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上訪 也成精神病(圖)
湖北法官穿法袍到高院舉牌上訪被稱精神病
湖北法官馮繽(看中國配圖)
依靠「出位」,成功「炮製」了全國首起法官狀告中級人民法院案的湖北法官馮繽,為了給妻子的勞務糾紛案申請再審,近日,又一次穿著法官服,胸佩國徽,手舉一個大大的「冤」字牌,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口「上訪」。他表示,要「將維權進行到底」。
馮繽說,自己這樣做既是為了家人,更是為了自己一直以來的法律信仰。「我就是要用我的經歷告訴全社會,不是所有上訪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訪人都沒有冤屈而無理取鬧,不是所有上訪人都不懂法律」
6月21日至23日,一連3天,馮繽穿著法官服,胸佩國徽,站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口的警戒線外,手舉一個大大的「冤」字牌「上訪」。
馮繽的又一次「出位」,再次被媒體廣泛關注。
馮繽,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為解決妻子的勞務糾紛問題,2008年至今,他已經和他所在的孝感中院打了兩場官司。
43年以來一直默默無聞的他,在靠「出位」成功「炮製」了全國首起法官狀告中級法院案之後,便立刻出了名。
馮繽的第一次「出位」,發生在一年半以前。那一次,他穿著法官袍在湖北高院門口「上訪」多日,終於讓妻子的勞務糾紛案立上了案。
這一次,為了給妻子的勞務糾紛案申請再審,他再次如法炮製,但效果顯然「不如意」。
在湖北高院門前茫然徘徊了3日、門里門外走了幾遭之後,馮繽一臉疲憊卻目光堅定地對《法治週末》記者表示:「我一定要堅持下去,要堅持用法律討回公道。」
被法警「善意提醒」
你站在高院門口上訪,這裡值班的小夥子(法警)很年輕,會很衝動的,以前就曾將一名在這裡上訪的人的腿打斷了,你要小心
6月21日上午8時30分,馮繽便到了湖北高院門口上訪,手裡拿著材料和一個大大的「冤」字牌。為了不影響高院工作和車輛進出,他特意選在警戒線外舉起手裡的「冤」字牌。
大約一個小時之後,馮繽被「請」到了信訪大廳,一位張姓法官接待了他。張法官一番好言相勸後,並沒有深層次地涉及到馮繽上訪的問題———其妻胡敏告孝感中院一案的申訴。
聊著聊著,一晃中午到了,馮繽覺得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當天下午2點多鐘,馮繽又來到省高院門口。法警隊一位姓李的法警將他拉進去,說要一起「吹牛」(聊天)。
來的次數多,馮繽跟法警都有些臉熟了。他便跟法警談起自己的經歷,談妻子胡敏因在孝感中院工作10年不能簽訂長期勞動合同而惹出的一系列事件、並由此把他所在的單位孝感中院告上法庭的前後經過。他說,跟法警談這些,是在內心希望引起他們的同情甚至支持。
不過,馮繽認為,一位法警的「善意提醒」讓他十分反感:你站在高院門口上訪,這裡值班的小夥子(法警)很年輕,會很衝動的,以前就曾將一名在這裡上訪的人的腿打斷了,你要小心。
6月22日上午8時40分左右,馮繽又來到湖北高院門口。9時30分左右,他被帶到信訪大廳,民事庭的一名女法官接待了他。女法官出言相勸,一上午就這麼過去了。
14時30 分,馮繽又踩著湖北高院上班的「點」來了。在火辣辣的太陽底下晒了兩個多小時後,幾名法警出來說:「你到信訪申訴大廳去申冤吧,你站在高院門口,我們要採取強制措施的,你還是回孝感去吧。」
這時,上午接待馮繽的女法官又出來相勸,讓馮繽回孝感去等結果。馮繽說:「我申請再審的材料提交已過了半年,早就超過了三個月的期限,為什麼高院不能給個書面的說法?不能老這樣拖下去呀。」
法院人士提醒記者
案子已經兩審終結,不值得再寫報導了。馮繽還因為襲擊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而被警方拘留過。馮繽是「偏執狂」、「精神病」
6月23日上午8 時30分左右,馮繽又到了高院門口舉著「冤」字牌晒太陽。
約一小時後,一位姓楊的老法官把他帶到信訪大廳,說是要找人接待。
馮繽在大廳一直等到11時30分,沒有人再出面,大廳裡的安保人員說:「大家都回去吧,現在已經下班了,有什麼事下午再來。」
3天了,一點結果都沒有,馮繽不想走。他再次拿著上訪材料,舉著「冤」字牌站在警戒線外。幾名法警走過來說:「不能站在大門口!」一名年輕人要帶馮繽到信訪大廳,馮說: 「下班了,鎖門了。」幾個人上來搶他的材料,幾番掙扎,材料和「冤」字牌被搶走,有人動手撕起來。
