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大擬清退307名研究生博士8年未完成學業

昨日,華中科技大學2010年本科新生入學報到;該校擬清退307名碩士生和博士生的消息,震動了初入大學的新生。 8月30日,該校研究生院在網上公布,將對「超學時」研究生進行退學處理。按規定,碩士生學習年限最長不應超過4年,博士生最長不超過8年。 據瞭解,相關院系正在上報對擬退學學生的具體意見,學生最終是否退學將由該校校長會議研究決定。屆時,學生如對退學有異議,可提出申訴。 雖然此次擬清退的人數不算少,但與學校研究生總數相比,比例並不高。去年底的統計顯示,該校共有研究生17694人;按此計算,擬清退研究生只佔1.7%。 該校規定,學滿一學年以上退學的研究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清退「超學時」研究生的舉措,昨日在新生中引發震動。博士新生小鄧稱,導師在見面會上已將此事告知,「這是一個教訓,讀書當然得下工夫」。 該校社會學系博三學生狄金華認為,清退「超學時」研究生是個很好的淘汰機制。中央教科所研究員儲朝暉表示:「不僅要在研究生中嚴格實行淘汰機制,本科生也應搞淘汰制;否則,無法提高我國高等教育質量。」 資料顯示,高校擴招後的十年間,我國研究生人數增加了100多萬人,上年達到140.49萬人,今年計畫招生研究生53.4萬人。 教育規範要保證 華中科技大學擬清退307名碩士生和博士生,此一消息引起關注。 高等教育階段,其實不論本科生還是研究生,因為不合格而被請出校園的情況都存在,在絕大多數學生能夠正常畢業的情況下,不能適應基本教育形式和內容的少部分學生,學校如果讓他們留在學校,年復一年,沒有一個說法,對他們的教育狀態也沒有認定,這樣的狀態不能算正常。 我們相信,沒有哪一所高校會希望自己的學生以如此令人遺憾的方式離開校園。對學生也應該儘可能給他們機會,機會到底是多少年,或可考慮,但毫無疑問,教育有它的基本規範和秩序,特殊情況特殊考慮,但基本規範和秩序乃是教育品質和信譽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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