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子戶」出門房子被偷拆 警方竟不立案(圖)

【看中國訊】據南方都市報消息,浙江海寧市海昌街道星光村有一位「子戶」郁周英老太太,前不久她去了大兒子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回來發現她家的幾間平房不知被何人給強拆了。在她報警後,警方卻稱沒有目擊證人,因此不能立案。於是,老太太就只能住在自己搭的塑料棚內。至今已經一個多月過去了,警方仍沒有立案。而施工方、拆遷辦卻個個聲稱對強拆事件不知情。

老太太去兒子家住了一晚,回來後房子消失

據郁周英的小兒子徐斌耀稱,這個被強拆的房子登記的是母親和自己的名字,但平時都是其母一人在住。去年紹嘉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啟動,需要徵用拆遷星光村的地和房子,考慮到母親的住處政府部門還沒有安置好,再加上他嫌政府部門的補償太低,所以他和母親就一直沒有簽字同意拆遷。

今年6月25日,郁周英去大兒子家,並住了一晚。等到6月26日早上,老太太回家時,卻發現自己家的房子沒有了,不但房子沒有了,家裡的東西也全沒有了。老太太的小兒子徐斌耀得知此事後,立刻趕到現場,並馬上打110報了警。

徐斌耀說,當時他馬上去問工地上的那些施工人員,他們說不是他們幹的,他們也沒看到房子被拆的情景。然後徐斌耀又去海昌街道辦問負責紹嘉高速征拆工作的拆遷辦,工作人員也說他們沒有叫人去拆過。

徐斌耀說,房子還不算,就房子裡的東西損失也有大約在10萬元左右。

警方稱無目擊者,無法立案,拆遷辦則稱,不知情

而海寧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的副所長虞國鋒則承認確實有這麼一回事,但他們還在對此事做進一步調查,因為這件事沒有目擊者,不知道是什麼人拆的,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拆的,所以目前還不能下結論,警方也就不能對此事進行立案。

而負責紹嘉高速征拆工作的拆遷辦負責人湯治安則稱,街道拆遷辦負責的是政策處理,尊重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並表示拆遷辦工作人員沒有叫人去拆過房子。

而浙江天音律師事務所律師竺修遠認為,此案中,郁周英老太太的家被拆毀,東西不見,損失達十幾萬元,相關行為人已經涉嫌破壞財物罪,此事已經夠得上警方立案標準,警方應該立案偵查。

新聞報導後,網民評論:

網民評論:家裡東西丟了,警方都應該立案,何況是房子被人拆了!這樣嚴重的犯罪事情都沒有立案調查呢?這是和諧社會還是強盜社會啊?

網民評論;沒有目擊證人就不立案,如此說來,什麼強姦、凶殺、搶劫、偷盜的案子都要有目擊證人了?知道是誰幹的才能立案?那我們還要警察幹什麼?

網民評論:荒唐啊!下次如果有被偷、被搶記得先找好目擊證人啊,不然在中國報警都沒用啊。

網民評論:這可真是中國特色,這樣的事情警方都不立案,荒謬啊!可以申報吉尼斯世界記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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