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屍要價》照片作者公布全套照片回應質疑(組圖)


(2009年10月24日16:43,王守海(船上穿白衣服者)坐在船頭等著錢到位。圖/記者張軼)(1/7)


(2009年10月24日16:47,長江大學派來人員專門協商打撈學生事宜。圖/記者張軼)


(2009年10月24日16:50,看到學校來人了,王守海和其他打撈者開始向學校的人說錢還沒到位之類的話。「……說好的三萬六,錢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聽老闆的!」圖/記者張軼)


(從這個連續的手勢看,並不像是在商量如何靠岸。圖/記者張軼)


(在師生們的求助和抗議下,並聲稱一定給錢,王守海一行才示意將第二名遇難學生的遺體交給岸上的師生。圖/記者張軼)


(2009年10月24日16:52,早已在岸上等待的師生們將打撈上來的遇難學生緊急送往醫院。圖/記者張軼)


(2009年10月24日17:37,岸上的陳波收到校方籌集的錢款。據張軼說,打撈一具遺體付一次款,款不到位打撈就中斷。圖片由目擊者提供)

8月18日,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獎頒出,照片《挾屍要價》以全票贏得最佳新聞照片獎,此前,這幅照片已獲華賽中國作品初評的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等幾項大獎。第二天,長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長李玉泉發文稱,照片《挾屍要價》被誤讀,建議組委會和評委會撤銷該照片的獲獎資格。

網路沸騰了。

《挾屍要價》照片作者張軼在得知頒獎消息後,就做好了接受質疑的心理準備,只不過,因為站在了最高領獎臺、照片內容對社會現實極具衝擊性,質疑來的比較猛烈。

《挾屍要價》的照片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2009年10月24日,長江大學15名同學在長江荊州寶塔灣江段野炊時因救兩名落水兒童,陳及時、方招、何東旭三名同學不幸被江水吞沒。而打撈公司打撈屍體時挾屍要價,一共收取了3.6萬元的撈屍費。

這個頗具浪漫英雄主義色彩情節中的三個英雄想不到,他們的逝去會帶來針對社會公德、媒介素養等方面的尖銳爭議。

20日下午,處於輿論焦點位置的張軼從青島坐飛機趕回武漢,給記者發來當時現場拍下的全套照片,「我將用公布真相的辦法,來結束一切有關照片真假的爭議」。

這張獲獎照片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的爭議,「在於真實生命逝去的背後,利益至上的觀念給人極大的衝擊,這個照片反映了社會的矛盾。」「金鏡頭」獎的評委、京華時報社圖片總監駱永紅說。

有評論者指出,事實上,有一點不容忽略:不管事後的新聞照片如何解讀,曾經出現過這麼一件令人驚悸、難忘而又悲哀的事件,留在公眾心中的記憶和悲痛是長久的!這份悲痛一直沒有淡化過。

《挾屍要價》照片被指造假

8月19日,長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李玉泉發文稱,《挾屍要價》的解讀是錯誤的。有媒體對這張獲獎照片的解讀是:船頭著白色襯衫者陳某與老師、學生牽著屍體談價。事實是:在打撈中,兩條船共同作業,撈到後要迅速地用繩子拴著屍體的手或腳,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處不容易把屍體撈上來,要牽引到岸邊再撈起。

著白色襯衫者手牽屍體揮舞手臂是指揮岸上的人們配合將屍體打撈上岸。但誤讀的結果使「牽屍靠岸」在部分媒體報導中變成了「牽屍談價」。

李玉泉稱,因為對「漁民見死不救」的誤傳,已經使本來應該列入「救人集體」的兩個老人現在不敢出江,不敢見人,不敢與人打招呼。

長江大學宣傳部建議組委會和評委會撤銷該照片的獲獎資格;通報作者的弄虛作假做法,以杜絕以後評獎中類似情況的出現。

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得知,早在2009年11月16日,李就以《「牽屍談價」:不能不說的事實真相》為題對此幅照片提出過相同質疑。在《挾屍要價》照片獲得全國攝影藝術展銀質獎之後,長江大學宣傳部也向該評委會發出了「公開信」。

