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身上綁著夾板、披著睡衣的曾凡旺在父親曾國倫的攙扶下,一瘸一拐地來到湄潭縣法院。當天,該院公開開庭審理曾凡旺狀告11位朋友及中石化湄江加油站人生損害賠償案。這是曾凡旺被燒傷以來,屈指可數的幾次出門。他自我解嘲道:「主要是形象太差了,不好見人。」
新聞回顧
去年11月22日,湄潭縣小夥曾凡旺和該縣女青年李靜結婚。婚禮當天,一幫朋友對曾凡旺進行了惡搞:扒光他的衣服,用不同顏色的油漆噴了他一身。
過了朋友們的「惡搞」關,曾凡旺回到家中清洗身體,以趕去設在酒店裡的婚禮現場。但由於普通洗滌用品根本無法清洗油漆,必須使用香蕉水或汽油。為了抓緊時間,他的朋友肖長武就近到中石化湄江加油站用開水壺給曾凡旺買了壺汽油。但在清洗過程中,汽油突然發生燃燒,曾凡旺全身著火,未進結婚禮堂,便進了醫院,全身燒傷面積高達95%以上,被鑑定為三級殘廢。此次意外,徹底改變了曾凡旺的生活,為了治病,他負債纍纍,生活陷入無盡的痛苦中。(本報曾連續報導)。
原告索賠130萬
當天的庭審,12位被告中,其中11人是他原來的朋友,一人當天缺席沒有參加庭審,此外還有一位被告是中石化湄江加油站。
曾凡旺說,如果他在婚禮當天沒有遭到這11位朋友的惡搞,就不會導致被燒傷,因此,11位朋友理應對他造成的傷害承擔賠償責任。而被告中石化湄江加油站違規銷售汽油給他洗身,亦是引發悲劇的重要原因。換句話說,如果當時被告中石化湄江加油站拒絕違規賣油,原告就會想方設法去買香蕉水,就可避免悲劇的發生。
綜上,原告曾凡旺向12位被告索賠醫療費、護理費、續醫費等共計130餘萬,其中,精神撫慰金高達50萬元。曾凡旺所出具的費用清單顯示,僅僅是他燒傷後的治療費加上其他相關費用,就達30餘萬元。
8名被告否認「惡搞」
值得一提的是,當天的庭審中,出庭的10位朋友只有2人承認在曾凡旺的婚禮上向他噴了油漆。但他們認為這樣的噴灑在曾凡旺身上,只佔了少量,即便擔責,也是有限的。
而其餘8人則斷然否認向曾凡旺噴油漆,稱當時他們只是站在一旁看熱鬧,或僅是輔助撕掉曾凡旺的衣衫。
接下來的一幕頗為戲劇。
審判長說:「從去年11月22日事發到現在,已近一年時間,為了幫助大家記憶,法庭現場播放一下原告曾凡旺當時的婚禮攝影所刻錄的碟片。」
當那惡搞的一幕在螢屏再現,旁觀群眾清楚地看到,否認噴油漆的被告大多在上面惡搞甚歡,部分旁聽觀眾因此忍不住嘲笑出聲。
碟片播放完畢,上述8名被告隨即幾乎一致改變口徑:主觀上沒有惡意,惡搞是為了烘托婚禮氣氛,但惡搞本身不會燃燒,是原告曾凡旺自己使用汽油不當引起燃傷致其受到傷害,因此,被告無責。
加油站是否違規賣油?
被告中石化加油站亦在庭審中認為,原告述稱的讓朋友肖長武到該加油站買汽油擦身一事不實。事後,該加油站通過向工作人員調查瞭解,工作人員稱沒有銷售記錄。
該被告代理人稱,既然被告都沒有銷售汽油給原告,將中石化湄江加油站列為被告繼而承擔賠償責任就無從談起。
當天,肖長武出席了當天的庭審,他的陳述是:當時去被告處購買汽油時,他不僅向該加油站工作人員說明瞭汽油的用途,而且還交了60元押金,用被告的「便民桶」提走了價值40元的汽油。
鑒此,被告中石化湄江加油站轉而辯稱,就算是該加油站向原告銷售了汽油,但原告自己使用汽油不當引發燃燒導致的人身傷害,也與加油站無關。
當天的庭審結束後,法官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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