馮繽大聲說:「這是我的私有財產,你們憑什麼搶?」幾個人擁上,將馮繽拉進法警辦公室。這時有人喊:「打人啦,有照相的你們還打人!」
連續3天,法官馮繽為自己代理的妻子的案件到省高院申訴,結果仍然是一無所獲。
《法治週末》記者在和湖北省高院有關人士聯繫時,該人士認為,馮繽代理妻子告法院一案已經兩審終結,不值得再寫報導了。他個人認為,馮繽代理妻子告孝感中院一案的結果,符合法律規定,符合省、市政府關於清理事業臨時人員的政策精神。
這位人士還提醒記者,馮繽還因為襲擊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而被警方拘留過。因此,他跟一些人的看法一樣,認為馮繽是「偏執狂」、「精神病」。
馮繽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他為何要把自己所在的法院告上法庭?
他緣何告自己所在法院
馮繽向記者感嘆道:「一個告法院的簡單案子,竟然要以命相搏才能進入程序」
「我靠自己的努力,通過了司法考試!」馮繽自豪地對記者說。
讓馮繽自豪的還有一個人,那就是他的法官父親。馮父生前是大悟縣河口法庭的庭長,最早參與開辦了大悟縣河口法庭。
有一天,一名陌生人走過來拉著馮繽的手說:「你是馮庭長的後人吧?你父親那可是個好人啊,幫了不少人的忙!」
受父親的影響,1992年,馮繽開始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1998年,他調進孝感市中院,從事書記員和信訪工作。
為了當上法官,馮繽一頭鑽進書海之中,除了吃飯睡覺,幾乎所有時間都用在了讀書上。經過多年不懈的努力,他終於在2007年通過了司法考試,當上了一名法官。
正當馮繽準備在審判崗位上大展身手之時,一起意外的事件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
馮妻胡敏,在孝感中院當保潔工多年。
2008年6月4 日,孝感中院召開清退後勤工人的相關會議,要這些「臨時人員」和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一共31名工人,除了胡敏,所有人都在「清退臨時人員表」上簽了名。
胡敏有她的理由:她是孝感中院唯一一個工作了10年的後勤工人。按當年新施行的勞動合同法,法院應當和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她應當成為法院的正式職工,而不是一名合同兩年一簽,隨時可能無工可做的勞務派遣工。
法院方面沒有理會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馮繽認為,法院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遂親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將自己的「東家」孝感中院告上孝感市勞動仲裁委。
勞動仲裁遲遲沒下,超過了法定審限45天。馮繽就到勞動局討說法,未果。遂在勞動局門口攔車喊冤,結果和執法監察大隊副隊長李某打了一架,被打成輕傷。
輕傷本可以提起刑事訴訟,但警方認為,兩人都是公務員身份,「作調解處理算了」。但馮繽又把孝感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如此折騰之下,孝感市仲裁委終於對馮繽之妻「10年的勞動關係」予以了確認。不過,仲裁委並不認為法院應該和胡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理由是新的勞動合同法當時實施只有半年,管不到以往的9年半。這也是孝感中院的觀點。
不得已,馮繽決定代表妻子,對孝感中院提起訴訟。
令他沒有想到的是,這官司打起來還真不容易。「案子開庭,簡直是我拿命拼來的。」他對《法治週末》記者說。
2008年9月底,馮繽將訴訟材料郵寄到省高院。他覺得,掛號信籤條就是憑證,高院就無法以「沒收到訴狀」的理由推諉了。
很快,一個星期過去了,高院沒有任何回音,馮繽決定到北京去反映問題。然而,去了3個高層機關的信訪局,也都沒能解決問題。
「心都涼了。」馮繽形容當時的心情。他曾在立案庭做過多年的信訪接待,對每次上訪都會詳細記錄,然後報給領導。輪到他上訪了,得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
無奈之下,馮繽決定到湖北高院上訪。
