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圖)

            

                           古代樂器--編鐘

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

禮樂文明是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夏商周時期,古代先賢就通過制禮作樂,形成了一套頗為完善的禮樂制度,並推廣為道德倫理上的禮樂教化,用以維護 社會秩序上的人倫和諧。禮樂文明在數千年的中華文明發展史上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至今仍有其強大的生命力。

禮樂文明的產生

中國古代的「禮」和「樂」起源於遠古的原始崇拜。《禮記·禮運》曰:「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 其貢獻的禮品、擊土鼓而作樂,便是最早的禮樂儀式。到了傳說中的五帝時期,雖然帝王的領袖地位和遞相禪讓產生了「禮」的意識,但是禮的制度還未產生。只有到了夏朝,由於「天下為家,各親其親」,於是「大人世及以為禮」,「禮義以為紀」,禮儀制度才逐漸建立起來。夏禮因文字記載和考古材料的缺乏,已難知其詳。商禮由於殷墟考古的大量發現,以及《史記·殷本紀》有較多的記載,則已彰彰可考。到了周代,禮制集前代之大成,逐漸完備和成熟起來。「樂」在周之前也已有不少歌舞產生,《莊子·天下》說:「黃帝有《咸池》,堯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湯有《大濩》。」到了周代,「樂」的內容不斷豐富, 形成了相應的制度,當時除了代表性的《大武》之外,按《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的記載,周樂有數十種之多。周代還設有專門的機構「春官」規範和管理樂舞,並在 春官下設大司樂授「樂」,教國子「樂德」、「樂語」和「樂舞」(《周禮·春官》)。

中國古代的禮樂文明是在周代形成和完備起來的,因為這時不僅形成了系統的禮樂制度,而且賦予禮樂以豐富的人文內涵。周代形成的冠、婚、喪、祭、朝、聘、鄉、射以及職官制度等禮儀、禮制和禮義,主要保存於流傳至今的儒家經典《儀禮》、《周禮》、《禮記》等三禮之中。周代盛行的「六代之樂」及樂德、樂語、樂舞等內容本記於《樂經》,然《樂經》「失於秦火」;好在「禮樂相須以為用」,不少樂制的內容可以在「三禮」中的禮儀制度中看到,而專述樂義的《樂記》也保存在《禮記》之中。另外,古代的「樂」是歌樂舞三位一體的,按照楊向奎先生的考證,周樂的歌詞部分可以在《詩經》中找到,如《周頌》。

《尚書大傳》說「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左傳》文公十八年記:「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在禮樂文明形成的過程中,周公是一個重要的人物。他制禮作樂,不僅將遠古 至殷商的禮樂加以改造和發展,形成系統化的典章制度和行為規範,而且注入「德」的因素,使其具有道德倫理的深刻內涵。孔子是發展中國古代禮樂文明的另一個重要人物。他的貢獻一是繼承、推廣和宣揚禮樂文明,整理、傳播了記載古代禮樂文明的儒家經典「六經」。二是他以禮樂為解說對象,著力彰顯禮樂文明的精義, 強調禮樂文明的人倫教化和治世功能。

禮樂文明的要義

禮樂的表達需要有一定的形式,玉帛薦獻、進退揖讓; 黃鐘大呂、干戚羽旄是禮樂之美,但是欣賞盛美的儀式並不只是為了滿足耳目之歡,更重要的是要體會禮樂文明引領人向善的本義。孔子說:「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論語·陽貨》)《禮記·樂記》說:「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這些論述旨在說明,禮樂文明美的形式是為了表達善的內容,而其中美是次要的,善才是主要的。孔子說過:「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 佾》)在這裡,他就是把仁愛作為禮樂引領人向善的一個目標提出來的。因此,認識禮樂文明,重要的在於把握其中的要義。

禮樂文明中 「禮」的要義有數端。其一,「禮」是人性的基礎。《禮記·曲禮》曰:「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把「禮」作為區別人與動物、文明與野蠻的標準,所以「禮」是人類文明社會最主要的特徵之 一。其二,「禮」的重要作用在於規範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和關係。禮使人明確自己在社會中的位置,懂得尊敬和謙讓;使人區別事物或行為的是非,懂得什麼是該做 和不該做的。「禮」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維護了社會的秩序和正義。其三,「禮」也是一種道德規範,引導人們向善和自律。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因此,禮樂文明更強調通過禮教,使社會規則內化為人的內心尺度。其四,通過知禮、守禮,達到社會和諧的境界。《論語·學而》:「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既強調了「和 為貴」的願望,又指出「和」不能單純為和而和,不能是無原則的和,這個原則就是守禮。在彼此遵守社會秩序的情況下達到和諧,才是最美的境界。
 

禮樂文明中「樂」的要義也有數端。其一,「樂」的社會作用重在和諧精神。《禮記·樂記》曰:「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和合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故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人情所不能免也。」指出「樂」是協調世間萬物的綱紀,它的作用是使人們各安其位,和諧相處。其二,「樂」注重有秩序的協調。《樂記》說:「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徴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怗懘之音矣。」其用五音比喻各種人物,說明要有序協調,才能奏出和諧之樂。其三,「樂」也有陶冶情操,移風易俗的功用。《樂記》曰:「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孝經》也說:「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即樂教有陶冶心性,使人快樂安寧,生命長久之功。因此,孔子要求人們要聽雅樂,遠淫音。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秩序也。」(《禮記·樂記》)秩序與和諧是禮樂文明的主旨。《樂記》說:「樂者為同,禮者為異。」是說樂的作用在於協調上下, 禮的作用在於區別次序。然而,禮和樂雖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但卻是相輔相成的。在遠古傳統中,「禮」即人文,是涵蓋一切,包括「樂」在內的。到了周代, 禮、樂雖各有制度,但是「樂」畢竟仍是禮制的一個方面,「樂」的「和」也是為實現「禮」而輔助、服從於「禮」的。《樂記》說人受外物的引誘會喪失天性,產生貪婪、殘暴、欺詐等邪念,於是先王制禮樂,用以調節人心。「禮節民心,樂和民聲」,就是用「樂」之「和」,彌合「禮」之分所造成的心理差距。孔子等儒家常將「禮」、「樂」相提並論,就是因二者之結合,能起到平衡與調和的作用。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