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幾個計生幹部施暴、以及村民暴力反抗的事例

文章摘要:河南林州一些鄉鎮的村民說,「在我們這裡,說白了,計畫生育的目的就是為了多收罰款」。

2010年9月8日,這是一個注定要用黑色書寫的日子。就在這一天,河南林州市臨淇鎮計畫生育專幹辛某等人到荒莊村向超生戶王明逼要社會撫養費時,雙方發 生激烈爭執。被激怒的王明用刀將辛某當場捅死。血案發生後立即在林州上下引起強烈震撼。連日來,人們在驚詫之餘,也對當地計生幹部簡單粗暴的工作作風提出 了質疑。有群眾說,「這是林州計畫生育工作採取高壓政策導致的惡果」。

就在血案發生的前一週,在林州市城郊鄉,也曾發生鄉政府為強征社會撫養費而對超生戶趙萬傑父子非法拘禁毆打的暴力事件。

8月31日早晨7時許,城郊鄉田西峪村年近六旬的村民趙老漢在自己家裡突遭鄉政府工作人員一頓毒打,其挨打的理由竟然是兒子趙萬傑超生,鄉政府強行索 要 7萬元的「社會撫養費」無果,然後就把氣撒在趙父身上。這還不夠,十幾名惱羞成怒的計生人員,將趙萬傑架到一輛車上帶走關押起來。

當媒體對此種做法提出質疑時,城郊鄉政府有關負責人辯稱,對趙萬傑作出的處罰不是關押拘禁而是「雙規」。

以上這些極端的社會事件背後折射出的不僅是人性扭曲,還曝出基層計生執法部門在具體執法活動中的粗暴行為展現的執法亂象和權力黑洞。

超生戶的夢魘

趙萬傑被關押的消息不脛而走,立即成為林州市城郊鄉街談巷議的重大新聞。田西峪村口樹下,幾個村民無所事事地席地而坐,正聊著老趙家的煩心事。記者的出 現和來訪意圖提起了他們的熱情,從地上一躍而起語無倫次的告訴記者他們眼裡的事實——「鄉政府計生辦的工作人員哪裡是共產黨的幹部,簡直是入室打劫的強盜 」。

在其中兩位的帶領下,記者來到到了趙老漢的家外,這是一個在當地極為普通的二層小樓。兩週前,這個家庭的頂樑柱——父子二人同遭厄運,讓這裡充斥著一 股悲涼氣氛。未等記者開口,一個鄰居已經急切地表述他的觀點,而越圍越多的村民將事件的原貌七嘴八舌地為記者勾織成如下事實。

村民李小玲(化名)剛走出家門,看到十幾名計生幹部開車來到趙老漢家,很快就聽到爭吵的聲音。這夥人強行闖入屋內,正在吃飯的趙老漢試圖阻攔,他們抓起趙老漢的飯碗,用力摔碎在屋子當中,不由分說就對趙老漢一頓毒打。

接著,他們將趙萬傑架到門口停放的一輛車上,受傷的趙老漢看到此情景欲上前阻止,該車輛就已發動,趙老漢被該車拖出十幾米遠,拖得皮開肉爛,衣衫破碎。

經知情人透露,趙萬傑被關押的地方是一座深宅大院,大鐵門緊閉,外人根本無法入內。據看門人講「沒有鄉里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

趙萬傑被「雙規」的消息迅速傳遍整個村子,給全村人的心裏抹下了濃重的陰影,這並非僅僅是村子裡一個熟人的遭遇,計生工作人員非人道的野蠻執法行為,勾起了村民們的同情心和對鄉政府計生辦工作人員的強烈憎惡。

1995年7月,國家計生委下發《關於印發在計畫生育行政執法中堅持「七個不准」的通知》強調:一不准非法關押、毆打、侮辱違反計畫生育規定的有關人 員及其家屬。二不准毀壞違反計畫生育規定人員家庭的財產、莊稼、房屋。三不准不經法定程序將違反計畫生育規定人員的財物抵繳計畫生育費。四不准濫設收費項 目、亂罰款。五不准因當事人違反計畫生育規定而株連其親友、鄰居及其他群眾;不准對揭發、舉報的群眾打擊報復。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計畫為由而不允許合法的生 育。七、不准組織對未婚女青年進行孕檢。

然而,這一貫徹執行了15年的人所共知的計畫生育政策,林州城郊鄉的計生幹部竟然置若罔聞,反其道而行之。

事件發生後,林州城郊鄉政府曾對趙萬傑的家人稱,對趙萬傑作出的處罰不是關押拘禁而是「雙規」,趙萬傑既是黨員又是律師,因多次違反政策,被城郊鄉紀委「雙規」。

城郊鄉此舉備受各方質疑,被指濫用職權。記者查閱「雙規」適用範圍發現,根據中紀委的規定,有權使用「雙規」的機關只能是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部門。適用的對象只能適用黨員,但被採取「雙規」的黨員必須立案。

針對趙萬傑被「雙規」一事,林州市紀委表示根本不知情,並且強調鄉級機關無權對黨員採取「雙規」。安陽市紀委一官員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對於不擔任領導職務又不是國家公務員的超生人員,不適宜採取「雙規」的措施。

9月10日,城郊鄉迫於輿論壓力釋放了趙萬傑。但卻讓趙寫出了保證書,保證不得讓媒體發稿,否則,將開除黨籍,吊銷律師資格證半年,必須交納5萬元罰款。

這段不堪回首的經歷,給趙氏父子的精神和肉體帶來了巨大創傷,雖然事情過去十幾天,但他們至今心有餘悸,並且懇請記者不要報導此事。

罰款可多可少?

