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婦女因接受政府穩定費 被控敲詐勒索獲刑

張小艷是河南省鹿邑縣趙村鄉胡山行政村吳莊村人,2004年,張小艷與同村村民吳順學家發生糾紛。吳順學一家人來到張小艷家,對她和丈夫吳浩進行毆打。張小艷說,當時吳順學的兒子吳守領用手扣住她在其身上亂打,吳順學的兄弟還用木掀將其打昏過去。第二天,吳家又帶十四個人到張小艷家,將家中物品砸毀。

因這場衝突,張小艷的眼睛被打得看不見東西了,被鑑定為「重傷」,但打人凶手只被治安拘留了幾日。為此,張小艷開始了長年的上訪。後來,張小艷被鹿邑縣當局定性為「纏訪」、「鬧訪」。2009年3月「兩會」期間,張小艷來到河南省委、省政府上訪。趙村派出所為了搞好所謂「穩控」工作,就給張小艷買並送去了床、桌、電視等物品和17000元現金。

可是到了2009年9月19日六十週年國慶前夕,張小艷突然被鹿邑縣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2日被逮捕。張小艷被抓的理由就是因為她上述收取的物品和現金,以及後來後來所謂索取的現金,張小艷就這樣被指敲詐勒索鹿邑縣公安局進了大獄。張小艷說上述她收取的財物實際上是吳順學家賠償她家被打壞的東西,她根本沒有向公安局、派出所主動索要過。

張小艷的辯解是蒼白的,2010年5月14日她還是被鹿邑縣法院判敲詐勒索罪成立,獲刑三年。

對於妻子被打瞎了眼睛卻進了大獄,吳浩想不通。2010年7月,他開始帶著一歲多的女兒來到北京,希望在天子腳下討一個說法,本工作室志願者邱峪當時對其進行了採訪。


正在北京的張小艷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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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北京的張小艷的女兒和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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