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6家用人單位不達最低工資標準

6月10日至今,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今年4—6月份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執法大檢查,共查出16家單位未達到最低工資標準,責令這些單位補齊不足最低工資標準部分,共計82160元。
    
這次行動,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檢查的重點是,煤礦、建築、餐飲、住宿、倉儲、批發和零售、汽車維修(清洗)等行業。這些行業勞動者工資相對低,往往游離在最低工資邊緣。
    
全市出動執法檢查人員520人次,共實地檢查1375家用人單位,涉及職工17.7萬餘人,其中農民工人數近3萬人。檢查中,發現16家用人單位不達最低工資標準,涉及職工5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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