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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與地方惡勢力沆瀣一氣

 2010-08-12 19:4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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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下旬,北京《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報導浙江某上市公司涉嫌內幕交易,被浙江遂昌縣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全國通緝,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今天的中國觀察,要向大家介紹有關這一事件的分析評論。
香港《東方日報》「神州觀察」的評論稱: 「其實,這宗全國通緝記者鬧劇,只是內地近期發生的一系列打壓傳媒的醜行之一。日前《華夏時報》駐華南辦事處一名女記者在報導某大型企業董事長遭二奶舉報掏空企業資產的消息後,被人騙到一個商場毆打至重傷,警方至今未查出凶手。

去年年底,中央電視臺一名主持人因報導河北省一宗涉及省內某龍頭企業的經濟糾紛,被河北某縣公安以‘合同詐騙’罪名通緝,後來雖然當局在輿論壓力下撤銷通緝令,但至今仍未為記者洗脫罪名。不久前,重慶某報一名記者因報導當地某五星級酒店老闆涉及黑社會活動,竟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這些事件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記者都是因報導當地大企業的負面新聞而遭殃。很明顯,這些打壓記者的醜行背後,都有官商勾結的影子,公安部門已淪為官商利益集團的打手。」

廣東《南方都市報》的社論稱:「記者和報社受到黑白兩道的打擊,這在過往也有顯露,但像現在這般頻繁也屬有過之而無不及。暴力毫不掩飾它們的意圖,不僅要在身體上重創記者,還要在精神上給予恐嚇,手段囂張而卑劣。暴力事件在數量上顯示了事態的嚴重性,更從性質上反映了針對記者的暴力升級。這在於記者面對的不再是零星的惡人,而是握有雄厚實力的財團,以及地方財團結合在一起的、異化的公權迫害。為了封鎖媒體公開真相,暴力聯盟動用一切資源,肆無忌憚地使用武力,試圖扑滅對己不利的媒體聲音。暴力與記者正義的對立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恨不得除之而後快。」「 暴力震懾想要在心理上戰勝新聞界。如果新聞界不能給予合法的、效力對稱的反擊,一旦暴力被效仿擴散,後果難以估量。」

香港《明報》的社論稱:「這類報復性打壓,都披上‘依法辦事’外衣,以‘維護地方和部門形象’、‘ 保護地方經濟發展’為由,藉助公權力對付記者。至於公權力為何與地方惡勢力沆瀣一氣或為虎作倀,那是觸及貪污腐敗的深層原因。」「官員打壓輿論監督,其實正好說明輿論監督擊中其要害,而在打壓中,公安警察經常成為利益集團的打手、貪污腐敗的保護神。就遂昌公安局對付仇子明事件,內地有人形容為‘是對媒體輿論監督權的公然施暴’,使人再一次體認,內地若未能加強制約公權力,未能有效控制執法者行使權力的裁量權,未能遏止公權力‘私有化’,則‘報復性執法’也就不可能杜絕。」

美國《新世紀》署名杜光的評論稱:「仇子明所揭露的只是一個典型的個案。但它顯示的本質,即政府官僚利用政治權力掠奪國家財富,侵佔民眾利益,卻展示出權貴資產階級所賴以產生的基礎和條件,那就是不受制約、不受監督的政治權力。權貴資產階級對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各個領域的壟斷和壓迫,是現階段社會不平等、不和諧的動因,政治權力則已經淪落成為權貴資產階級的守護神和新權貴的培養基。所以,要落實‘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建構一個和諧的、公平的社會,就必須改革現行的政治體制,建立嚴格的權力監督體系。特別是要通過開放輿論,實現廣泛的社會監督,消除政治權力對權貴資產階級和豪強資產階級的庇護,束縛他們的手腳,使他們不再危害社會和民眾,最後消滅他們作為一個剝削階級的存在。這應該是落實‘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不可逾越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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