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醫院的「不規範」打發掉一條小生命

楊仁華在北侖一家工地上做小組長,往紙上寫事情經過時,一筆一畫,力量大得彷彿要刺透紙張。

「5月20日上午,我妻子跟我說,肚子不舒服,算了一下,她從4月1日開始,停經五十天了。當時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懷孕了。我們很高興,因為我們年紀都已經不小了。」楊仁華說起這件事時眼神空洞,只有在說起懷孕時,眉眼間才閃過一絲悲傷。「當時我們想到去小港紅聯的華南醫院,因為這個醫院的廣告到處都有,牌子響。」

「在醫院做了B超,也對醫生說已經停經五十天了,心想一定是懷孕了。」楊仁華邊回憶邊呢喃著說,「但是主任醫生梁韞春看了片子告訴我們,沒有懷孕,肚子不舒服是因為我妻子王柳友患了盆腔炎,還有宮頸糜爛等一些婦科病。」

醫生梁韞春當場開了6天的輸液藥物還有一次宮頸修復手術的費用,加起來有兩千多元。這筆錢對於一個月兩千餘元工資的楊仁華來說,實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但是為了給妻子治病,他同意了。「沒想到花錢治病,倒把孩子給治沒了。」說到這裡,楊仁華癱坐在了椅子上。

手術後再做B超,卻發現真的懷孕

5月25日,王柳友一個療程的輸液完成,同時做完宮頸修復手術。為了觀察療效,華南醫院又給她做了一次B超,這次卻查出了大問題。

「之前的症狀已經沒有了,但是卻發現宮內妊娠回聲。」梁韞春告訴楊仁華,這可能是懷孕的症狀,最好再去做幾次別的檢查。「當時真是高興,也沒有細想為什麼醫生一開始說沒有懷孕,現在卻又說有孩子了。」楊仁華聲音很低,身體卻在輕微顫抖。「後來我又帶著王柳友去做了分泌物檢查和尿樣檢查,結果都表明懷孕了,已經有四五週了。」

楊仁華還沒有把這份「要為人父」的喜悅完全消化,卻迎來一個晴天霹靂。

「這孩子不能要,最好是做掉。」醫生梁韞春跟楊仁華說,因為之前為了給王柳友治病,藥物中有一種叫「鹽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鈉注射液」的,這種藥物對於人的腦神經有很大的刺激性,母體用了這種藥物,胎兒絕對不可能安然無恙,就算生下來也有很大可能是畸形兒。

楊仁華當時真不敢相信,匆忙結賬後,帶著妻子來到寧波婦兒醫院,但是得到了同樣的回答,「孩子還是拿掉好。」

同一醫院,五天間診斷卻截然不同

五天時間內開出兩張截然相反病歷的是小港紅聯華南醫院。

前天見到記者時,楊仁華從口袋裡拿出了一本華南醫院的病歷,平攤在桌上,「才相隔五天,同一個醫生就開出了兩張完全不同的病例。」

只見5月20日的病歷上寫著:「停經50天,小腹脹痛,白帶多,異味,盆腔炎症……」絲毫沒有提及懷孕的事。這張病歷單的落款是,梁韞春。

而5月25日,王柳友做的各項檢測則是這樣的結果:「宮內妊回聲;尿檢妊娠試驗呈陽性。」明顯就是懷孕時的正常生理特徵。這張病歷單的落款同樣是梁韞春。

院方如是說

「這不是誤診,這是工作不規範」

前天下午,記者來到了位於小港紅聯的華南醫院,這家民營醫院規模很大,各種科室健全,生意也不錯。記者找到了醫院的院長王金龍。

「從醫學上來說,懷孕幾週時,孕婦子宮內的妊娠囊不太明顯,更何況王柳友的宮內還有炎症,醫生看不出來也是正常的。這個病人之前也有過月經不調的病史,她說停經50天,醫生可能當時沒往懷孕這方面想。」王金龍拿著患者的B超影像對記者說,「這不是誤診,在沒有專門機構鑑定之前,也不能斷言是醫療事故。」

沒有確定有沒有懷孕,醫院就敢貿然對患者用藥?對一個已經停經數十天,可能存在懷孕可能的患者,可以用「鹽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鈉注射液」之類的藥嗎?