於是,一個罕見的情景在湖北高院大門口出現———手舉大大的「冤」字,馮繽一身法官服,胸前別著法院的徽章來上訪。法官到法院上訪引來了大量圍觀者,但接連多日,沒有一個人正式接待他。
絕望的情緒籠罩著馮繽。他說他想到了以命相搏,想自焚或者到法院跳樓。他不再溫和地守候,他開始堵門,見車出來就用頭往上撞。終於有人開了腔:「你回家去等消息吧。」
當年12月14日,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的法官給他送來了傳票,告訴他立案了。馮繽卻沒有多少笑容,他對自己這麼多年的法律信仰產生了懷疑,向記者感嘆道:「一個告法院的簡單案子,竟然要以命相搏才能進入程序。」
曾都區法院一審判決認可胡敏與孝感中院10年的事實勞動合同關係,判決孝感中院補齊胡敏10年的社會保險金,但不能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理由是湖北省和孝感市清退事業單位的臨時工的兩個文件屬於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二審時,隨州市中院除維持原判決外,還另行判決孝感中院補償胡敏6000元。
對此,馮繽並不領情。相反,他認為審案法官理解法律有問題:「勞動部對‘客觀情況’的解釋是不可抗力或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等,兩個為了應對勞動合同法的文件難道是不可抗力?」
馮繽還認為,勞動合同法2008年已經生效實施,有關的省、市文件就沒有效力了,與上位法衝突處,得服從法律。而且《孝感市全面開展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清查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其適用期限到 2007年12月底。也就是說,此前清理工作已經結束,其妻胡敏一事更得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辦理。
我不想上訪但正常程序難維權
馮繽的一些同行們對他私下裡深懷同情,卻又不太贊同他的做法,認為他太死摳法律條文了
馮繽並不諱言他跟孝感中院院長衝突而被拘留一事。
法院終審判決後,馮繽繼續上訪。他的行為不被一些人理解。孝感中院請來馮繽夫妻的親戚來說服他們:胡敏簽了勞務派遣合同,有社保,而且法院還可以讓她回來上班。而馮繽兩口子仍申訴、上訪不止。
孝感中院方面認為,胡敏要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於招進來當正式職工,而現在的單位都是逢進必考,組織人事部門是要考核的,不是法院一家能說了算。馮繽則爆料說:「原先的31名臨時工中,有人憑著關係,只有四五年工齡就轉正了,為什麼胡敏有資格卻不能轉?」
情緒上的對峙在升級。特別是隨州市中院去年9月下發終審判決後,這種對峙逐漸從言語發展到暴力。2009年10月31日,馮繽在法院食堂用飯杓敲擊院長佔雲發的後腦杓,結果被拘留了10天。
馮繽的一些同行們對他私下裡深懷同情,卻又不太贊同他的做法,認為他太死摳法律條文了。一名同事認為,他付出的上訪成本太高了,放著好好的法官不做,這樣下去似乎無益。他應該跟大家一樣好好上班,好好當他的法官,跟老婆孩子好好地過日子。
但是,馮繽是鐵了心,要「將維權進行到底」。
他說:「如果放棄了,就對不起老婆,對不起法律。」
現在,馮繽讓妻子呆在家裡不去工作,免得法院方面另有說法而節外生枝。他對《法治週末》記者說:「我忘不了2000 年法院審判大樓落成時,老婆作為保潔工,拿著抹布趴在地板上,一點一點地清洗、摳除縫隙裡的石灰和建築垃圾殘渣。10年了,她的工作勤勞肯干,領導和同事們是認可的。我老婆確實可憐。」他說有人曾暗示他,若放棄上訪可得到政治待遇和經濟利益補償,他拒絕了:「我不能拿我的利益來交換老婆應得的合法權益。」
馮繽說,自己這樣做既是為了家人,更是為了自己一直以來的法律信仰。「我就是要用我的經歷告訴全社會,不是所有上訪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訪人都沒有冤屈而無理取鬧,不是所有上訪人都不懂法律。」
在與《法治週末》記者分手前,馮繽很認真地對記者說:「我並不想上訪,但當正常的法律程序無法維權時,唯有上訪才能解決問題。這真是可悲!我就不相信,我一個通過司法考試的法官,不能以法律求得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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