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院門前「炸開了鍋」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九月初九,正是辛卯科舉考試發榜的日子。這天,夫子廟江南貢院門前,聚集著數千人在等待看榜,可榜單剛剛貼出,眾人大嘩。名單中,官商子弟佔了大半,而不少頗有文才、小有名氣的考生竟紛紛落榜,頓時,貢院門前像炸開了鍋,嘆息聲、叫罵聲、哭泣聲、爭辯聲,交織成一片。
人群中有一考生說道:「聽說這次鄉試,副主考官趙晉受賄,使一些行賄考生買通關節!」眾人聽了,更加憤怒。發榜後數日,貢院門前每天人聲鼎沸,咒罵聲此起彼伏……
南京江南貢院門前鬧事,讓身為兩江總督的噶禮煩躁不安。原來這次鄉試前,有些考生向噶禮和趙晉暗通了關節,行賄舞弊,噶禮本人就受賄銀子五十萬兩。噶禮決定先下手為強,次日,他命令手下將幾個鬧事的考生抓起來,然後,上奏康熙皇帝。在奏折中,他極力隱瞞鬧事真相,卻說是幾個考生因未考中而心懷不滿,誣陷考官。噶禮以為萬事大吉,沒想到半路上殺出個程咬金。
多才不如多財之靈
時任江蘇巡撫的張伯行,清正廉明,康熙曾誇他為「天下第一清官」。
張伯行得知貢院鬧事,數次派人查訪考生,當他獲悉考生指名道姓說趙晉受賄舞弊,感到此事非同小可。他看著手下從貢院門前抄來的對聯:「一經豈有一金之妙,多才不如多財之靈」。暗想,此次發榜後,千餘考生鬧事,街上流言盛傳,身為總督的噶禮,理應先查明真相才是,為何一反常態,先抓人,還沒審問,即定為「誣告」?張伯行親筆給康熙皇帝寫奏折說:「今歲江南鄉試,發榜後,議論紛紛,九月二十四日,有數百人抬擁財神像,直入學宮,口稱科場不公,臣不敢隱匿,請旨嚴查……」
那一次江南鄉試的主考官,副都御史左必番是個老好人,不願得罪人。他並未受賄舞弊,但副主考官趙晉受賄一事,他也有所聞,他知道,吳泌、程光奎兩個考生,平日文理不通,此次卻也中榜,推薦他倆的考官王曰俞、方名有受賄之嫌。
當左必番得知噶禮已將鬧事的考生抓起來,並將治罪時,他感到良心有愧。考慮再三,左必番提筆寫奏折給康熙,稟報實情。
康熙看到張伯行、左必番的奏折後,大吃一驚,極為震怒,他感到這事非同小可,若不嚴厲追究,勢必影響朝廷尊嚴及科舉制度的信譽,立即傳旨:將左必番、趙晉先行解職,接受審查,派尚書張鵬翮前往江南,會同噶禮、張伯行「查處具報」。
經過調查,張鵬翮、張伯行基本查清這起罕見的科場舞弊大案。考試前,吳泌、程光奎各向趙晉行賄二十萬兩銀子,各向考官王曰俞、方名行賄十萬兩銀子。因此,吳、程二人竟然得以在考場中抄襲。閱卷時,王曰俞、方名又將吳、程的試卷呈薦給趙晉,趙晉格外加以照顧,將這二人都給予錄取……
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出現了一個更讓張鵬翮、張伯行驚詫的線索。在審理趙晉的心腹家人軒三時,軒三供出,他受趙晉指使,在某晚親自送銀子二十萬兩給兩江總督噶禮。再審吳、程二人,兩人供認他們向噶禮行賄三十萬兩銀子的事實。一起官場巨額的連環受賄,已確鑿無疑。
康熙明察,清官過關
張鵬翮見事關兩江總督,只得暫停會審。當晚,心懷鬼胎的噶禮拜見張鵬翮,先是表明自己的清白,然後問及張鵬翮的兒子張懋誠,笑著說:「張大人令公子,少年有為,以後大有前途。」原來,張懋誠當時任安徽懷寧知縣,是噶禮的下級。說者有心,聽者有意。張鵬翮聽出了噶禮的弦外之音,連忙說:「哪裡哪裡,小兒不才,還望總督大人今後多多提攜」。
張鵬翮為了自己兒子的前程,不敢得罪噶禮,其他官員也都畏懼噶禮權勢,不願深究。
張伯行卻不買噶禮的賬,他提筆再奏一本,奏參兩江總督噶禮在受賄得銀五十萬兩後,又濫捕無辜,企圖掩蓋真相,請求將噶禮解職,進行查處。
不久,康熙傳旨,解除噶禮的職務,再派侍郎赫壽前來,同張鵬翮共同審查噶禮受賄之事,噶禮卻反咬一口,列舉張伯行「不出海捕盜,辦案不力」等七條罪狀,要求查處。奏本上去後,康熙竟下旨,解除張伯行職務,交由張鵬翮、赫壽一併查處。
張鵬翮因其子與噶禮是上下級關係,當然偏袒噶禮,侍郎赫壽是滿人,也不想得罪噶禮,兩人都要除掉張伯行這個心頭之患。於是,張鵬翮、赫壽奏復康熙:「噶禮劾伯行辦案不力屬實,張伯行劾噶禮受賄五十萬兩銀子全虛,噶禮無罪,張伯行誣奏督臣,應革職」。康熙閱奏後,認為是非不清。再次下旨:命尚書穆和倫、張廷樞前往南京複審。
穆和倫、張廷樞的複審結果,將事實確鑿的趙晉、王曰俞、方名等案犯處以極刑,這兩個人與張鵬翮關係甚好,與噶禮也有私交,他們回奏康熙:「前欽差張鵬翮、赫壽所奏屬實,張伯行誣奏督臣,應當革職。」所幸,康熙閱奏後,察出端倪,他深知張伯行、噶禮的為人,對噶禮在任江西巡撫時數次被參劾也記憶猶新,他決然下旨:「張伯行居官清正,為天下第一清官,而噶禮操守,朕不能信,特命革除噶禮職,將張伯行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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