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警察
瀋陽27家醫院聘請警察當副院長打擊"醫鬧"解決與患者矛盾的做法引起爭議。有輿論指出:「維護社會秩序本是警方的職責,不擔任副院長難道就不能履行職責嗎?」擁有了副院長和警察雙重身份之後,在處理醫患糾紛時,其身份首先是警察還是副院長?
根據官方的中國青年報報導,7月2日,瀋陽市27名有豐富經驗的屬地公安機關、派出所領導被聘任為8家省級醫院和18家市級醫院及遼寧省血栓病中西醫結合醫療中心的安保工作副院長。
但警察擔任醫院副院長的做法引起質疑。有輿論指出:「維護社會秩序本是警方的職責,不擔任副院長難道就不能履行職責嗎?」
瀋陽市衛生局、公安局稱,此舉將進一步增強廣大醫務人員和患者的安全感,減少醫患糾紛。公安部門許也諾將「不佔職數、不拿待遇,履行職責。警察在履職的過程中要保持中立。」
瀋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廣善介紹說,2009年,瀋陽市直屬醫院發生治安案件152起,其中包括幾起急診醫生被打、急診室被砸等惡性案件。一位醫院負責人說,近幾年,瀋陽市醫患糾紛逐年上升,一旦發生糾紛,遇到不太理智的患者家屬,會影響工作甚至威脅到醫生的人身安全,警察擔任副院長可以保障良好的醫院治安環境,為醫生提高業務水平和改進服務質量提供保障。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副所長張思寧認為,警察給醫院當「保鏢」的做法應慎重考慮。警察進入醫院領導層,他們是代表公安部門行使執法權還是為醫院代言?擁有了副院長和警察雙重身份之後,在處理醫患糾紛時,其身份首先是警察還是副院長?他們在處置醫療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時,會不會傾向於維護醫院的利益,如何保證執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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