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拘三名撐粵語人士 被扣者強迫驗尿

星期天,廣州民眾再次發起保護粵語的集會,當局抓捕多人。週一晚,當局首度公開兩男一女被行政拘留,指他們帶頭滋事及有前科。一位參與者告訴本臺,他週一晚 被公安抓走後,被強迫驗尿,未發現問題後獲釋。有參與者質問公安「合法的遊行示威在那裡?」

廣州市連續兩個星期天發生數千人集會,當局將活動定性為「非法集會」,出動大批公安阻止。週一晚間,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發出通報稱,1日下午發生在 越秀區的一宗以「保護粵語」為名的非法集會事件中,梁某等三人因帶頭滋事、堵塞交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其餘人員經警方教育後予以 釋放。又稱,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依法將不聽勸阻的滋事人員帶離現場審查處理。而被 拘留的梁某,2007年曾因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郭某,自2003年以來曾因吸毒三次被公安機關送強制戒毒。
 
廣州律師 劉士輝,對官方在通報中強調三名被捕者中,兩人有案底提出質疑:「如果他原來真的是搶劫,他已經被判刑,而且已經執行期滿,他就是一個公民,他不再是罪 犯,不應該受到任何不一樣的對待。」劉士輝認為,當局之所以選擇有前科的集會者,有其用意:「比如說,這些人都是一張白紙,就因為他們幾個撐粵語的活動被 抓,在國內也好,在國外也好,他師出無名,會更加受到質疑,現在如果搞出一個搶劫的,一個釋放的,給人造成一種錯覺,反正這個人也不是好人,很顯然是一種 污名化,通過這次撐粵語的活動來污名化,達到彈壓的目的。」
 
劉士輝週日下午三點抵達人民公園的集會現場,他看到當時的秩序良好:「沒有出現混亂,這個我是沒有看到,我看到警方所謂清場,特別那些青年學生,他們都是有秩序的從人民公園出來,穿過馬路向東面走去。」
記者:警方老說要根據示威法申請(遊行),有沒有批准過?
劉士輝:從來沒有,不要說廣東了,北京也沒有,奧運會期間也沒有(批准過)。 我覺得現在很荒謬。警方可能會說你是非法集會、遊行示威,那麼警方你應該告訴我,合法的遊行示威在哪裡,怎麼申請?
 
當天被公安要求「喝咖啡」三個多小時的廣東評論人士野渡認為,從歷次群體事件中,公安拘捕的人員中,總會突出宣傳幾個有前科,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給民眾一 個感覺,官方聲稱的一小撮人,或者是別有用心的人,推波助瀾,就給了官方一個抹黑整個活動合理性的指責。另外,就是這幾個人有案底又怎麼樣?幾千人的集會 你找這幾個有案底的人出來,什麼意思呢?」
 
因參加集會被多名公安跟蹤的惠州網友鄭創添說,大家都是自發參與,他看不到有人領頭。他告訴 本臺,集會後一天,週一晚上八點半,他被公安在三元裡一家網吧帶走驗尿:「棠景派出所從一個網吧把我抓去,無緣無故也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給我,扣了我四個小 時,說我涉嫌吸毒,經過尿液檢測,找不到任何證據。我走的時候,要求他們給我合法的手續,為什麼這次要扣留我,說是口頭傳喚,有關文字的東西一樣都不給 我。」鄭創添告訴記者,除此之外,公安又通知他工作的場所,不得繼續聘用,又勸他離開廣州回惠州。
 
香港《明報》週二報導稱,對於公安當日扣查多名記者,分管亞運會的廣州市副市長許瑞生週一表示,記者和集會人士只要按照法律行事,合法權益是受到保障的。而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當晚發表聲明,廣州當局指記者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是胡亂安插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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