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專家:改革後對文物的破壞超文革(圖)


文物保護專家謝辰生

【看中國記者甄貞、言正清綜合報導】知名文物保護專家謝辰生對愈演愈烈的文物單位被旅遊公司兼併憂心忡忡,認為對文物的破壞超文革,就是整個中國歷史上都沒有那麼嚴重過。曾經為此上書溫家寶總理。

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主持起草者的知名文物保護專家謝辰生,終其60多年的職業生涯,都在為制止文物走私及避免古蹟破壞而努力。即便早已離休,去年年底當他得知河南嵩山少林寺的門票經營權等景區資產要由一家文化旅遊有限公司統一經營,並準備上市的消息後,情急之中,他手執毛筆,致信給溫家寶總理,期盼制止中國整個文物行業可能被肢解的命運。

「全世界都沒有的先例」

除河南嵩山少林寺之外,謝辰生說,其他地方也都有類似的情況,如陝西、山東、安徽、浙江、福建、湖南等省都存在所謂以「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名義將文物資源作為普通資產納入企業進行市場化管理與經營的問題,還有把文物保護單位租賃給企業長達50年之久,甚至導致了像「水洗三孔」等事件,實質上就是發展旅遊業和保護文物之間的矛盾與衝突,問題非常嚴重。

早在2002年時,紹興市把魯迅紀念館等幾個收入較多的文物單位統一劃歸旅遊公司領導,市文物局也並入了公司,而文物局長是該公司的副經理。如此一來,文物局名義上是政府職能部門、行政機構,但實質上屬公司管。謝辰生說,這種政企合併、由企管政的「新體制」恐怕是古今中外全世界都沒有的先例。

不僅紹興市,還有很多地方都希望採取類似的辦法:將文物單位合併到旅遊公司並準備上市,如山東曲阜的「三孔」、承德外八廟和避暑山莊、雲南耿馬縣和建水縣的石佛洞,甚至旅順日俄監獄和旅順博物館等,其中不乏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都想交給旅遊公司經營。然而謝辰生反對這樣的作法,他直言,旅遊公司是謀求利潤為目的的經濟實體,把兩個性質根本不同的事物綑綁在一起,只能是把事情弄亂。

近代中國對文物的破壞更甚文革

謝辰生認為,發展旅遊和保護文物並非水火不容,國際上亦有許多處理旅遊和文物保護的原則及方法都值得借鑒。重點在於旅遊和文物保護相結合必須要有個 「度」,文物部門應有旅遊意識,在文物保護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為發展旅遊創造條件;而旅遊部門也應當尊重文物工作的客觀規律性。

但是,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人們對於金錢的追逐慾望不斷加大,偷盜、走私等行為猖獗氾濫;尤其是90年代以來的盜墓風氣,整個中國歷史上都沒有那麼嚴重過,謝辰生說,近代中國對文物的破壞更甚文革時期,地方政府甚至無視法律的規定,擅自委託企業經營開發;人們越來越只關注經濟利益,致使衝突和矛盾出現,就是因為「錢味太濃」打破了旅遊和文物保護相結合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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