照片顯示「挾屍交流」

20日,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重讀有關「挾屍要價」的相關材料和新聞報導,確認以下事實:為打撈三名救人遇難的學生,長江大學一共支付了36000元錢;這些錢不是一次性支付的,而是分批交給了一個名叫陳波的人;在錢沒有完全到位的過程中,陳波曾打電話要求撈屍者暫停打撈。2009年11月3日發表在《華商報》上的這幅照片獲得了若干獎項,正是建立在以上事實的基礎之上。

20日晚,《挾屍要價》照片作者張軼給記者發來署名「時任《江漢商報》攝影記者」的圖片說明,稱該圖片是見報的單幅圖片,只是整個「挾屍要價」過程的一個瞬間。

張軼回憶,實際上在2009年10月24日16:41:25前,第二具屍體已經打撈上來,王守海(船上穿白衣服者)他們等著錢到位,坐在船頭上等;

16:46:10開始將第二具屍體從水里拉起來將右臂栓牢;

16:47:34學校來人了,專門協商要屍體的事宜;

16:50:46看到學校來人了,王守海和其他撈屍者開始向學校的人說錢還沒到位之類的話(「……說好的三萬六,錢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聽老闆的。」),並說老闆要錢,他們要菸酒抽喝,是常理;

16:51:57在師生們一再的求助抗議下,並聲稱一定給錢,王守海一行才將屍體交給岸上的師生們;

16:52:46早已在岸上等待的師生們立刻將打撈上來的遇難學生緊急運往醫院;

2009年10月24日17:08:28,王守海等人因3.6萬元還沒到手,就在船上抽煙喝水(這些都是江岸上送上的),停止打撈;

17:37分,岸上的陳波拿到3.6萬元。

20日晚,瀟湘晨報記者拿到了當時現場拍攝的近百張圖片。整套照片清晰顯示,現場學生、老師、群眾、打撈者的驚愕、慌忙、痛苦、淡定在夕陽余暉下一目瞭然。

這套照片中,有關引起廣泛爭議的白衣老者的圖片共5張,包括這幅屢獲大獎的照片,照片原始時間顯示從2009年10月24日16點49分18秒始,至2009年10月24日16點50分57秒止。可以看出,白衣老者確實在跟岸上的人用手勢在交流。

記者手中照片與張軼發來的圖片說明一致。

首發記者確認照片信息無誤

20日,「挾屍要價」首發媒體《華商報》記者郝建國回憶採訪時說:撈上來的這個遺體叫方招,撈完了以後,這個撈屍者和另外一個穿藍色襯衫的男子,把方招的右手用一條繩子綁起來打了個死結,然後用另外一條繩子,把他的遺體拉出來,就是兩條繩子把方招的遺體已經固定了。

「一個繩子是那個人拉著,另外繩子的一端是穿藍色襯衫的男子拉著,當時是完全有條件把遺體拖到岸,輕輕一拉就上來了,他們為什麼把這個遺體橫在水上不拉上岸呢?原因是當時他們要的3.6萬元還沒有全部到手。當時岸上的同學們講,女生都下跪了,喊著你們幹嘛這樣,不把他撈上來呢?然後就有這個圖片的動作。」

20日,郝建國在個人博客發表一篇名為《郝建國對「挾屍要價」相關報導的最新聲明——兼回覆長江大學宣傳部長李玉泉》的博文,博文詳述了現場情況及《挾屍要價》圖片中的信息,「當時並不在現場的長江大學宣傳部長李玉泉稱記者誤讀照片,製造假新聞,無疑是繼挾屍要價事件之後又一大醜聞!」

對話人物:張軼——《挾屍要價》照片作者

漁民被打是在刊發照片之前

瀟湘晨報:你怎麼看待李玉泉的質疑?當時的情況是怎樣的?

