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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移民十大訛傳:12歲孩子不得獨自在家

 2010-10-04 22:1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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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民圈子裡的訛傳太多了!」

跟朋友聊天,經常聽到這樣的感慨。

的確,由於語言、文化背景、思維方式的不同,更加上對於當地法律的不瞭解,初來加拿大,甚至很多來了很多年的中國移民,對加拿大都有很多誤解,而很多錯誤的認識最初都來自於以訛傳訛的訛傳。偶有閑暇,便想到把那些幾乎人人都那麼說,以至於人人都信以為真的最具誤導性的訛傳總結批判一番,目的是讓後來的朋友儘可能少受這樣的誤導。以下便是我總結的十大訛傳之第十名:

十大訛傳之第十名:法律規定不滿12歲的孩子不得獨自在家

事實上,至少BC省的法律並未規定孩子可以獨自在家的最低年齡。孩子能否獨自在家,並非由其年齡決定,而是由孩子是否足夠成熟和你是否有恰當安排保證其安全來酌情決定。不信的話,給警察局打個電話吧。

注意,澄清此訛傳的目的並非鼓勵家長留年幼的孩子獨自在家。在你留你的孩子獨自在家之前,你必須確定你的孩子足夠成熟,孩子必須知道基本的安全事項,知道有人敲門或打電話怎麼應對,知道怎麼隨時聯繫上你,知道聯繫不上你可以找哪家鄰居的叔叔阿姨……

移民一直被模糊著的一個概念:「12歲以下的孩子不可以獨立待在家裡」

一直在想,哪個政府能傻到公布一個法律作為承諾「你孩子12歲以後可以獨自待在家裡」 政府能自己給自己套個枷鎖?

當我的女兒過了12歲後,我才明白這個概念,可是已經不管用了。可是這個糊塗的說法一直忽悠著新老移民。

由於需要這方面的資料,我專門蒐集了網上的信息,下面一個轉帖敘述得比較全面,分享給大家:

有關兒童保護的法律在各省都有不同,但卑詩省也是一樣,法律沒有規定兒童可以單獨留在家中的特定年齡。

很多父母還沒到加拿大就接觸到類似這樣的訊息:把一個不到12歲的孩子單獨留在家中是違法的;不到12歲的孩子必須要拿到照顧兒童的證書才可以單獨照顧更小的兄弟姐妹;如果被發現把7歲的孩子單獨留在車上,你可能遭到起訴。第一感覺,有人認為這也太有點大驚小怪了。畢竟我們長大的過程中,自己掛著鑰匙上學放學,一個人在家裡做作業,暑假被反鎖在家裡睡大覺的事情太常見了。可進而聯想到之前看過有關西方國家兒童保護方面的文章,也就見怪不怪了,認定這就是人家法律健全而週到的表現。甚至有人在傳播這些訊息時,以這樣的開頭:「加拿大法律規定……」

法律到底怎麼說?

然而,事實上這些說法並不見得正確。「在孩子到底多大才能夠單獨留在家中這個問題上,法律條款有意識得模糊,因為有很多其它的變數需要考慮在內。」多倫多兒童援助協會接納服務處的助理負責人Dave Fleming這樣說到。有關兒童保護的法律在各省都有不同,但卑詩省也是一樣,法律沒有規定兒童可以單獨留在家中的特定年齡。

安大略省兒童保護法的名稱為《The Child and Family Services Act》,與此話題相關的內容是,「讓16歲或以下的孩子獨處時,監護人必須提供當時情況下適當的監管和看護。」簡單地說,作為父母的我們,在孩子16歲前,都應該對他們的健康和安全負責任。根據法律,我們有義務提供足夠的監護。而所謂的「適當」,所謂的「監護」,該法律條款中都沒有給出進一步的解釋。

所以,誰來決定是不是「適當」? 誰來決定有沒有「監護」呢?

是我們為人父母者。當然,我們最好做出正確的判斷。如果孩子在你離開時出了任何問題,你就可能遭到刑事起訴。還記得5年前加拿大日裔女子滕井玲被判兩項誤殺罪成立而被判八年刑期的新聞嗎?2001年5月,發生慘劇前,她已和孩子們的父親分手。當時,她的學生居留證已經過期,又剛認識了一個住在附近的男子。她留下分別才一歲和3 個月大的孩子去找那個男子,以為只是去一個晚上。但第二天沒有趕上巴士就留下,一天變成兩天,這樣就過了一個多星期,她說一直相信孩子們不會出事的。可當她終於回家的時候,發現孩子們已經死去。她其後棄置孩子的屍體不談,單只是如上把孩子扔在家中的行為就如她自己告訴假釋委員會那樣,幼稚無知以及自私。

這當然是個極端的例子,現實中這樣的例子並不常見。一般社會工作者判斷家長是否忽視兒童的時候,會尋找諸如家庭環境是否髒亂差,孩子是否被安排做不適合年齡的工作,比如不到10歲就要燒飯做菜等等。

