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院長:推進公正廉潔執法

中國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在中共中央機關刊物《求是》雜誌發表文章提出,要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及公正廉潔執法,以穩定大局,維持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本臺記者就此邀請北京的律師李方平和廣州的律師唐荊陵進行討論。

記者:「李方平律師,中國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最近在《求是》雜誌發表文章說:中國社會矛盾越來越尖銳。在官員腐敗、貧富差距利益加大的情況下,賦有自稱社會公平的司法部門的公信力呢也不斷喪失。你覺得中國老百姓為什麼對司法公正越來越失去信心呢?」

李方平律師:「最重要的首先是從一些非公權的一些訴訟,或是以公權力為背景的土地拆遷了,徵用了,這些案件過程的處理的話,往往是有偏向性的,或者說法院的 裁決是偏向於政府,或是說有些案件為了穩定的需要,因為黨政的介入的話,導致法院不立案,立案了不裁決,裁決了不執行等等這樣的事情大量的出現的時候,逐 漸地大家對整個司法體系逐漸地喪失了信心。雖然這幾十年來也在不斷的立法,但是並沒有提升大家對整個法律制度的信心。特別是像這樣的社會矛盾期因為整個轉 型的過程中,這種貧富懸殊,這種強勢欺人的話,導致越來越多的弱勢群體或普通公民的話,對公正司法都是產生了高度的懷疑。」

記者:「唐荊陵律師,你怎麼看王勝俊的這番講話的?你覺得老百姓為什麼越來越不相信司法的公信力了呢?」

唐荊陵:「王勝俊先生提到的這個狀況正好是中國的一個現實嘛。很多案子到法院去,法院不敢去解決,或者是法院判決了,最終也得不到裁決,那個裁決得不到執 行。涉及到今天中國矛盾比較突出的像房產、土地、各種各樣的社會糾紛比較多的像農民工維權、或者說涉及退休老職工的和下崗職工們他們的待遇得不到落實這些 問題。到了法院這一關,本來法院它是定神指針。是讓社會和平的最後的這麼一關,如果法院的權威不夠的話,它就不可能發揮一個很好的作用。而當法院不能發揮 作用的時候,就會有更少的人去到法院去尋求糾紛的解決。因為社會的支持它會不斷傳播。那些權力得不到維護的人,如果在法院那裡失去了最後尋求救濟的機會, 他就會把這個信息傳播開去。所以法院的公信力會進一步下降。像中國今天的格局正好進入了這樣一個通道。法院、司法系統它本身的公正性也在喪失。司法機構由 於今天社會腐敗的這種程度不斷加深的話,腐敗從上層司法機構向下層這樣蔓延到每一個甚至很下層的官員或者是司法的官員裡面去之後,它的公信力下降進行到一 種一輪比一輪更快的下降。民眾對它的信心失去,它就可能越加腐敗,越加腐敗民眾越對它失去信心。進行到互相比賽的這樣一個通道裡面去下降了。這是現在中國 司法的困局。。 」

記者:「李方平律師,你覺得要改變中國司法部門的有法不依,人治高於法制的狀況關鍵在什麼地方?」

李方平律師:「目前有兩點是我們司法界有個俗話就是說:政府管票子,黨委管帽子。就是說法官的話處於兩個管制當中。它很難行使它的獨立審判,更沒有司法獨 立。要完成這樣的變革的話,一方面要加強社會的監督包括輿論的監督,而且這些輿論監督也應該是不受控制的。只有各方面的制度建立起來,它的司法才能真正的 獨立。只有獨立了它這種選擇機制就會促使法官能夠有真正判的權威。或者它能做判決的話,也能建立司法的權威。」

記者:「唐荊陵律師,你覺得要保持司法部門的獨立性和透明性,你覺得從什麼地方做起呢?」

唐荊陵:「這個我覺得可能要從好幾個不同的層面。其實我覺得社會的各個層面都應該去推動。比如在學界他們可以從學理上明確的提出這樣的要求,對於民間來講他 們也可以提出這樣的要求。當然也包含你可以進行一些非暴力不合作的這樣一些舉動。比如說司法官員的話,比如他做了一個法官,他可以要求依法判決這個案件。 如果他認為他是被權力操動的。那麼我認為他可以採取非暴力不合作的。他可以拒絕去辦理這些案件,就說被當局操縱的案件他可以拒絕辦理。如果說他自己有足夠 的勇氣去承受的話,他甚至可以把相關的內幕給揭露出去或者他直接拒絕參與。再一個就是比較高一些的反抗方法。他可以直接退出法官系統。比如像近期發生的很 多針對比如像譚作人的案件,北京的趙連海的案件這些。這些法官他完全可以通過非暴力不合作、通過拒絕審理這樣案件,或者如果說他參與這案件的審理了,他把 相關的那些案件的黑幕可以披露出來。這都對遏制權力對司法的干涉我認為能夠起到很好的作用。當然可能起先這麼做的法官,他自己個人可能會付出比較大的代 價,但我相信如果我們當中有一些勇敢的司法官員這麼來做的話,他們對確立司法的公信力,確立司法權的獨立性那是具有奠基性的作用的。」
 
記者:「李方平律師,你覺得中國司法部門要減少行政部門的、黨政部門的干預,怎麼做起呢?」

李方平律師:「目前我覺得這也是一個系統的工程。也就是整個機制的話,仍然是權力說了算,而權力又不受制約,權力可以任免法官,法官要聽權力的。導致我們就覺得整個司法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都是環環相扣的。」

記者:「唐荊陵律師,你覺得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在維持社會公正應該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呢?」

唐荊陵:「像近期的很多民眾維權的案件,或者說包含涉及政府官員貪污腐敗或者瀆職方面的案件,因為民眾輿論的介入,對於司法機構相對秉持一個比較切合民眾輿 論的立場以及保持司法的獨立還是發揮了很大作用的。比如像鄧玉嬌的案件,她這案件其實如果按照以往的話,這種司法如果它不是完全透明能夠得到民間輿論的支 持的話,恐怕它不敢給她判正當防衛,做出這樣的裁決來的。當然我認為輿論的支持只是提供一個可能性。最主要的我認為讓司法獨立的這個勇氣應該來自司法官 員,來自於學界。因為輿論有時候會偏離一個法治的一個正常的環境,所以有時候輿論對一個案件的判斷可能是情緒化的。 所以我還是更重視學界、像司法官員本身。以及民間冷靜和理性思考之後的輿論,而不是說作為一種突然之間起來的這種很強烈的輿論。我覺得那個輿論可能會對司 法的獨立有時反而會帶來一些不好的影響。」

以上是在北京的李方平律師和在廣州的律師唐荊陵討論目前中國的司法不公問題。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