張軼:我認為這種質疑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我先解釋下,《華商報》的圖片說明不是我寫的,圖片說明中說白衣老者是「陳某」是不對的,白衣老者是王守海,我後來看到後,及時給他們打電話說了這事,後來他們更正了。照片的錯誤僅僅是名字寫錯了,其他事實都是真實的。

當時的情況是,王守海打撈到方招的屍體,一條繩子綁在自己右臂上,繩子還打了結,左手用一個鉤子鉤住方招的T恤,把屍體橫在水上,而不是拖到船上。當時很多學生哭著喊著抗議,王守海擺手不動,讓他們及時拿出36000元的打撈費。他說:「……說好的三萬六,錢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聽老闆的。」

當時確實是兩條船,我的照片也能看到另外一邊還有一條,但是我只拍了一張,因為王守海是直接受雇於陳波,他也是主要和老闆陳波直接對話的人。但不管幾條船,挾屍要價的事實是存在的。

那張照片的拍攝者之所以起了假名「真真」,主要是為了保護我,也是告訴讀者圖片是真的。

瀟湘晨報:有人說,因為你這張照片,漁民被人打,船也被燒了。

張軼:撈屍者趕到現場後不顧英雄死活,不顧現場師生的感受,開口就要錢,的確令人氣憤。但是漁民被打是在三個大學生追悼會的10月28日,華商報首發這張照片是在2009年11月3日,因此我的照片不構成他們被打的原因。

長江大學宣傳部長質疑漁民被打是因為我的照片,這是不可能的,而且李玉泉不在現場,他也是聽別人轉述的。

對話人物:賀延光——

高級記者,現為《中國青年報》圖片總監,中國新聞攝影學會副會長。中國記協主辦的「2009中國瞬間中國新聞攝影大賽」評委之一。

駱永紅——《京華時報》圖片總監,「金鏡頭」獎評委之一、中國記協主辦的「2009中國瞬間中國新聞攝影大賽」評委之一。

我知道,記者因為這張照片在當地呆不下去了

瀟湘晨報:在中國記協舉辦的「中國瞬間」比賽中,這幅照片曾獲得過金獎,當時評委們也對新聞事件和照片的真實性進行過調查,您所知道的當時的調查情況是怎樣的?

賀延光:我印象中,評委會對此事很慎重。當時問了華商報的攝影部主任,是沒有問題的。

我這兩天也看到網上有質疑,但現在質疑的說法還沒有說清楚。

如果記者搞錯的話,當事者為什麼沒有說話。作者在華商報發表照片的時候是用的化名,因為他在《江漢商報》是登不出來,有可能被開掉,因為這對當地是一個醜聞。實際上,這個作者當時也在當地沒法呆了。

今天下午,我跟有全套的照片的人聯繫過,不能說明這幾個人(撈屍者)能脫離干係,從老頭的動作來看,不是像救人的。我現在看這個問題,實質是作者不能用自己的名字在當地發,而且他確實離開了,儘管獲獎了,但是他還是給地方抹黑了,他無法生存,才離開的。

駱永紅:評獎時看到照片的時候,我記憶中有一篇《南方週末》的文章,他們採訪了漁民,說了一些苦衷,當時我就提出了這個問題(照片真實性的問題),也有評委談了類似的看法。

我們和作者聯繫,作者和記協的工作人員說了整個事情的經過,把相關的材料和時間也說了。我們沒有看到他發給記協的材料,當時從攝影記者的口述和時間來說,確定照片是真實的,於是我們就按照正常程序走了。

瀟湘晨報:當時給這幅照片頒獎的理由是什麼?

賀延光:評委中沒有一個人是認識張軼的。一個是新聞事件,另一個,照片本身的表現力也能吸引人。

表現災難也要考慮家屬的情感,死者尊嚴和讀者的接受,(照片中)大學生的遺體僅僅露了一個胳膊。照片的表現力還是很恰當的,能表現新聞事件,也照顧到了死者尊嚴和家屬情感。

駱永紅:主要原因是,重大新聞事件中,他所抓取的瞬間不僅僅記錄了這個事件本身,還反映了背後的社會問題,對金錢至上,對誠信確實的拷問。

瀟湘晨報:據現有資料來看,挾屍要價這一事實是真實存在的,這幅照片只是挾屍要價過程中拍攝的一系列照片中的一個瞬間,船頭的人在等待老闆的指令。質疑者認為,照片是假的,您怎麼看待?

