呀?’‘不清楚,不知道’。然後我就上樓找他們領導,就是他們所長,他不接見我。然後他們那個副所長就說‘這個我們不清楚。’我說‘我們做家屬的應該有知情權吧?因為什麼加期?加多長時間呢?’他們回答:‘不知道’,說:‘你回家等信吧,她表現好了,要是釋放的話或者是可以探視的話,我們就通知你們了’。我說:‘加期我們家屬是不是要接到什麼通知,你們才可以加期呢?’他說:‘她本人知道’。就這樣。」

齊美華告訴記者,這期間,前進勞教所一直不允許她們去探望媽媽,直到2010年2月5號,她接到前進勞教所電話通知說,梁玉梅已經住進哈爾濱第二醫院:

「2 月5號晚上給我打電話通知我母親病危,然後我們到了醫院之後就發現人已經昏迷不醒了,遍體鱗傷的。第二天早上我們就帶著相機,照了些照片。她的腿是淤青的。手腕兒、腳腕兒都有疤痕,頭部還有包。入院3天,9號下午去世的。快一年了它們勞教所一直沒有給我們家屬任何說法。」

齊美華透露,哈爾濱當地的律師,迫於壓力,與她解除了代理協議,她只好找到外地的律師。經過諮詢律師,齊美華瞭解到,像她媽媽這樣的殘疾人,本來就不應該被勞教。現在,懷疑媽媽被勞教所毆打虐待致死的齊美華說,她把這個事情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得不到任何答覆,由於討不到說法,她至今沒有同意讓媽媽下葬:

「我到法院、我到哪兒我自己清出了一份申訴材料,我手裡面還有我母親當時被打時候的血衣,手裡還有照片,我母親當時住院的時候,她身上不是有傷嗎,然後她身上的照片,我給司法局、檢察院、法院、婦聯,所有的地方我都送了材料,沒有地方管。我們家屬認為她是毆打致死,或者是外力造成的,如果不是外力造成的,她身上不會有傷。」

記者在網際網路上查到哈爾濱前進勞教所和所長王亞羅的電話,但多次撥打都無人接聽。

近年來,中國實施了半個多世紀的勞教制度一直是爭議的焦點,被勞教人員因遭受虐待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早已不是什麼新聞。美國民間組織勞改基金會創辦人吳弘達先生說: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止一次提出來應該廢除勞教。理由也很充足。因為我們現在搞司法改革。因為什麼事情都是按照法律辦事情,你犯法,你就坐牢。不犯法,就不坐牢。所謂坐牢就是剝奪人的自由。那麼勞教算什麼呢?勞教中國共產黨說是行政處理,行政法不通過法院,可是你又怎麼樣剝奪人的自由呢?所以這是基本上違法的一個東西。它可以隨意地剝奪一個人的自由、侵犯一個人的自由。這就是所謂的今天的勞教制度中根本問題。」

中國民間要求廢除勞教制度的呼聲不絕於耳,官方媒體上也有「沖涼死」和「骷髏死」等勞教所離奇死亡事件的討論。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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