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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法官槍擊案 公安副局長跋扈引網友憤怒(圖)

 2010-06-11 20:3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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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武警(路透社)

永州法官槍擊案又有波瀾。今天(6月11日)早間,就永州上訪強姦幼女案上訪者唐女士被抓一案,雲南網友「邊民」發簡訊給湖南零陵區公安局周濤副局長關切,未想,今天中午他給邊民發來的簡訊回覆是:「你算個球,躲在背後發什麼寶!」這位警官的跋扈引發了許多網友的憤慨。

事實上,此前就有報導說,唐女士對前往採訪永州市零陵區法院槍擊案的各路媒體表示,朱軍是唐某女兒的乾爹,試圖引起各路媒體對唐某一家案件的關注。

但許多記者仍認為,唐某關於朱軍個人的細節,發現其知之甚少。最後唐某也承認,真實的目的是想反映女兒的遭遇。

《新世紀週刊》記者張鷺的採訪手記寫道,「我們因槍案而關注朱軍,卻又因職務要求無法顧及與朱軍無關的案件,即使那裡有顯見的不公和悲情。」

因此,前天,永州市零陵區公安分局以涉嫌「擾亂社會秩序」,將唐某拘捕,並傳喚了唐的丈夫。

熱心網友邊民,曾是雲南躲貓貓事件的調查委員會的副主任,他給當地警官發的簡訊,正是想瞭解唐某的現況,未想卻獲如此回覆。

而此前在永州採訪的媒體記者透露,發簡訊怒罵網友的這位周濤副局長,就曾對上訪者唐女士一家說過:「民莫與官斗,中國人多,少你一個不少。」

唐某的故事經過記者的努力,已經初現輪廓,抓捕唐某的零陵區公安分局與唐家的案情難脫關係。

4年前(2006年)10月,唐慧(化名)發現自己唯一的女兒、不滿十一歲的小巧(化名)失蹤。唐在一個學校邊上開了個餐飲店,丈夫在零陵區郵政局工作,小巧則是小學五年級的女生。

唐到零陵區公安分局報了失蹤案,並四處打聽女兒的下落。付了當地一社會人員5萬元後,唐得到了一個線索——零陵區柳子酒店邊上一個休閑中心有一個女孩酷似她的女兒。

唐尋到了那個店,找到了自己的女兒。她打電話通知負責女兒失蹤案件的零陵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楊軍祥,楊開車過來看了下,走了。唐只好撥打110,四個警察過來帶走她們。

在家裡,小巧說出了三個月發生的事情,11歲的小巧被一週姓男子拐騙後強姦,並被送到一家「休閑中心」,被輪姦,被迫賣淫。在那裡,小巧被傳染了一種無法根治的性病,還診斷出患有精神疾病。

悲憤的唐家夫婦帶女兒到零陵區公安分局,但警察們不肯做筆錄,唐說,如果你們不管,我就跳樓死給你們看。警察拿出了紙筆,做筆錄的一警察說了三句話,令唐冰涼——「我看不出你女兒只有11歲」,「不存在強迫嘛」和「這個事情最多是一個治安案件」。

涉案的休閑中心一直還在開。頭染紅黃頭髮的年輕人跑到唐的母親家,威脅,「再告,就殺掉她們全家」。

唐慧說,她打聽到,休閑中心的老闆秦星是零陵區公安分局時任政委秦愛群的堂妹,管片派出所一負責人則是秦的女婿,直接涉案人還有秦的堂弟秦軍、秦斌等。

唐去了湖南省省城長沙,跪在湖南省公安廳門口,鋪開的狀紙,治安總隊總隊長譚和平批示到永州市公安局,要求嚴肅處理,時任局長批示成立專案組。

唐慧回憶說,「做筆錄的過程極為痛苦——小巧需要回憶並清楚講述夢魘一般的經歷,突然就痛哭失聲,詢問工作就不得不停下,筆錄異常緩慢,做了三四天。」

永州市公安局專案組的資料顯示,零陵區公安分局的不作為,導致多人逃跑,該賣淫場所的大量證據滅失。但專案組還是追逃了數人。

此後,秦星被送進看守所後,南津渡派出所民警魏曉輝幫助她帶出信件,和外面的人建立攻守同盟,永州市檢察院介入。

後來,唐聽說永州市檢察院將案子移交零陵區檢察院起訴,唐認為這是一種大事化小的策略,因為,區檢察院判決的最高刑是無期徒刑。

在風雪裡,唐跪在市檢察院門口跪了18小時,抗議案子移送零陵區檢察院,並要求一名屈姓公訴人迴避,被自己鄉鎮領導勸回。第二天,唐又跪在檢察院門口。三小時後,市檢察院告訴他,案子在永州市檢察院公訴,屈姓檢察官退出。

永州中院的主審法官多次向她暗示說,「中國要和西方國家接軌,要取消死刑,可殺可不殺的都不殺了。」唐很害怕,覺得一些人開始想在量刑上做文章,她決定找到中院院長陳情。

等了18天,唐找到了院長熊清明,她說如果孩子沒有留下疾病,父母沒有留下終生的痛苦,還可以讓步。熊很震驚,承諾說中院一定依法辦事,公平公正處理該案。

永州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周軍輝、秦星、陳剛、劉潤、蔣軍軍和蘭小強等被告人分別被以強迫賣淫罪、強姦罪等罪名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等。上述罪犯共同賠付9萬元,

永州市檢察院提起抗訴,認為對兩名輪姦犯判刑15年,是重罪輕判。而周、秦等人則認為對自己量刑過重,也提起上訴。湖南省高院裁決發回永州中院重審,永州市中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案子拖延到了2010年,湖南省高院再次將案件發回永州市中院審理,理由是,一些證據不足,唐慧堅持認為,是對方找到了關係,試圖逃避死刑、無期徒刑等嚴懲。

4年了,永州市中院判決上述罪犯賠付小巧的9萬元沒有一分錢到位,唐家夫婦說,「為了給女兒看病,為了這個案件,我已家財耗盡了」。

多年舉報下,唐家認為的瀆職警察也遭懲罰,他們都是永州市零陵分局的警員。

2007年12月6日,零陵區公安分局紀委對時任零陵區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楊軍祥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理由是「在承辦張XX被強迫賣淫案期間,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其行為構成工作失職錯誤,造成較壞的社會影響」。

幫助休閑中心老闆秦星通風報信的零陵分局另一警員魏曉輝,永州市公安局紀委說他「擅自為犯罪嫌疑人將信帶出監外,造成較壞影響」,給予「黨內警告」的處分,

4年後,時任零陵區公安分局政委的秦愛群至今安然無恙,未受任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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