賀延光:我還不能得出和長江大學宣傳部長一樣的結論,是你要價還是你的老闆要價,沒有本質區別。

駱永紅:就算這個老人沒有要價,他們在打撈上來以後等待老闆的指令,這個事實已經說明瞭一點,他實際上就是在要價,關鍵在於事實呈現的是這麼一個結果。可能對個體來說,挾屍要價中的老人是其中一個個體,一個部分,但這個撈屍隊做的事情就是見錢給屍體。這個是無可更改的。

瀟湘晨報:在照片發布中,華商報發生了一些小的失誤(白衣老者的名字錯誤,由於有深度稿件的輔助,事實描述過於簡單),但是隨後做了更正。隨後攝影記者去參加比賽使用的圖片說明都是經過了更正的圖片說明。您覺得在評獎中可以接受麼?

賀延光:要看主要事實是不是對的,如果是事實錯誤了,就不能接受。僅僅是某些細節上講的不充分(可以接受)。另外還要考慮當時的環境,一方面是挾屍要價,一方面是義憤填膺,當時對立的,記者也是站在弱勢群體一面表現的。

瀟湘晨報:從現有的材料來看,您覺得照片是否真實?為什麼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

賀延光:我覺得問題不大。至於爭議為何會產生,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記者因為此照片在當地過不下去了,至於長江大學宣傳部長的動機,我也不知道。

駱永紅:我認為照片是真的。老人是團隊的一分子,這個團隊就是一個唯利是圖的團隊。

(之所以引起爭議)最關鍵的(信息)在於,一個事件所透露的社會背景,一種金錢至上,唯利是圖的現狀。在真實生命逝去的背後,利益至上的觀念給了人們極大的衝擊,這個照片反映了社會的矛盾。

「挾屍要價」照片的前世今生

《挾屍要價》照片事件演進表

2009年10月24日,長江大學陳及時、何東旭、方招等15名同學在長江荊州寶塔灣江段野炊時因救兩名落水兒童,陳及時、方招、何東旭三名同學不幸被江水吞沒,獻出了年輕的生命。

當天下午,荊州市八凌打撈服務有限公司陳波到達現場,與長江大學文理學院基礎部副主任李啟文商談打撈費。

16:50分,第二具遺體方招(照片中的遺體)被打撈上岸,(據張軼提供的原始照片)

2009年10月28日上午10點,三位大學生的追悼會正式開始,荊州市委主要領導參加追悼會,數萬市民來到靈堂。

2009年11月3日《華商報》首發該照片報導,但是誤把王守海寫成了「陳某」。華商報後來即及時更正。

2009年11月4日,《南方週末》記者楊繼斌發出《大學生救人溺亡隱情調查:「挾屍要價」另有其人「見死不救」漁民被冤》的調查報導;

媒體人馬文娟2009年11月8日撰寫了《從大學生救人事件的報導看媒體責任》一文,提出有關媒體對大眾的誤導要承擔責任;

2009年11月16日,長江大學宣傳部長李玉泉在自己的署名博客上發表了《「牽屍談價」:不能不說的事實真相》的文章,對照片提出質疑

2010年1月23日,第18屆金鏡頭比賽暨華賽中國作品初評結果揭曉,《挾屍要價》獲得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

2010年2月4日,中國記協主辦的「2009中國瞬間中國新聞攝影大賽(第三屆)」揭曉,《挾屍要價》獲一等獎;

2010年8月5日,《挾屍要價》照片獲得全國攝影藝術展記錄類銀質獎,長江大學宣傳部已經向「全國攝影藝術展評委會和各位評委」發出了「就張軼《挾屍要價》照片獲全國攝影藝術展記錄類銀質獎致評委會的公開信」。

2010年8月18日,中國新聞攝影最高榮譽「金鏡頭」頒獎盛典在青島舉行。《挾屍要價》以全票贏得了本年度最佳新聞照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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