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打孩子是犯法的

紐約布魯克林8大道小區一名華裔婦女今年3月因動手管教孩子,遭兒童福利局強制將三名孩子與母親隔離,該名婦女後悔不已、數月來四處求助,只希望能與子女重逢,不熟悉法律的華裔婦女甚至聘請律師,但最後卻因為積欠律師費而延宕開庭時間,導致時過半年仍無法與子女碰面。 

出面協助輔導該婦女的華人策劃協會布魯克林分會主任石蔚靜表示,該名婦女在今年3月動手體罰了其中一名孩子,身上帶有傷痕的孩子經學校舉報後,兒福局介入將其兩歲、六歲與七歲子女帶走,讓婦女頓時後悔不已,而婦女在接到法院通知出庭時,因不瞭解法院可為低收入人士安排免費律師與翻譯,因此先行自聘律師,並同意支付律師費 3500元,但華裔婦女在支付1100元與首次出庭後,又誤以為不再繼續聘雇該律師即可免除繳交剩餘的2400元律師費,沒想到經過數月之後,婦女卻遲遲未接到法院出庭通知,經查詢後才發現,該名律師依舊屬於自己的代表律師,但因華裔婦女未履行繳付剩餘款項,因此沒有繼續處理案件。

對此石蔚靜向華裔婦女解釋,根據美國法律,既然華裔婦女與律師簽訂3500元的合約在先,其就必須履行合約,即使要取消與律師的協議,積欠的款項還是要先付清,該名律師才會向法院申請取消代理身份,屆時法院才會為華婦安排免費律師協助。

石蔚靜也希望藉此警惕所有華裔新移民家長,「中西文化不同,我們既然在美國,就該遵守美國的規定」。華人家長們不應該以自己成長過程中「體罰」孩子的觀念來管教子女,「在美國打孩子是犯法的」,提醒所有華人家長切勿體罰子女,造成骨肉分離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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