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鶴崗原交通局長指使殺害繼任者

【看中國訊】黑龍江鶴崗市交通局局長李星光被殺案6月11日宣判,其主謀鶴崗市交通局原局長、市政協原副主席白玉庫因犯故意殺人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等多項罪名,一審被判處死刑。行凶者和其他參與人員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和無期徒刑。

2009年8月17日17時56分左右,李星光在自家單元門前被歹徒殺害。警方經過艱苦調查,最終抓獲犯罪嫌疑人白玉庫、徐廣東、徐廣北、王劍波和楊靖武。白玉庫交代,他利用表弟王劍波在提職問題上對李星光的不滿情緒,指使王劍波雇凶殺害李星光。王劍波通過中間人楊靖武、徐廣北,以26萬元僱用凶手徐廣東製造了這起血案。

6月11日,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白玉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徐廣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劍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人楊靖武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徐廣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白玉庫等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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