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與360的紛爭暴露中國市場經濟法律缺憾

從前天開始,中國最大的網際網路公司騰訊與奇虎360的爭鬥進入白熱化,許多網民的電腦成了戰場。11月3日晚,騰訊公司宣布,奇虎360「扣扣保鏢」對騰訊QQ的侵權行為,騰訊將進行反擊,QQ用戶必須在QQ和360之間「二選一」,只要用戶電腦裝有360軟體,QQ軟體將停止運行。

於是乎,幾乎全中國的網民都必須在這兩個幾乎不可或缺的軟體中作出一個艱難的選擇。

由於騰訊QQ積累了12年的數億用戶,很多人的網路社會關係都在騰訊QQ上,甚至很多中小企業的協作都在QQ群裡進行,雖然有許多隱私方面的顧慮,但事實上,完全拒絕騰訊QQ其實相當困難。

不過,還是有許多網民表示,拒絕卸載360。原因是,不接受騰訊公司這種以強大市場力量,迫使網民作出選擇的霸道做法。

深圳市計算機行業協會法律服務中心資深律師黃順大認為,在法治社會,當個人或公司權益受到侵害時,應求助於司法救濟,並在法治框架內解決問題。目前騰訊和360挾持用戶相互報復,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實際上也侵犯了其用戶的合法權利,更屬非法。

黃順大認為,在沒有權威機構認定QQ窺視用戶隱私的情勢下,360向用戶推廣安裝「扣扣保鏢」,限制了QQ軟體的部分盈利功能,這實際上侵犯了騰訊的相關權利,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就騰訊而言,本應該就此依法維權,通過法院或工商管理機關處理,但騰訊卻選擇「有你無我」的策略,單方終止其軟體「在裝有360軟體的用戶端上使用」。這不光侵犯了360的相關權利,更為重要的是,侵犯了廣大用戶的使用權和選擇權。

高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姜麗勇則認為,騰訊此舉,或涉嫌濫用市場地位的壟斷行為。

姜麗勇認為,根據中國在2008年8月開始實施的《反壟斷法》,當經營者的市場份額超過50%的時候,就被推定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地位)。

而《反壟斷法》的要義之一就是:當一個企業的市場份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時候,它的行為就應當受到更多的法律約束。

中國《反壟斷法》在立法的過程中,充分學習了其他國家和地區(比如歐盟)的反壟斷法和競爭法,雖存在細節上區別,但是法律框架主要條款並無二致。

比如,法律規定,經營者不能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的條件。此外,法律還規定,經營者不能再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和對方進行交易。

而騰訊要求用戶「二選一」的行為,如無合理理由,則涉嫌附加不合理的條件,或者變相拒絕交易的行為。

什麼是如何解釋合理理由呢?這是一個含混的概念。從各國的立法和執法的實踐來看,這裡都大有裁量的餘地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微軟的行為,美國和歐盟的反壟斷執法機關得出不同的結論。

法律不是機器。是否構成壟斷行為,不僅需要證據;也需要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從行為的主觀惡意,從行為對市場競爭者封鎖的效果,從對消費者利益的影響進行綜合判斷。

中國反壟斷的執法,被肢解到三個部門來行使:商務部(企業併購);國家發改委(價格壟斷)和國家工商總局(非價格壟斷)。

反壟斷法實施兩年來,雖然企業併購的經營者集中申報頻頻,但是國家發改委和國家工商總局並未公開宣布啟動對任何壟斷案件的調查。

與之相對應的是訴訟的活躍,據最高法院的統計,已經有10起以上的案件在反壟斷糾紛的案由下提起,而網際網路和軟體公司頻頻上榜。

姜麗勇提出,需要再次提醒一下中國的企業家:do not do evil(不作惡),《反壟斷法》其實也是有牙齒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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