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經歷:漲價前我搭上了入籍美國的末班車
「假設美國和中國打仗,你幫美國還是幫中國?」
聽說我要加入美國國籍,一位美國朋友這樣問我。
如果你是純粹的中國人或美國人,這個回答就很簡單。
如果你是出生在中國,生活在美國的美籍華人,回答這個問題就有點難。
再如果你的父母、親人在中國,你的配偶和子女是美國人(孩子是混血),回答這個問題就難上加難。
7月4日在美國的革命聖地費城舉行國慶遊行,我不知道明年的時候,我是不是該過兩個國慶節了?
「肯定幫中國!」有人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
「假設的事不回答。」有人狡猾地說。
「躲到別的地方去,不管這傷心事。」有人避重就輕地說。
「誰是對的,就幫誰。」有人義憤填膺地說。
「最好是勸和,減少雙邊損失,減少親人痛苦。」有人平和地說。
而更多的回答是:「美國和中國之間最好不要有戰爭,美國和中國之間根本不可能有戰爭。」
鷹是美國的國鳥,很多時候少不了
這個問題之所以老在我腦子裡打架,其實是因為我的入籍宣誓引起的。
一般人們要真正實現美國夢,就得加入美國國籍。要加入美國國籍成為美國公民,最後一道程序就必須宣誓效忠美國。
誓言的大概內容就是當國家有難的時候,國家需要你的時候,你要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挺身而出。
所以我自然而然會想到,那如果美國和中國打仗呢?我該幫誰?說實話,我很矛盾。
儘管我覺得保衛國家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神聖職責,儘管我打算加入美國籍,但我還是鬧不清自己到底該站在哪邊。
從我內心和感情上來講,我肯定還是更傾向於幫中國。因為不管怎麼說,我都是中華兒女。
肯定會有人問:那你為什麼要加入美國籍?
我為什麼要加入美國國籍?我為什麼要實現美國夢?
漂泊累了想要一份穩定的生活?
心中渴望一種歸屬感?
在美國生活久了,愛上了美國?
別人加入我加入隨大流?
到老時享受美國福利?
還是為了在與美國人打交道時和他們平起平坐?
說實話,我也沒想清楚。
最後在各種迷茫和矛盾中,我懷著「壯士去兮不復還」的心情加入了美國國籍:2008年11月14日,在宣誓大廳裡,與其他各個民族各色移民一樣重複著宣誓官念出的效忠誓詞。
此時,我腦子裡卻浮現出一年前趕搭「入籍末班車」的緊張場面。
搭上入籍末班車
2007年7月28日,是美國入籍申請的一個重要時限。凡在這之前申請入籍的移民,可以按照移民局以前的法規,交申請費400美元,這之後提出申請,就要交675元!更要命的是,入籍試題將作重要改革,難度增加。成千上萬的移民都為此改變了「持綠卡住美國」的進程,趕在申請費提高前,搭上這趟「便宜」 的「入籍末班車」。其實,我相信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加錢和考題加難都不是問題,人們之所以想趕在政策調整之前入籍,只是想藉著這個時限,給自己一種壓力和推動。
按照美國的法律政策,拿綠卡五年即可申請加入美國國籍,如果與美國公民結婚,則只需要三年。我拿綠卡將近十年,早已符合入籍條件,但是我好像一直都沒有想過要改變國籍。我身邊的一些朋友不時地勸我,既然是舉手之勞,為什麼不乾脆加入美國國籍,做一個真正的美國公民。特別是在「入籍末班車」時期,我們美國《僑報》新聞部李建偉主任不時提醒我,申請費用提高的日子越來越近了,建議我早點提交申請。
但是我當時尚處於矛盾階段,還沒有真正決定,所以我一直按兵不動。李主任經常著急地對我說:「嘿,說了多少次了,你為什麼還不提出申請呢?拿綠卡那麼多年了,該入籍了!費用要提高了!題要變難了!我父母都準備提出申請,每天都在準備入籍考試呢。」我們主任的父母都六十多歲了,英語不靈光,但老驥伏櫪,壯心不已,天天在苦讀英文,準備考試,準備加入美國籍。
我和李主任是同事,又是老朋友,和他父母也很熟,還經常去他們家混飯吃,他經常像老大哥一樣幫我、教訓我。
終於,在離最後時限還有幾天時間時,我提出了我的入籍申請。
在主任的幫助下,從網上下載了入籍申請表。
表上要求申請人提供比較詳盡的個人基本資料,當然全是英文。對於英文不靈光的人來說,要正確填完這張表格,還真是大傷腦筋。
例如表中有一欄要你詳細列出「Information about your residence and employment during the last five years」(過去五年內居住過的地方和工作情況)。
這一欄內容看似簡單,實際上非常複雜,因為你必須列出你過去五年中的很多細節,比如每次出境日期以及長短。因為按照規定,持有綠卡五年以上的人,在這五年中必須在美居住滿兩年半以上,才有申請加入美國國籍的資格,而移民局會根據你所列出的日期來推算你是否達到了這一要求。
除此之外,「Information about your marital history」(婚史)也問得很詳盡,包括「How many times have you been married」(結婚次數),「Information about your spouse」(每個配偶的情況),如篇幅不足,還要另加紙(別笑,在美國結過好多次婚是很正常的)。這一項,也許是為了調查假結婚。
另外,還有一些問題雖然是只需回答「Yes」或者「No」,但這些問題其實並不簡單,因為如果你的回答有差錯,遠不是扣分這麼簡單——不但會影響你入籍申請的結果,更有甚者還可能使你遭到無處不在的聯邦調查局(FBI)的調查。
Have you ever been declared legally incompetent or been confined to a mental institution with the last five years(在過去五年中是否進過精神病院或有精神毛病)?
