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一直以來盛傳的關於加拿大投資移民投資金額要上漲的消息,日前終於塵埃落定。漲價傳聞雖然定下來了,還是一石激起千堆浪。業界人士認為可能很多中國投資移民會轉向考慮美國的EB-5投資移民,從申請風險角度看,加拿大比美國似乎保險係數略高一籌,美國的投資移民則勝在簡單快捷。
加拿大移民部6月26日透過憲報(Canada Gazette)忽然宣布,聯邦投資移民投資金額由40萬元倍增至80萬元,申請人資產要求也從80萬元倍增至160萬元。而且,在新例正式實施前,停止接收新的申請,預計新例將在10月1日開始實施。
加拿大移民部資料顯示,2009年,加拿大共接納了2,872名投資移民。2010年將有 2,500——3,000 個投資移民的名額。而美國方面,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這個期間,共接受了955名EB-5投資移民。
移民加拿大和美國,誰更有優勢?
當加拿大的投資移民投資金額將上漲至80萬加元時,美國去年底則宣布美國投資移民區域中心法案延續至2012年9月30日,即外國投資者只要在美國境內投資100萬美元或在經核准的區域中心投資50萬美元以上設立企業,並創造10個就業機會,就可獲發二年期的有條件移民簽證。而區域中心移民法案更賦予投資人享有多種優惠政策。
多倫多的Green & Spiegel律師事務所的大律師Chantal Desloges認為80萬加元和50萬美元的差別並非人們所想像的那麼大。申請這類移民的人們通常都擁有很高的資產淨值,投資數額的小小差別不可能成為他們考慮的巨大因素。而且,加拿大投資移民的大部分人也是向銀行借款的。Desloges擔心的是:「然而,有待解決的是,銀行要改變哪些政策以應對借款投資。」
Desloges表示人們要不要移民到美國去,還有一件事需要瞭解,加拿大更具吸引力的是有更大的選擇的自由,他解釋說:「當今世界,不是每個地方有美國護照就略勝一籌。例如,任何在中東做生意的商人,或者可能你有一個和中東做生意的中國商人,獲得加拿大護照而不是美國護照則更具有優勢。」
加拿大《移民資訊彙編》主編、移民律師庫蘭(Richard Kurland)在回覆大紀元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人們選擇加拿大作為居住地,不是因為這裡移民費便宜。他說:「在任何情況下,在美國或加拿大投資的資金額僅是(人們決定移民所在地)其中一項決定因素,對富裕家庭也並不是那麼重要。居住在加拿大更安全。」
庫蘭表示,80萬元的投資額將使得投資移民者申請人數維持在穩定的數量,他認為問題不在於申請人太少,而是太多了!
從事出口生意的武先生是屬於依靠自己的勤奮積累了幾百萬家產的小生意人,對他來說,40萬加元和80萬加元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有了孩子以後,眼看著中國的教育現狀,經常出國的武先生最終下定決心移民了,促使他下決心的另一個因素,就是聽說加拿大投資移民要漲價了,他在今年上半年投遞了移民申請,等於趕上了沒有漲價的末班車。
廣東僑外出國人員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公司的美國項目經理劉朵雲對記者表示,事實上,從他們公司的情形看,現在已經有大量的客戶在考慮美國的投資移民計畫。她說:「因為,漲價幅度太大。而相對加拿大,美國的投資額僅人民幣370萬。」
劉朵雲表示,他們的客戶比較分散,並不集中在具體哪一個行業中。她說:「近年,因為股票和房產增值,中國產生了不少可以辦美國投資移民的客戶。這些人不一定是貪官污吏,手上的錢也有限,很多人是出於考慮孩子教育為目的而考慮移民的;方便商業往來的也有;富裕人群渴望一個外國身份,尤其是美國綠卡也是一種地位的體現。」
美加投資移民的申請難易度
據劉朵雲表示,美國的投資移民的特點是簡單、快捷。美國移民局平均審理週期是四至五個月,也就是說,客戶遞交申請後最多半年就可以知道結果。而且對客戶沒有任何要求,沒有商業背景、學歷、語言等方面的要求。只需要證明五十萬美元的合法來源就可以了。
劉朵雲介紹,2008年10月至2009年 10月的財政年度,美國接受到的EB-5申請共1,028個, 批准了966個, 拒絕了163個;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這個期間,美國接受到的EB-5申請為1,100個,批准了955個,拒絕了113個。
國際移民法專家李錦維表示,根據加拿大移民局網站介紹,提高投資額後,移民局公布的等待期為5年,原先投資移民的申請等待期為2至2年半,但是受到今年上半年大量申請湧入的衝擊有可能延長至4年。在新的法案實施後,移民局可能會以審理2個舊的申請和1個新的的比例來綜合處理,加速申請程序,減少等待期。
李錦維介紹,根據他多年的從業經歷看,實際上等待期比公布的短1至2年。
李錦維透露,加拿大雖然有各種移民方式的選擇,但是對於資產合法性的審理也很嚴格。例如中國的高官要移民加拿大,他們一般不是以高官的身份,而是以某某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出現。
