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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前吉林首富 判無期刑(圖)

 2010-09-01 22: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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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過去近十個月後,前「吉林首富」、泛亞系掌門人範日旭8月31日由吉林省長春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357萬元,範日旭當庭表示將上訴。

據《財經》報導,範日旭被認定犯下五宗罪行,其中因合同詐騙罪,被處無期徒刑;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處八年有期徒刑;因欺詐發行公司企業債券罪,被處四年有期徒刑;因虛報註冊資本罪,被處三年有期徒刑;因單位行賄罪,被處兩年有期徒刑,最終決定執行無期徒刑。檢方指控的集資詐騙罪則未獲認定。與範日旭同案領罪的包括其前妻孫某和四名昔日下屬,以及一單位被告。

報導稱,今年59歲的範日旭原為長春縫紉機廠工人,辭職下海後發跡,曾賣別墅、發債券、蓋「亞洲最大的體育場」等,鼎盛時被認為是「吉林首富」,其在資本市場如魚得水之際,曾坐擁吉林輕工、北方五環、廈門國泰三家上市公司及泛亞信託公司。

新文化報報導,昔日,提到範日旭的名字,就自然而然讓人與股市、神話、財富、利益聯想到一起。夢想著發財的人們,不斷幫助範日旭「建設」他的金錢帝國。一時間,他呼風喚雨、創造著一個又一個所謂「股市神話」。因為他坐擁數不盡的財富,他又被人稱作吉林「首富」、股市的「終極」教主和股市隱形大鱷。

這位曾經呼風喚雨、能夠掌控股市的「名人」,在2009年11月底,被告上了法庭。

據《財經》報導,檢方指控稱,1998年7月,範日旭指示自己控制的吉林北方民航機場設施開發有限公司,虛構掃雪機業務,騙取長春市農業銀行3000萬元承兌匯票;同時,2003年,範日旭指示其手下張某、李某等人,在未經銀監局批准的情況下,在吉隆坡酒店召開推介會,推銷一個5.1%年收益率的信託計畫,並先後賣出8700多萬元。

報導指出,庭審時範日旭的名字被登記為Tom Cliton,國籍為美國。他為自己聘請「二許」為代理律師,分別為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許蘭亭,及吉林開祥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可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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