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黨員海來提•尼亞孜何以被重判

新疆維吾爾族學者記者海來提•尼亞孜,7月21日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罪」重判15年。判決依據是接受境內外媒體採訪,其中以接受香港《亞洲週刊》記者專訪,而被定為主要判罪理由。如果說去年新疆「7•5」暴力事件中參與砸殺的維漢暴徒被重判具有合法性的話,那麼對學者的這次判決,越加顯示當局民族政策重大失誤和維穩的虛偽性。官員顏面和「先流血後鎮壓」的權力邏輯,沒有道義、法律、對話的基礎,單方面壓服,不惜對「自己人」下狠手,讓人百思不得其解。掩藏在「疆獨」、「民族分裂」、「東突」等標籤下的政權邏輯,是如何運作的?無疑,對普通人來說,新疆這個邊疆省區不乏神秘色彩,而龐大的政權輿論工具,堆砌在人們視線裡的新聞都與民族分裂關聯。新疆和西藏,與崛起的中國似乎沒有關係,從當局重判海來提•尼亞孜一案中,能夠尋找到系列答案。

因言獲罪的體制內人

海來提•尼亞孜,51歲,出生於新疆喀什市,維吾爾族,中共軍人後代,畢業於北京的中央民族大學,不懂維語以漢語寫作的少數民族精英。他被人忽視的最主要的一個政治身份是中共黨員。曾先後任《新疆法制報》總編室主任、《法治縱橫》雜誌社副社長,曾創辦維族論壇,也是維吾爾在線的管理員。他在海內外媒體或開設博客或撰寫文章,除了他的維族人相貌,教育背景和工作方式決定了他的思維習慣已經完全漢化。

海來提•尼亞孜不僅是體制內人,新疆少數民族知識份子身份,還決定了他是新疆社會的上層人,但與被吸納進入體制內的少數民族官員最大的不同,是他既保留了這個民族耿介直率的性格,還多了份獨立思考,新聞職業又讓他有機會將自己的思想公開,這使得他在中國越是落後偏遠越能存留自己民族人文特色的少數民族中,顯得卓爾不同。在維漢族群截然分明的新疆社會,海來提•尼亞孜的身份既尷尬又邊緣,在權力系統謀職,被同族人視為 「維姦」;秉持知識份子獨立思考,卻犯了少數民族上層人不服從權力安排說話的大忌。

海來提•尼亞孜曾在新加坡《聯合早報》撰文稱「民族關係的實質就是各民族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中國基本上一直沿用原蘇聯的一套民族理論,在計畫經濟時代可能管用,可是原蘇聯崩潰的事實證明,這套理論和政策是失敗的。」他也公開稱鬧民族分裂,不是維族人的主流思想。筆者曾赴新疆多次採訪和遊歷,與當地新聞人和維族等少數民族都有接觸;在大學和媒體工作期間,不乏來自新疆的維族同學和漢族同事,對他們的豪爽大方留下極深記憶,他們身上散發著無拘無束的自由天性。他們往往表現出對內地生活的羨慕和「臣服」心態,我一直沒搞明白,這是新疆解放時留在他們民族血液的恐怖記憶,還是對文明的嚮往。至少在1980年代以前,新疆的平均生活水準遠高於臨近的甘肅和青海。

海來提•尼亞孜判決書未見公開,主要罪證是在「7•5事件」前後接受境外媒體採訪,罪名有兩個版本。不管是「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是「泄露國家機密罪」,因言獲罪是無疑的,但他與近年其他因言獲罪的政治犯大有不同。

得罪權貴的替罪羊

「7•5事件」過去一年,以鐵腕治疆著稱的原新疆區委書記王樂泉被調任、中央高調設立喀什國家級經濟特區。觀察這一年來新疆政經政策的變化,竟然與海來提 •尼亞孜提出的「新疆民族政策失敗」、「(維吾爾族等)60年來不能與漢族享受同等經濟利益」的觀點不謀而合,甚至可以說,北京在積極響應海來提•尼亞孜等新疆知識份子提出的批評。他曾在海外媒體撰文稱「維吾爾民族作為新疆主體的自治民族,在理論上享受了政治平等的民主自由權利,可是在經濟利益上卻享受不到資源優勢帶來的各種實惠,缺乏保障維吾爾民族經濟利益的法律法規,使維吾爾民族游離於西部大開發的體制之外,維吾爾人群的生活質量,普遍低於最近60年移民過來的漢族人群。如此差別,不能不使維吾爾人群心情壓抑。這就是新疆民族矛盾日益激化的所在。」