對於新舊申請將分開處理,是不是意味新的申請將被優先處理時,Desloges表示目前這個還不是很清晰,但是,他相信至少移民局將給予它們優先權。Desloges介紹說:「比如移民局處理聯邦技術移民類的做法是,當他們需要處理到2008年的新個案,他們就把舊的申請放進慢隊,加快處理新的申請。」
他說:「因為他們以前有這段歷史,我懷疑他們可能要先處理新的案例。這很好理解,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來執行計畫,我肯定加快處理付雙倍價錢的人的案例,這道理很明顯。」
美加投資移民的風險指數
美國投資移民的風險就在於借款給什麼企業。移民申請人按美國政府的要求投資50萬美元到精良投資項目中,投資期限為五年,該項目的投資必須直接或間接創造出10個就業機會,申請人拿到的綠卡是有條件的綠卡。
重新審核時,最主要的依據是在兩年提出條件解除時,能證明投資的五十萬美元創造了十個直接或間接的就業機會。審核合格後,才能解除綠卡條件,拿到永久綠卡。劉朵雲表示根據她的經驗不能解除綠卡條件的個案很少。
這一點也是很多想要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的中國人所擔心的。在美國一所著名院校讀完MBA課程的楊小姐,畢業後想以投資移民的方式留在美國。楊小姐家境殷實,對她來講,錢不是問題,關鍵是這有條件綠卡讓她感覺有點頭疼。她說:「聽說兩年後有些人是沒有通過重新審核的」。楊小姐目前正在尋找律師幫忙以期找到合適的投資企業。
武先生也曾考慮過美國移民,但是美國的投資移民是一次性要拿出50萬美金借給企業,這個對小本經營的武先生來說,一次拿出50萬美元,雖然也能做到,但可能會影響日常的生意運作了,武先生不願意冒這個風險。
按照加拿大投資移民的舊例,申請加拿大投資移民必須擁有至少八十萬加元淨資產;證明這些資產來自於商業努力所得 ;證明具有三年以上擁有過,控制過或領導過企業的管理經驗;投資至少40萬加元到加拿大政府監管的基金 。
實際上這40萬元裡面,投資者可以實際只要支付12萬加元,其它的28萬元由政府擔保借款,這意味著12萬加元就成了借款的利息,五年後不再歸還投資者。如果自己出資40萬加元到加拿大政府監管的基金裡,5年後歸還本金。加拿大的移民幾乎是沒有任何風險的。而且,加拿大的投資移民是一次性獲得永久性的加拿大身份。
武先生說:「如果只需要投入12萬加元,可以解決一家三口的永久居民身份,確實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能長期居住美加,如何保持身份?
對於中國投資移民,還有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很多有錢人在中國都有生意,他們暫時並不想長期居住在國外,還是希望繼續在中國的生意。這樣,他們就不得不考慮,如何保持拿到手的身份問題?
Desloges表示,有關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法律規定,如果你不想失去身份,在每5年裡,你要在加拿大住夠 730天,即每5年有2年在加拿大才行。這雖然不到一半的時間,但仍是一個挺長的時間限制。如果你沒能呆夠730天,你不大可能能以人道主義和同情心方面的考慮來要求保持身份。但是,如果你有一個家庭問題,或像類似疾病的問題,他們更可能去考慮你的狀況。如果他們認為你沒有充分的人道選擇,他們會取消你在加拿大的身份。你有權利去申訴。
Desloges介紹,對於730天的規定,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夫妻之一是加拿大公民,你的配偶和你一起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你可以把在一起居住的日子算作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日子。有些人是這樣做的,他們移民了,可能妻子能呆得久些,於是妻子拿到了她的加拿大公民身份,丈夫不能累積住夠要求的天數。她要是入籍,一旦她回中國,就意味著丈夫能把這段時間算入永久居住的天數。
另外一種方法,如果你在加拿大企業做全職工作,但是需要去海外,那些天數你也可以算作你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裏。例如,有人在加拿大經營一家進出口公司,他們在這家公司做全職工作,但公司需要經常去國外出差,他們是為公司事務而去國外,他們可以把那些天數算作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
庫蘭則表示,如果這些人不想把加拿大作為他們長期考慮的居住地,「他們不應該申請永久居民」。
劉朵雲介紹,美國法律上的表述是每次離開美國不得超過六個月,但沒有像加拿大那樣,要求每年住183天,才能保留住綠卡。但她也表示:「對於一些長期不在美國居住的人,海關可以有權盤問,並取消綠卡。」考量的標準就是「是否有以美國為永久居住地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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