顯然,避免孩子出問題的最好方式就是讓10-12歲以下的孩子在曼尼托巴省長大。曼尼托巴是全加唯一一個規定12歲以下的孩子必須時刻在直接的監護之下。然而,要做到這些恐怕並不容易。一項美國的研究表明,有14%的5-12歲兒童平均每天獨自呆在家裡的時間超過1個小時。有報導稱在加拿大情況也很類似,這就意味著有將近500萬加拿大兒童一天中的部分時間是獨處的。

孩子決定一切

所以,孩子可以獨處的年齡不是取決於法律如何規定,而是取決於孩子的獨立性和適應能力。當然,你不可能要求兩歲孩子做12歲孩子該做的事,但年齡介於兩者之間的處理方式,就要看孩子本身了。比如,同樣是11歲的孩子,有人極其享受獨處的時光,有人則聞獨處色變。「父母瞭解孩子,應該可以預期孩子的反應。」

同樣的方式,家長們也可以知道孩子能夠獨處多久。一個8歲的孩子可能覺得你去樓下信箱取信的10分鐘對他來說完全沒問題,但如果你讓他自己在家待1個小時,他就會大哭給你看了。一般而言,8-9歲的孩子,如果心理較為成熟,則家長可以試著白天的時候讓他在家中獨處個幾分鐘;而10-11歲的孩子,則可以嘗試放學後自己回家,等1個小時左右直到家長下班;大多數12歲或以上的孩子可以晚上單獨留在家中幾個小時沒有問題。但這只是一個大概的方向,家長們還是需要根據孩子的個別情況做出決定。

兒童教育專家建議,在你決定這樣做之前,先跟孩子溝通。如果孩子告訴你說,他或她不喜歡這樣,相信他們,多給他們一些時間。當然,也有孩子迫切地渴望獨立,他們可能會因為你想這樣做而興高采烈。別著急,你還是需要以漸進的方式讓孩子慢慢適應獨自在家的狀況。首先你可以試著出門幾分鐘,然後10幾分鐘,然後20幾分鐘,每次回家都記得與孩子溝通,談談他獨自在家的感受。如此幾番下來,你對孩子的適應能裡就有了大概的瞭解;孩子也在這個過程中慢慢培養了自信和技能。這些技能中,最為重要的就是孩子需要知道如何在緊急情況發生時聯繫到家長。

由於爸爸媽媽上班忙,奶奶就從中國來加拿大幫忙帶5歲的彤彤。一次,奶奶到公寓樓下簽收包裹的時候,因為怕抱孩子麻煩就把彤彤一個人留在家裡。就這當兒,彤彤哭著打電話給媽媽,聲稱自己吃了「充氣玩具上面的塑料膜」。這裡不是討論奶奶把孩子自己留在家中對不對,而吞食塑料膜的事情後來也證實是虛驚一場,但孩子能夠知道在緊急情況下給媽媽打電話就是一件值得讚許的事情。

孩子獨處的過程中還有很多需要學習的地方。所以在決定讓孩子單獨在家的同時,家長需要制定出一份詳細的安全計畫,教導孩子一一學會,並且貫徹執行。

制定安全計畫

無論孩子多麼懂事,都會需要家長的監護。加拿大安全委員會(Canada Safety Council)主席Emile Therien提醒父母,適當的監管還是非常必要的。這不是要求父母一定在孩子身邊,遙控也是一種方式。「無論你的孩子6歲還是16歲,獨自在家的時候,都需要一個負責的成年人的監管。」她說,「重要的是,要給孩子一種被監管的感覺。」要實現這種感覺並不難,比如定期的電話檢查,或者麻煩要好的鄰居幫忙。

加拿大安全委員會還專門出版了一個小冊子,名為《At Home on My Own》,介紹孩子獨自在家時如何防止問題發生,如何處理各種狀況等等。如果想要獲得這本小冊子,可以將一個寫有你地址的9"x12"的信封(附 96cents的郵資)寄往Canada Safety Council, 1020 Thomas Spratt Place, Ottawa, ON K2K 5L5。

舉例而言,家裡著火的話孩子應該知道如何撥打911;接電話時應該講說爸爸媽媽「不方便」接電話而不是爸媽「不在家」;父母不在家時不可以玩爐火這樣的危險用品等等。

如果你以為給他們講一次他們就能夠記住,那你真是異想天開了。一位媽媽無可奈何地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他們夫妻有兩個孩子,一個9歲,一個11 歲,他們無數次告訴孩子如果家裡著火,第一件事就是逃到室外。可就在他們實行「演習」的時候,兩個孩子還是衝進了地下室。「他們堅持說要先把樓下的金魚救出來……」

這可以理解成是孩子純真的一種表現。但有些不聽話的孩子,就需要格外地三思而後行了。如果你在家的時候,他都做不到寫完作業再看電視的話,你就要好好想想你不在家的時候他會做些什麼了;如果你在家的時候,孩子們之間就你一言我一語爭吵不停,那麼基本你也可以預期,你回家的時候看到鼻青臉腫的景象。

