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黑洞(圖)


河南農民徐林東「被精神病」六年半,圖為穿著精神病院服的徐林東在精神病院等待出院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中國現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著巨大缺陷,迫使每位國民都面臨‘被收治’的風險,壓力頗大。」而中國特色「該收治不收治、不該收治被收治」的風氣,成了精神病院的特別現象。

「該收治不收治、不該收治被收治」

據自由亞洲電臺11日消息,民間公益組織「精神病與社會觀察」與深圳衡平機構發布的《中國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報告》稱:「我國現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十分混亂。這不僅威脅到社會公共安全,也使得每一個人都面臨‘被收治’的風險。」

報告指出,一方面,許多應當被收治的患者由於無力支付醫療費,得不到治療,或被家人長期禁錮,或流落街頭,成為散落在社會中的「不定時炸彈」,威脅公共安全,同時這些患者本身的自由乃至生命安全也時常被侵害。另一方面,大量無病或無須強制收治的人,被與之有利益衝突的人送往精神病院,承受喪失人身自由、被迫接受本不該接受的治療帶來的痛苦。 這種「該收治不收治、不該收治被收治」的情況導致了原本稀缺的醫療資源的浪費,還會給當事人帶來巨大的痛苦和傷害,激化社會衝突,導致社會不和諧。

真正的患者七成沒有接受治療

中國青年報亦報導,對於有暴力傾向的重症患者,政府給予的救助遠遠不夠。家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社會救助又嚴重不足,重重壓力之下的家庭只能被迫放棄治療,或者把患者囚禁起來,或者遺棄。如:江蘇宿遷一男子遭車禍患精神病,妻子無奈將其鎖進鐵籠六年;江蘇興化一精神病兒家中施暴傷人,四親人不堪忍受將其殺害;重慶一男子照顧精神病妻子40年,為結束妻子痛苦將其殺死…,類似的案例數不勝數。

精神病人肇事肇禍案件也時有發生。2009年年初,廣東男子陳建安在家因看電視與哥哥發生口角,把哥哥殺害了。事發後陳建安被警方抓獲,司法鑑定陳患有精神分裂症。警方沒有將陳建安送入精神病院,而是將他送回家,囑咐家人嚴加看管。村民知道後紛紛要求村委會把陳送到精神病院,結果村鎮各出3000元把陳建安送進了精神病院。但讓村民發愁的是,6000塊錢只夠陳建安在醫院住3個月,之後怎麼辦?難道讓他再回來?

北京回龍觀醫院是一所精神病學專科醫院。該院院長楊甫德透露,財政投入嚴重不足使我國目前仍有70%左右的精神病患者沒有接受有效治療。該院對400例精神疾病患者基本生活狀況的調查顯示,46.50%的患者自費治療,同時又有35.00%的患者收入極低或者無業,家庭生活極為困難。

正常人被精神病院收治

近年來,在一些地方,精神病醫療成了一個賺錢的行業,有的醫院把非自願住院及治療視為普通消費行為,只對付款人或送治人負責,視付款人為服務對象,而不對患者負責。有的地方,還給一些上訪者扣上了「精神病」的帽子,從而引發了許多匪夷所思、觸目驚心的個案。

據搜狐網消息,從1997年開始,河南漯河農民徐林東和張桂枝從當地鄉鎮政府逐級上訪到北京。2003年10月,大劉鄉政府幾名工作人員從北京把徐林東接回漯河,並將他送進了駐馬店市精神病院。他在駐馬店市精神病院被強行捆綁48次、電擊54次。駐馬店市安康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所2003年11月出具的一份鑑定書認為:徐林東屬於偏執性精神障礙,建議住院治療,加強監護。但是醫院裡很多醫生都知道他沒有精神病,還勸他不要去告狀了,這樣才能出院。

直到2007年7月,徐林東被關進駐馬店精神病院4年後,他的家屬才通過其它村民知道他的下落,但卻被告知無權接徐林東出院。2010年4月底,「徐林東事件」被曝光,偽造了徐林東入住精神病院所需有關證明的幾位政府工作人員被免職。經過新任領導的同意,徐林東才得以走出他住了六年半的精神病院。

此外,明慧網也常見類似消息,2010年9月上旬,江西省九江市法輪功學員江小英在寧波市郊區一公園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警察強行帶走,並在寧波市被關押約20天,後送至江西九江市第五醫院(精神病醫院),亦是「被精神病」的案例。

有分析人士認為,精神病院「該收治不收治、不該收治被收治」的現象,與中國的體制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提供了當權者打擊「異己」生存的土壤,是法制的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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