關於是否要第二或第三個孩子,一些生育者在傳統的「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的強大觀念支配下,心甘情願的步入「越生越窮、越窮越生」的生育怪圈。

對他們而言,生活就是在這樣愚昧的狀態下充滿著無奈。

對於計畫外生育者來說,政府計生人員有著極大的權力。據田西峪村的人描述,給計生人員送紅包是個不錯的選擇,這會減少整體的支出。雖然他們還是會出具罰單,但是畢竟要少交一些。這在當地是個人所共知的潛規則。

記者看到,西峪村委會給趙萬傑開具的通知單上明確指出應繳納22000元的社會撫養費,而鄉政府的工作人員到趙萬傑家則索要7萬元。

正是因當事人拿不起如此高額的社會撫養費,就發生了本文開頭描述的一幕,趙老漢遭受毒打,鄉政府工作人員強行把其兒子帶走關押起來。據知情人講,鄉政 府工作人員後來向趙萬傑家屬提出「拿5萬元放人」,再後來又通知家屬拿3萬元就可以放人。鄉政府對趙萬傑先是開出比村委徵收的數額整整高出3倍多的罰單, 後又降至3萬元,到底應該徵收多少,這裡面彈性有多大,恐怕只有他們自己心裏明白。

雖然按照國家規定對於超生戶來說要收取萬元以上的社會撫養費,但鑒於當地的欠發達的經濟條件,常常根據具體對象的收入狀況來收取罰金。 這個標準常常掌握在像城郊鄉計生專幹這樣的具體工作人員的手中。

  放水養魚的「創收模式」

  34歲的當地村民趙高(化名)在2009年有了第三個孩子,這是個兒子,這是農村文化在這個家庭生育選擇上的體現:男孩不僅是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的必然選擇,而且更是農村從事重體力勞動的需要。而他的父母也是這種鄉土觀念的忠實維護者。

   他在與記者交流中也顯出矛盾的一面,為了這個孩子,因數萬元的社會撫養費使他發愁讓他也頗為無奈,當時欠了一大筆債。電視上倡導「只生一個好」和「兒女 都一樣」的電視公益廣告及口號讓他心有觸動,但傳統觀念和村裡大多數家庭有男孩的事實讓他最終選擇繼續堅定捍衛他的立場。

  據他講,在他第三個孩子出生時,鄉計生辦人員曾到他家收罰款,徵收3萬多元社會撫養費後就沒事了。

  多位村民告訴記者,在當地一個極為普遍的現象:鄉計生幹部在第一胎或第二胎時往往不會刻意要求必須按規定做絕育手術,這就為一些還想要生孩子的村民提供了某方面的「保證」,然而一旦孩子生下後,最終的解決目的還是以繳納社會撫養費而告結束。

  一些村民說「在我們這裡,說白了,計畫生育的目的就是為了多收罰款」。 根據群眾反映,與趙萬傑有類似經歷的超生戶在林州絕非個例。今年上半年以來,據不完全統計,就發生多起政府計生人員採取非法手段強行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惡性事件。

  2010年4月7日,林州市姚村鎮計畫生育工作人員在鎮政府一副鎮長的帶領下,到姚村鎮河西村把正在哺乳期的超生戶郭女士和出生五個月的嬰兒強行帶到 鎮政府計畫生育辦公室,限制人身自由3天,逼迫交納社會撫養費。這位主管計畫生育的副鎮長見村幹部來求情,更加生氣,狠狠地踢了郭女士兩腳,並命令村幹部 只能給郭女士送饅頭充飢。

  2010年4月13日,安陽林州市採桑鎮天井溝村,計生辦工作人員強行把一超生婦女劉某用車帶到了鎮政府一間辦公室關押一夜。翌日,鎮政府有人告知劉 某家人稱必須交納社會撫養費後才能放人。因該超生戶家境貧困,一時交不上全部社會撫養費,劉某家人在鎮幹部要求下寫下1萬元欠條後才放人。

  2010年5月21日,林州市桂林鎮七泉村一育齡婦女計畫外生育二胎,計生辦工作人員將這位超生戶的姐姐非法拘禁於鎮政府,脅迫其妹妹交納超生子女社 會撫養費。超生戶的一親屬與該鎮民政所所長發生肢體衝突被打傷,腰椎橫骨骨折及多處軟組織損傷。超生戶的姐姐的孩子說,我母親又沒犯罪,你們關押無辜,還 不讓上廁所。受害人話音剛落。該所長便上去一把揪住受害人的頭髮,拖至十幾米遠,還把受害人頭向水泥柱猛撞,並叫了十幾個人一起參與毆打,幾十隻腳朝被害 人的頭部、身上猛踹,後又將受害人的父親攔住進行毒打,見被害人躺在地上不能動彈才揚長而去。

  記者在林州瞭解到,「放水養魚」的計畫生育工作策略早已是人人都心知肚明,它確實能夠給地方帶來更多收入。當然,對於從事具體計生工作的工作人員來說,彈性的執法又留下了巨大而普遍存在的權力尋租空間。

  據當地數位村民向記者證實,林州市每逢計生工作檢查,鄉村幹部就提前通知孕婦出門「躲躲」。計畫外的嬰兒出生後,鄉計生辦和村委會很快通知當事人去繳納高額的社會撫養費,如果不按時繳納,就找上門,強行抓人逼迫超生戶繳納社會撫養費後放人。

  林州多位超生戶向記者反映,他們的孩子並不在鄉里統計的新增人口數字中,是因為計生工作人員幫助他們行了方便未將他們的超生情況上報,作為回報,按計生工作人員的要求,他們付出數目不等的費用。他們稱,這種情況在當地已是司空見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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