Have you ever advocated ei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he overthrow of any government by force or violence(是否主張武力或暴力推翻過政府)?
Have you ever(是否有):
1. Been a drunkard(酗酒)?
2. Been a prostitute,or procured anyone for prostitution(賣淫拉皮條)?
3. Sold or smuggled controlled substance,illegal drugs,or narcotics(販毒)?
4. Married to more than one person at the same time(重婚)?
5. Helped anyone enter or try to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illegally(走私人口)?
6. Gambled illegally or received income from illegal gambling(非法賭博或從非法賭博中牟利)?
7. Failed to support your dependence or to pay alimony(不付贍養費)?
8. Removed or deport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是否被驅逐過) ?
9. Left the United States to avoid being drafted into the U.S. Armed Forces(是否曾離開美國以免服役)?
看到這些問題,幾乎所有人都會回答:沒有!我當然也不例外,這些要回答「Yes」 或者「No」的問答題,我閉著眼睛,全都回答:「No!」
其實,我估計所有答題的人都會覺得這些問題很傻。就算真的有這些事情,人們會老老實實坦白嗎?除非已經被司法機關抓到過。
那時沒有真正想過宣誓的問題,更沒有去瞭解誓詞的內容。
表填完後,這事就告一段落了,本來應該盡快交出去,但因為我的粗心拖拉,或者也是因為我內心深處的矛盾與猶豫,我的表沒有及時交出去,直到最後一天——2007年7月28日。
那天起床後,我總感覺有什麼事沒有做,這才想起,這是遞交入籍申請的最後一天了!再不寄,就前功盡棄了。
我必須到郵局寄出材料,並且要確定郵局蓋了郵戳。移民局是以你寄出材料當天的郵戳為準的。
那天是一個星期六,我的申請材料在李主任手上,而給移民局的400元的支票卻在我手上,支票必須是申請人本人的個人支票。
剛好一位住在新澤西的朋友請我到她家裡參加派對,我邀請了我的朋友羅伯特和海萍一起去。海萍住皇后區的皇后大道旁,就在李主任家附近。我們決定先開車去接她,然後到李主任那裡取我的申請資料。
接上海萍,我們就去找李主任。從海萍家到李主任家原本很方便,再加上開車的羅伯特本來對這段路非常熟悉,原本是不會出什麼差錯的。但是海萍剛買了一個新的GPS,很是興奮,堅持用她新買的GPS來指路。
那天,這個新的GPS不知道發了什麼神經,好像是跟我過不去,指揮著羅伯特一會兒左轉,一會兒右轉,轉去轉來把我們轉到了十多公里以外的布魯克林區!
羅伯特很生氣,又不好發作,說我們寧可相信一個瞎指揮的機器,也不相信他這個腦子裡滿裝著紐約市地圖的老紐約客!
最後我們只好關掉GPS,從布魯克林區開車找到李主任。拿到了材料之後,我拿出準備好的400美元的個人支票,到附近找郵局,結果吃了閉門羹——那個郵局不開門。原來當天是星期六,很多郵局都關門,只有少數郵局開門。
我一氣之下就想乾脆貼好郵票,扔進街邊的郵筒拉倒。但這個申請文件非同尋常,朋友事先再三叮囑我,必須去郵局寄掛號,拿回收條,以備以後移民局找茬時隨時查對。所以,我還得找開著門的郵局。
在這種情況下,羅伯特只好開車帶著我和海萍到處找郵局。與此同時,新澤西的朋友卻不斷電話來,不停地催促道:「你們在哪裡?還在紐約皇后區?老天,你們能不能快點?」
為了不讓朋友久等,再加上我實在找不到開著門的郵局,我只好厚著臉皮,麻煩李主任去幫忙,請他到一家大的郵局去幫我交材料。
在我去新澤西派對的途中,李主任來電告訴我,材料已交,蓋了2007年7月28日當天的郵戳,我可以放心瀟灑了! 他還告訴我,當天排隊郵寄材料的人明顯比平時多,而且百分之九十都是趕搭入籍「末班車」的人。
我終於吊著車尾,搭上了這趟「末班車」。
- 關鍵字搜索:
-
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