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一名麥當勞離職經理因體重增加30公斤提出控告,法院判決麥當勞賠償巴西裡爾3萬元。
這名經理現年32歲,姓名保密。他進入麥當勞時體重在70至75公斤之間,工作12年後離職時卻重達105公斤。他表示,公司會派「臥底」顧客隨機到不同麥當勞店面調查產品、服務品質和清潔程度,所以每天要試吃速食。
此外,速食店提供免費速食給員工,使他工作時間內的熱量攝取量進一步增加。
中央社報導,證人指出,原告工作的速食店大部分時間都不允許員工將餐點兌現或換成餐券。法官雖相信原告本身的體質和缺少運動習慣也可能導致肥胖,但這並不能減免速食店的責任。
法院最後判決指出,即使原告希望選擇健康的飲食方式,礙於工作規定,每天仍需試吃和食用速食店供應的餐點2次,所以速食店應負賠償責任。
麥當勞可以上訴,但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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