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反貪碩士」就能偵辦更多的貪官?

國內首個反貪碩士班——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碩士研究生班,昨天下午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開班儀式。今後,來自檢察機關的「反貪骨幹」將和人大的教授一起培養這批學生。

該班的導師組副組長、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家弘教授說,反貪碩士是個通俗說法,準確地說法是職務犯罪偵查方向的碩士研究生,因為職務犯罪具體可分為貪腐和瀆職。

據悉,該班由30人組成,比計畫略有增加。我國著名反腐專家、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表示,人大開設反貪碩士班對社會反腐具有積極意義。(9月22日 法制晚報)

看到這個消息,我首先對這個「反貪碩士班」的開辦表示懷疑,如果這個碩士班能夠多偵破幾個貪官的話,那我們就不妨多開幾個,甚至可以再開辦一些「反貪博士班」、「博士後般」,那不是就可以很快就把我國的反貪工作提高到一個新階段嗎?

然而很難!

就我國的反貪工作來講,這些年一直都沒有鬆懈過。從中央到地方,幾乎所有的會議、決定、條例都把反腐工作作為一個突出問題來提出。但是腐敗問題並沒有得到真正解決,相反在某些地方、某些部門、某些領域、某些職務上還相當嚴重。原因何在?難道就是因為我們對職務犯罪的偵查手段不高、人才太少嗎?我看都不是。 就是我們的反貪部門反貪不力,偵辦不力,官官相護,官官相衛,甚至缺無。

現在人民大學別出心裁,首開「反貪碩士班」,其用意我不敢說不好,但其效果如何卻有待商量。

首先開辦這個碩士班的目的是什麼?毫無疑問是反貪。在這裡我就很懷疑,憑培養「反貪碩士」反貪就好像是無的放矢,不知靶子在哪裡。這就如選拔官員,只重學歷,不看品行,更缺少德能考核,即使我們的官員全部都是碩士、博士,也難以達到廉政的目的。反腐碩士僅僅只是學歷,能不能反腐還得另說。

其次這些人上「反貪碩士班」的人的動機是什麼?據報導,多數同學報考這個碩士班的目的很明確,「他們最大的心願就是能有機會進入到檢察機關工作,讓他們的所學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用。」這裡我看發揮所學效用只是其次,有機會進入監察機關工作倒很頂真。進入監察機關就能反貪?別逗了!我們現在監察機關的人都不反貪?還是他們的反貪偵查能力都很低劣?我看不一定。空居其位者大有人在,尸位素餐者比比皆是,執法法犯法者隨處克見。尤其是在這個全民逐利的時代,誰又能保證「反貪碩士」就能反貪,不成為新的腐敗分子呢?

再次就是職務與犯罪的關係問題。職務和犯罪其實是兩個不同的範疇,有反貪職務可以反貪,但有反貪職務也可能更容易成為貪官。文強曾經是公安局副局長、「打 黑英雄」,但最後卻成了黑社會的後臺老闆;陳紹基曾擔任廣東省反貪局長,自己卻是個大貪官;王華元擔任的是省紀委書記,結果呢?還是貪官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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