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等8年 如今技術移加處理週期減至61天
據《移民資訊彙編》(Lexbase)總編輯、移民律師庫蘭(Richard Kurland)透過《資訊自由法》取得的移民部內部資料顯示,繼聯邦移民部於2008年11月實施加快處理技術移民積壓的C-50號法案後,技術移民申請批准率高達88%,遠遠高於此前的13%的通過率。此外,移民部處理技術移民的週期也大大縮短為61天,僅只是過去的九分之一。
技術移民門檻變高 處理週期減至61天
資料顯示,新斯高沙省悉尼市(Sydney)的申請調度中心(Centralized Intake Office,簡稱CIO)在2009年一共處理了58,764個申請案,平均批准率為64%。
資料可見,在C-50號法案通過前後的移民審批情況差異極大。在C-50號法案實施後,前述中心共處理39,987個申請案,批准率高達 88%,處理時間僅需61天。但C-50號法案實施前,自2008年2月至11月提交的申請案中,共18,777個申請案,批准率只有13%。處理時間高達546天。
另一方面,加拿大海外使領館預先審核(Pre-Screen Decision)的平均批准率也高達90%,C-50號法案實施前後,無論在批准率及處理時間都差異不大。
移民部估計,在C-50號法案實施之後,CIO有137,000人重新申請,50,000人遭拒,有7,000人二度提出申請,再有2,500 到3,000人遭到拒絕。至於在C-50號法案實施前,CIO有380,000人重新申請,147,000遭到拒絕,有17,000人二度提出申請,再有 6,000到6,500人遭拒絕。
庫蘭指出,自今年6月26日移民部宣布,技術移民指定職業名單由原來的38項縮減為29項,並限制每年接受技術移民申請的案件數上限為2萬,加上必須遞交語言能力證明,這將令技術移民門檻變高,申請人數預計減少下,估計處理申請時間更將大幅縮短。
香港申技術移民要等8年 申請積壓1.2萬宗
移民律師李克倫根據《資訊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移民部內部文件顯示,移民部駐香港簽證辦事處鬧「人手慌」。積壓最嚴重的技術移民申請達1.2萬宗,是每年處理目標額的8 倍。據此計算申請輪候時間恐長達8年。而即使是抽調人手重點處理的投資移民積壓個案亦達6500宗。
移民部渥太華辦公室與香港移民計畫經理,在去年9月30日進行有關討論的文件顯示,香港辦事處是全世界最多投資移民申請積壓的地方,去年9月前積壓達到6500宗,是當年1000宗處理目標額的6.5倍。
香港移民計畫經理指出,2009年香港需要完成1000宗投資移民申請的核發,是全球投資移民目標總數的一半。由於投資移民審查所需人力,是技術移民的3倍或以上,為了達到年度目標,香港簽證辦事處只好抽用塬本處理技術移民的人力,造成技術移民申請嚴重積壓。
對於投資移民申請資料有多複雜,以致需要3倍人力,香港簽證辦事處以不同類別申請的文件厚度來作舉例說明。以投資移民申請為例,一份申請通常有 3至5吋厚,魁北克的移民申請及愛德華王子島的省推薦移民申請也差不多這麼厚,但技術移民申請最多隻有一吋,移民法修正案雖有助申請文件精簡,但很快大量申請又擠壓了空間,連放置文件的空間也不夠。
在未面談的申請當中,有約1/4被拒絕,根據文件分析,未接受面談即被拒絕塬因,包括申請人無法證明資金來源為合法、生意文件造假、申請人隱瞞過去從事的職業或曾在政府部門工作的資料、申請人並無經商經驗,又或誇大在該生意中的角色,資料不齊全;又或未按規定作出投資。
香港使館 加國投資移民批准率89%
加拿大移民部去年對來自香港的投資移民書面審批率是53%;而餘下的47%需要進一步面談或需補充數據文件。有移民律師預料,新投資移民法例10月正式生效後,可望加速申請案的審批速度。
《移民信息彙編》(Lexbase)總編輯、移民律師庫蘭(Richard Kurland)週一表示,通過《信息自由法》取得香港移民項目經理的討論文件指出,去年自香港遞件提交投資移民書面申請者中,有近半數需要面談,有四分之一未面談就遭到拒絕。
數據顯示,香港去年的投資移民書面審核批准率是53%,也就是說有47%需要進一步面談或補件。需要面談的主要原因,包括申請人未能證明其資金來源、沒有證實他們積極管理業務、提交有問題文件、或申請人陳述和相關文件數據有差異。
沒有透露姓名的一位香港移民項目經理表示,要豁免面試,初步提交的申請文件完整性非常重要,包括申請人如何和何時獲得他們的資金、經營業務的範圍等。投資移民書面審核中,有25%未面談就遭拒絕,通常拒絕原因包括資金來源有問題,申請人沒有證明個人依法取得淨資產、提交欺詐性商業文件、虛報數據等。
這位官員特別強調,加國海外使領館最艱鉅的挑戰,就是審核投資者提交的當地文件,由於涉及中國商業慣例,令核實需要大量專業知識。這令投資移民審批程序十分複雜,處理時間是其它移民類別的三倍。
10月新投資移民新例生效 料審批加快
官員表示:「香港處理加國近半數投資移民申請,去年目標額為1,000個。」移民部統計顯示,香港去年投資移民書面審核批准率是53%,加上補件及面談後的案件,最終批准率高達89%。在1646個申請案中,僅拒絕了197個。
庫蘭表示,在現有制度下,投資移民申請案遠超配額,審批時間冗長,例如目前申請聯邦投資移民審批時間約31個月,魁北克投資移民約在一年半至兩年。以2009年計,聯邦及魁省即有4,600件申請案,早已遠超過配額總數2,500至3,200件的數量。
庫蘭估計,新投資移民法例10月正式生效後,可望加速申請案的審批速度。他說:「我建議舊申請人,改用新投資移民法例提出申請。」
移民律師王仁鐸也表示,新投資移民法例更能吸引「資產大、背景好」的申請者,相信申請案件會減少,不會像目前那樣遠超出配額。
新投資移民法例要求投資人須擁有個人淨資產160萬加元,投資額為80萬加元。舊法規定僅需個人淨資產80萬加元及投資額40萬加元。
哈珀稱吸納移民人數不減 觀察投資移民新門檻成效
哈珀強調,加拿大人口呈現自然減少,只有繼續維持目前每年吸納的移民人數,才能滿足今後加拿大經濟及人口社會發展所需,這說明為何即使在經濟衰煺時,加拿大仍未減少移民吸納人數。
至於6月底移民部將投資移民最低投資金額調高一倍至80萬元,會否影響投資移民申請意願,使加拿大流失大量外國投資?哈珀說,「過去40萬元的投資的標準太低」,不合時宜,無法幫助加拿大真正吸引大筆投資,現在移民部僅根據國際經濟情勢進行合理調整而已。
哈珀並說,過去一段時間,因為「投資金額太低,導致投資移民申請積壓」,令申請太多無法及時處理,現在提高標準,對加速申請可起一定作用。哈珀還說,政府每次作出新規定的初期,會密切的觀察,新規定帶來的效果,是否達到預期,並視效果如何,再作是否調整的參考。哈珀認為,80萬元到加拿大作投資移民,在國際間仍有相當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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