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本網信息員接到湖南省瀘溪縣因購買檢察院違法處理車而出現交通事故,檢察院卻拒絕承擔責任的受害人投訴材料。
瀘溪縣檢察院在湖南全省警車整治期間違反上級要求,私自處理報廢警車,導致三死兩傷重大交通事故。2009年12月2號,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員會下發了湘政法[2009]43號關於印發《湖南省警車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有一條規定:無牌無照、假牌假照、套牌、噴塗警車外觀制式但未辦理註冊登記一律按報廢集中處理。 (博訊 boxun.com)
2009年12月3號,湖南省瀘溪縣政法委轉發此通知。可是幾天後的12月11號瀘溪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國華打電話給謝申晚,將該單位應作報廢處理的無牌無照、無強制保險、無安全技術檢測的車輛以4000元的價格賣給了謝申晚。此車懸掛的警湘B004號牌照已套牌使用於新警車。謝申晚取車交款時間為12月11號,但檢察院的收款收據上卻將時間填寫為11月份,目的是避開有關通知處罰責任,這明顯為作假行為!
2009年12月18號,湖南省瀘溪縣白浦公路發生特大交通肇事故,李文華駕駛此車,搭乘謝申晚、覃東黎、黃用敬、戴仕剛四人,沿瀘溪縣白四線由浦市鎮方向駛往白沙鎮,在瀘溪縣浦市鎮五果榴村路段,墜入公路右側的糧田裡,造成謝申晚(33歲),黃用敬(40歲),覃東黎(33歲)三死,李文華(32歲),戴仕剛(35歲)兩傷。
瀘溪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以該事故作出李文華承擔全部責任、肇事車輛無牌無照無保險的裁定。事故發生後,司機李文華已判刑。買主謝申晚死亡,家屬多次找瀘溪縣檢察院正、副檢察長協商此事,檢察長向寬宇、副檢察長黃國華氣勢洶洶的對家屬說:「此事與檢察院無關、檢察院沒有任何責任!如果你不服,就去告去上訪。告也沒有用,你們上訪到那裡,我們就將材料寄到那裡」。
因為此案責任單位的特殊性,從案發到現在近半年的時間仍未得到解決。倒賣報廢車輛是違法行為,難道瀘溪縣檢察院違反上級集中處理報廢警車的規定,買賣報廢車輛就沒有錯嗎?是不是知法違法?
家屬對此需要一個公道,請正義人士能幫幫死者家屬,給家屬一個明白,以告慰死者的在天之靈。
死者謝申晚妻子:楊婷,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瀘溪縣民族幼兒園教師,聯繫電話:1363743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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