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貓膩?巨貪姜人傑被判死行 2年至今仍未執行(圖)


2008年10月,江蘇省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因受賄1億多元人民幣,被南京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同期遭判的陳良宇已經服刑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中國人大官員說,八月提交的刑法修改中沒有涉及廢除對幹部貪污賄賂罪的死刑。而數年前因貪污超億,被判處死刑的原江蘇省蘇州市副市長姜人傑至今卻仍未被執行,背後是否另有隱情,令人猜疑。

姜人傑受賄1億判死刑

據新華網消息,2008年,江蘇省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受賄達1億多人民幣之多,他在擔任蘇州市副市長期間,分管蘇州城建、交通、房地產開發等領域,同時兼任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常務副總指揮、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蘇州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等職。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姜人傑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受賄創兩個可恥的「新高」

姜人傑案發案已經有四年多時間,2006年法院就開始對姜人傑案進行審理,其進展情況一直為外界所關注。2001年至2004年間,姜人傑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蘇州多家房地產公司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億867萬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

姜人傑涉嫌貪污金額之高可謂是天文數字,是中國迄今為止最大一件貪污案。其受賄案中有一筆為8千萬,成為大陸被曝光貪官單筆受賄之最。對此,有網友說,姜人傑創造了受賄總金額、單筆受賄金額兩個新高,可恥至極。

為何仍未執行死刑?

「一審宣判前,姜人傑沒有想到會是死刑,所以,並沒有大量檢舉揭發他人,一審判決也沒有認定姜人傑有檢舉揭發的立功行為。」一位辦案人員分析說,「一審宣判死刑後,姜人傑才開始檢舉揭發其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目的是要立功,免除一死。」但到目前為止,關於姜人傑被查處一事尚無正式官方消息。

網友說:「沉渣浮起,看來不是空穴來風,中共還是放不下那些寶貝貪官。老共玩這種旁門邪道,是鐵了心要偏心眼,那就向全世界表明,他們就是要違背人類的一切良知,邪惡到底,直至被人民推翻。專制當權者不但違悖人們意志強權執政還嚴重貪腐,他們雖然表面上沒有窮凶極惡地直接殺人,但他們從不考慮百姓的承受力、變本加厲、喪盡良知,在他們的極不合理專制腐敗統治和倒行逆施之下有多少人在貧困痛苦下呻吟?有多少人有冤無處伸甚至蒙冤死去?有多少人由此斷送了未來和希望?一切專制腐敗者都必須被押上歷史的審判臺、都必須上絞刑架。——這才是人民百姓的呼聲。」

「姜人傑受賄數額巨大,他檢舉揭發官員的腐敗問題,很可能是上下級溝通好,商議出的免死障眼法。總之,姜人傑被判死刑,如今仍未執行,也就是變相的免死,‘貓膩’大了,強烈要求中共給個說法。」

本文留言

作者甄貞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