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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下崗男子被過世警察刑拘

 2010-09-14 11:0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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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寧陵縣下崗職工曹繼彬被通緝,原因04年曾與一公安幹部家屬徐某合作干酒廠,被外面公司欠下1.48萬元,曹繼彬負責銷售多年來追款不得,徐某隨夥同民警將其拘留討賬,更荒唐的是追討信息的辦案警察簽名竟是一位已故警察。

河南省寧陵縣下崗職工曹繼彬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會成為公安機關網上通緝追逃的犯罪嫌疑人,此事最令人詫異的是,他被一個已經過世的警察刑拘了。

莫名其妙被上網追逃

曹繼彬是河南省寧陵縣張弓酒廠的一名下崗職工,今年47歲,下崗後一直靠打工為生。今年6月28日,曹繼彬得知,他被安徽省濉溪縣公安局網上追逃。曹繼彬自知在濉溪縣絕無任何犯罪事實,第二天即到寧陵縣公安局說明情況,但隨即被留在了縣公安局。6月30日,曹繼彬被濉溪縣公安局警察王忠及另一不知姓名的警察帶到安徽省濉溪縣,並被押入看守所。

7月5日,王忠給了曹繼彬家屬一份拘留通知書,通知書上註明辦案人有兩人:一個是王忠,另一個是劉克儉。

辦案警察替公安局政委討賬

曹繼彬在濉溪縣看守所被羈押的17天中,只有王忠一人提審過他一次,所謂的提審,其實是反覆勸償曹繼彬還欠高常亮的1.48萬元錢。王忠說,只要還了高政委的錢,什麼事都沒有了。高常亮是淮北市杜集公安分局的政委,是2004年與他合夥干酒廠的徐某的丈夫。這1.48萬元是酒廠散夥時外面欠的銷售酒款,由於曹負責推銷業務,徐某就讓他先給廠裡打個欠條,要回來後再抽條。「這幾年,我也一直盡力要,可人家都知道酒廠倒閉了,費了不少勁兒,也沒要回一分錢來。」。

曹繼彬告訴記者,2004年11月,寧陵縣張弓鎮老鄉趙某介紹他跟淮北市相山區的武某、趙某、徐某合夥開辦酒廠,他和趙某、武某各出資12萬元,徐某出資13萬元,合夥經營寧陵縣張弓御封酒廠委託的罐裝白酒業務。經協商,武某任廠長,負責廠內全面工作;他任經營副廠長,主管供銷工作;趙某任生產副廠長,主管生產、財務工作;徐某負責安全和監督工作。但酒廠幹了一年多就散夥了,曹繼彬說,由他負責銷售的酒款有6萬多元沒有回籠,但都有欠款人出具的欠條。曹繼彬回憶說,當時,徐某曾讓曹繼彬給她打了一張1.4萬元的欠條,此後3年多一直無事。

而曹繼彬得到的在逃人員登記信息表上是這樣表述的:「2004年武某、趙某合夥開辦張弓酒廠濉溪分廠,並聘請曹繼彬擔任酒廠銷售員。2005年曹繼彬從該酒廠倉庫裡偷出6桶原酒……騙取該廠人民幣1萬元。」

過世警察刑拘曹繼彬

7月5日,曹繼彬的家屬拿到拘留通知書後立即趕到安徽省濉溪縣公安局,瞭解曹繼彬的「犯罪事實」。一位在縣公安局工作的民警告訴他,拘留通知書上的警察「劉克儉」已經死了一個多月了。曹繼彬的家屬立即陷入迷茫,死去的警察咋還能辦案呢?

8月31日,記者隨曹繼彬的代理律師一起到濉溪縣瞭解情況,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就死亡警察劉克儉辦案一事解釋說,輸入曹繼彬的網上追討信息是由劉克儉做的,所以辦案人員還是用了辦案人「劉克儉」的名字。但辦理這起案件的另一名警察究竟是誰?警方始終沒有提供。

荒唐的「取保候審」

7月16日,警察王忠到濉溪縣看守所口頭說釋放曹繼彬,沒有給曹出示釋放證。出看守所前,王忠說要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曹繼彬說,你們還沒有給我一個明確的說法,我不出去,在淮北也沒有人給我當保人。王忠說,不出去不行,沒有人給你當保證人不要緊,你寫上你妻子的名字就行了。於是,王忠讓曹在取保候審決定書上簽了他妻子李英華的名字,就算給自己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

曹繼彬說,放他前,警官王忠要求他將執行取保候審的手續帶給寧陵縣公安局張弓派出所,並恐嚇他說,如果不帶到張弓派出所,還要將他抓起來。

回到寧陵縣後,曹繼彬按王忠的要求,將取保候審的執行手續交給了寧陵縣張弓派出所。現在,他仍在張弓派出所的監管下執行著取保候審的措施。「我想出去打工,我一家還得生活,可我是取保候審人員,我啥事也幹不了。」曹繼彬無奈地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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