但蹊蹺的是,海來提•尼亞孜等人的預警未被採納,「7•5事件」過去將近三個月,他突然被捕,且在羈押將近一年後,依然被重判。這其中有哪些權力邏輯和算計?儘管海來提是體制內人,但他的真話和好意讓官方失卻顏面。威權在少數民族統治,要的是無條件服從組織,然後才讓這些少數民族精英變成既得利益者。對於維族民間和權力系統,海來提•尼亞孜都是一個危險的異端。他的獨立思考、良知和敢言,在民族情感和權力夾縫裡注定會被剿滅,沒有生存空間。這並不是海來提個人的悲哀,或者他說錯了什麼。專制權力血腥,翻臉不認自己人。民意經由暴力不得不爆發,以死傷纍纍證明,這個時候,部分民意才會被傲慢的權力者羞羞答答接納。只是這等機會還有多少。

其次,儘管海來提在「7•5事件」前夜,以個人身份緊急求見新疆區主席,提出事後看來非常英明的三條建議,可是卻被視為是對政府權威的挑戰和泄露機密。或許王震當年解放新疆「殺10萬老維子讓新疆安寧!」透出暴力權力邏輯慣性的註腳。

再次,他的反分裂擴大化、「東突」提法不妥、熱比亞沒思想等等言論,瓦解了北京統治新疆的一貫政治策略。他在事後接受《亞洲週刊》採訪時直言不諱稱「王樂泉書記上臺以後,採用高壓態勢,不能容許少數民族有任何民族情緒。比如說,一個民族幹部在會議上稍微發點牢騷,就肯定得不到提拔,還有可能被開除。他把反分裂問題看重了,擴大化了。其實,每個國家的邊疆省份只要跟外國有點關係,文化的、語言的、人種的,這種分裂傾向肯定有。現在新疆的反分裂鬥爭,不僅僅是政法機關的事情,而成為全社會的事情了。」他在海外撰文稱「‘東突’這個地理或政治概念,跟維吾爾人幾乎沒有關係,強加到我們頭上。」「七五事件的組織者可能是活躍於南疆的非法宗教組織‘伊扎布特’。」

特別是他推翻並否定了官方靠「東突」、「熱比亞」高壓新疆的合法性基礎;新冒出的「伊扎布特」也顯然不在官方輿論宣傳中,至少讓新疆警方顏面無光。這徹底顛覆了當局的新疆政策。

民族的孩子

官方不讓海來提•尼亞孜的這些言論擴散化,或者說不讓驚醒現實的思想散發到維吾爾民間,是對他重判的第二個原因。他成為當局治理新疆失敗的替罪羊。儘管他的出發點是維護政府利益,反對疆獨,認同國家,正如維吾爾在線負責人、熟知他的朋友伊力哈木•土赫提所言:他是體制內人。但在新疆、在中國,真實的思想是有罪的。這個罪孽魔咒遲早要被打碎,跟族群無關。

這個邏輯或許從中國民間民族主義高漲能夠理解:中國的不好,中國人自己說可以,西方媒體和外國人不能說,說了就是與中國為敵,就是反華勢力;官方的態度卻是中國人也不能說,西方人更不能說,中國人說了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但在對待西方上,民間和官方是一致的,批評中國就是反華勢力。同理,新疆不好等於在說政府不好,新疆人不能說,說了就是危害新疆,危害國家安全,甚至構成泄密。

平心而論,體制內不同的聲音,只要關乎民族問題,特別是針對西藏和新疆,要比批評國家其它政策,政治風險高許多。西藏和新疆的維穩力度也遠勝內地省份,微弱的良知被擠壓到若無。海來提•尼亞孜所言,新疆村村之間常常設卡盤查路人,筆者不曾去過新疆鄉村,難以判斷。筆者曾在烏魯木齊著名的維族人大巴扎(集市)二道橋遊覽,行前有媒體同仁警告:新疆人很野蠻,注意安全,但在二道橋非但沒有受到任何歧視和傷害,相反他們都很友善。無論是在吐魯番葡萄溝與維族少女說笑,還是在天山哈薩克牧人帳篷裡喝酒、載歌載舞,他們的豪放和不設防,讓我記憶猶新。在葡萄溝從維族老頭攤鋪買到一把漂亮的手工打制英吉沙刀,當做紀念品,他好心提醒:坐飛機帶刀會被沒收的。但是,跟當地漢族人打交道,明顯能感受到他們對少數民族的緊張情緒,通過言語、神態不經意表露出來。可能是走馬觀花,並不瞭解真實全面的新疆。誰又能瞭解新疆?恐怕只有敢言的海來提•尼亞孜如此愛自己的家園。愛,竟然也是罪過。

言論自由,這是基本人權,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但是眾所周知,中國人的言論自由被虛置。言論所向,批評政府是為了國家,但政府混同於國家,「家天下」傳統,哪怕遭遇法律,也會以隱秘的權力邏輯運轉。那些因言獲罪的政治犯,從來不會出現在媒體上,他們是真正的愛國者,卻不被政府見容;而這些少數民族知識份子因言獲罪,從不會在大陸漢語知識份子群體引起絲毫漣漪。悲劇會遺傳。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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