第一次把孩子單獨留在家中,家長需要清楚的向孩子解釋你要去哪裡,你會在那裡待多久,以及你的聯繫方式。離開後,要記得不時打電話回家詢問一下狀況。幸運的話,你和孩子都能夠享受一些獨處的時光。

獨自在家注意事項列表:

1. 緊急電話(把這些號碼貼在冰箱上或電話上)

消防局

警察局

救護車

(911)

毒氣控制熱線

狂犬症急救熱線

家庭醫生

親戚或好鄰居的電話

你個人的地址和電話(緊急情況下,911接線員會詢問孩子你的聯繫方式。)

教導孩子如何打電話。

告訴孩子在非緊急的情況下如果無法聯繫到你,則聯繫哪些人。

2. 你的基本信息

你去的地方的地址和電話

你的手機號碼

預計你何時到達目的地以及何時離開

如果你可能去多個地方,估計在各處的大體時間

(如果參加音樂會或演出,也要寫下座位號,以便緊急情況時,劇場工作人員能夠迅速找到你)

預計回家的時間

是否正在等電話或者訪客;如果有,是誰。告訴孩子你希望他們如何接電話,並提醒他們不要給不認識的人開門。

3. 孩子的信息

一旦不幸的事情發生,則有關孩子的信息能夠幫助急救工作人員

過敏史和導致過敏事物的列表

家庭醫生的名字和電話

最近是否生病、是否服用藥物、有沒有慢性病痛

4. 住所信息

鎖和多餘的鑰匙

保證孩子知道鎖和多餘的要是放在哪裡,以及如何使用。告訴他們所有的窗戶都如何開關。如果你有設置警鈴,則需要讓孩子知道如何解除警鈴。

緊急用品。告訴孩子手電筒筒、蠟燭、火柴、救護和清潔用品的位置。

家用電器。確保孩子瞭解如何使用罐頭起子、火爐、烤箱、微波爐;爬高椅子時注意安全。有必要的情況下,告訴他們如何調節暖氣或是空調。

寵物。告訴孩子是否需要給寵物餵水餵食。什麼時間,什麼食物以及餵食多少。

火災安全措施。制定家庭火災安全計畫。確保孩子在發生火災時知道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鑰匙。保證孩子知道如果他們被鎖在家裡了應該怎麼做。鄰居是否有多餘的鑰匙?

5. 如果大一點的孩子在照看較小的兄弟姐妹

飯菜:什麼時間吃飯? 孩子應該吃什麼? 小孩子對什麼食物過敏? 可不可以吃零食?

藥物:寫下所有藥物的名字,放在什麼位置,所需劑量,什麼時間服用,以及服藥時需要避免的食物和飲料。

玩樂:小孩子是否可以出門玩耍,是否可以允許玩伴到家裡玩,他可不可以去朋友家裡,哪些朋友。

電器:孩子是否可以玩電腦?如果可以,可以打開哪些程序? 他們是否可以看電視? 如果可以,能看多久,能看哪些節目?

睡覺:規定上床時間

不同年齡個別指導

5歲前

學齡前兒童任何時間都需要人照顧。偶爾,家長可以讓大一點的孩子(年齡至少在11-12歲以上)幫忙照顧一小段時間。這個年齡較大的孩子必須有能力換尿片和餵食小孩。永遠不要把學齡前兒童單獨留在車內。

5-9歲

一般而言,這個時期的兒童也時刻需要照顧。但一個極其成熟非常負責的八九歲的孩子,偶爾也是可以白天單獨呆在家裡一小段時間的,前提是你必須要保證他們的安全。把出門的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確保孩子任何時候都能找到你。只要有任何不放心就還是把孩子帶在身邊,尤其注意不要讓這個年齡段的孩子照看更小的兄弟姐妹。

10-12歲

小學低年級的孩子正是渴望獨立的年紀,但大多時候還是需要大人的照顧。也就是說,你可以逐漸開始培養孩子的獨立性。比如,你可以嘗試讓10歲的孩子放學後獨自在家一兩個小時,但晚上就不可以。與此同時,準備好所有的應急電話等信息。而12歲的孩子則可以嘗試晚上單獨在家,但半夜以後就盡量不要。絕對不要讓這個年齡的孩子自己過夜。

需要注意的是,家長務必要教育孩子遠離危險的活動? 比如與火和水相關的部分。

如果他們學會照顧弟妹,對你來說會是一個非常好的幫手。一些學校和社區中心會提供類似的課程。學業結束後,他們會拿到一份照顧孩子的證書。不要讓這個年齡的孩子照顧兩個以上的兒童,或是一個嬰兒,他們還沒有能力應付如此複雜的情況。

13-16歲

其實,這個年齡的孩子更需要父母的關注。因為他們可能開始面對毒品、酒精和性的誘惑。同時,他們會進入逆反期,對家長設定的規矩不理不問。如果你的孩子放學後會獨自在家,找時間打電話給他們瞭解情況。儘管他們會嫌你煩,但你的電話會讓他們放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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