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個月開始識字,到兩歲時,已經讀過了《夏洛特的網》(Charlotte’sWeb)。我的父母覺得這有點奇怪,但因為沒有兄弟姐妹可供比較,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有多麼奇怪。
在紐約諾斯波特的學前班,我迅速超過了所有人。7歲時,我進入中學上課,但所有社交活動仍是與同齡的孩子們一起。但當我9歲時,公立學校管理部門表示,我必須與16歲的孩子一起就讀全日制中學。我不想那樣,因為那裡有些人總是欺負我,當他們叫我「百事通」並試圖搶我的作業,那種場面十分可怕。
我的父母試圖給我找到另一所學校,但最後,由於我過於「超前」,唯一與我水平相當的學校是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StateUniversityofNewYorkatStonyBrook)。
招生的人說,如果我認為自己能行,那麼我就可以入學,但前提是我媽媽要陪讀。
因此,10歲的我開始攻讀應用數學學士學位。開學第一天我害怕極了,但我也非常興奮地發現,自己要上第一節真正的物理課了。多數老師都不錯,但有一兩位不喜歡我。一位教授說,我的學習成績和其他男同學一樣好,這並不意味著我這個人就跟他們一樣好。但同學們很支持我,我的父母也一直確保讓我擁有一群同齡的朋友;他們不希望我變成一個於社會格格不入的人。
14歲那年我畢業了,並享有一項最高榮譽——美國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大學畢業生。
我是一位完美主義者;我認為,自己不會就此滿足。隨後我進入德雷塞爾大學(DrexelUniversity),17歲時,獲得了碩士學位,並繼續攻讀博士學位。
但就是在那個時候,我對科學界的幻想破滅了。我看到了不良行為,並意識到,一些教授的動機並非出於對科學的熱愛。我與自己的博士學位導師翻了臉。我對德雷塞爾大學提起了民事訴訟,此案現在已進入有約束力的私下仲裁程序。
我認為,導師利用我的創意申請經費和專利,並享受相應的榮譽。他對此予以否認,並指責我竊取了他的成果。儘管這所大學排除了我剽竊的嫌疑,但仍拒絕授予我博士學位。
在我滿心希望獲得博士學位時,我在首爾建國大學(Konkukuniversity)申請了一個教授先進的聚變技術的職位。當我獲聘時,尚未年滿19歲,因此創下吉尼斯世界記錄(GuinnessWorldRecords)。
在韓國,我被當作一個小名人。不管我走在校園的哪個角落,人們都對我行注目禮,還有人邀請我與十來歲的年輕人進行啟發性的交談。但我沒有續約:這一年過得很棒,但我想回家了。
我現在仍然沒有拿到博士學位,我對此感到氣憤和失望。我一直如此努力,但我的研究成果最終卻無影無蹤。
希望總是會存在,但我在德雷塞爾大學的經歷毀了我。如果有大學給我機會完成學業,我會抓住機會。但作為一個曾將之前就讀的大學告上法庭的人,許多大學都害怕與我接觸。
眼下,我進入了一所法學院,準備成為一名律師。我希望將法律和科學知識結合在一起,這樣我就能保護人們從事研究的權利。
重返校園讓我感覺有些奇怪:我今年21歲,而這是我有生以來,頭一回與其他學生同齡。
譯者/梁艷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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