「這確實是我們用藥不夠謹慎、操作不夠規範造成的疏忽。」華南醫院辦公室主任吳德旗說著同樣的話,「我們醫院有責任,這次這個事情,也是個很大的教訓。」

然而,當記者要求採訪做出兩次不同診斷的梁韞春醫生時,卻被院方告知梁醫生當天下午不上班,無法接受採訪。

第三方意見

院方至少沒盡到「注意義務」

還漏掉檢查流程

昨天,記者把兩張截然不同的病歷交給了寧波市婦兒醫院,產科的醫生告訴記者,「患者在第一次就診時,醫生判斷有無妊娠時存在疏忽。如果要判斷有無妊娠,在做B超前,還應進行其他輔助檢查,如尿妊娠試驗、血妊娠試驗等。楊仁華夫婦第一次到華南醫院時顯然沒有進行這樣的檢查,第二次做了各項檢查才發現懷孕。」

「醫院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北侖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醫療糾紛調解室的沃女士負責調解這起糾紛,「患者有可能是懷孕,而醫院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反而草率用藥,這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醫院至少要負主要責任。不過這樣類似的案件我們已經遇到了兩三起,都是在民營醫院發生的,民營醫院實在太過於功利了一些。」

院方沒盡到「注意義務」還漏掉了檢查流程,那麼楊仁華夫婦的遭遇到底算不算是醫療事故?記者聯繫到了北侖衛生局醫政科。

醫政科的負責人樂女士告訴記者,要鑑定到底是不是醫療事故,需要雙方到衛生局提出申請,再由寧波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鑑定辦公室進行鑑定。「像現在這個情況,可以說是工作疏忽,因為醫院方既沒有仔細注意到B超的檢查結果,又貿然地用了鹽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鈉注射液這種刺激性比較大的藥物,才導致這件事的發生。如果依照謹慎的做法,不光要各項檢測做全,還應該想到,懷孕後的女性是一個特殊人群,懷孕後無論是中藥還是抗生素都不適合隨意用藥。」樂女士告訴記者,「但是因為沒有關於治療流程的特殊規定,不做醫療事故鑑定的情況下,只能說這位醫生如果不是技術水平太差,就是缺乏對病人的責任心。」

……

做耗時頗久的醫療事故鑑定,楊仁華顯然已經等不及。

昨天下午,楊仁華打電話給記者,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他已經拿到了醫院給的賠償。「一共12066元醫療賠償。除了先期的醫藥費,還有調解委員會估算的後期費用。」他的聲音很是疲憊,「我不能再拖下去了,因為妻子要做人流手術,拖得越久越危險。下次,我們再也不敢去民營醫院了。」

#金報快評

一句「不規範」

能打發掉一條生命嗎?

不知道字典上關於「無良」兩個字的準確定義是什麼,但看了這樣的案例,很難不讓人和「無良」兩個字聯繫起來。

醫生作為白衣天使,應該心裏有德、手下留情。救死扶傷是職責,懸壺濟世是使命。遺憾的是,一些醫生工作時三心二意想當然,大筆一揮就痛下處方。要知道,不準確、不合適的處方,有時可能會變成處決!

看看這個醫院前後的態度。在出事前,武斷。在出事後,推托。在當事人已經說了「症狀」的前提下,醫生豈能不慎重,僅憑簡單的判斷就草草下結論。這樣不釀成悲劇,那就是僥倖了。遺憾的是,哪有經常能夠僥倖的事情!將一個活生生的生命給治得「要不得了」,一句輕飄飄的「不規範」豈能搪塞!面對一個小小的生命,豈能容專業人員不規範?不規範的嚴重後果難道院方不知道嗎?

實事求是說,沒有哪個醫生是包治百病的。但在面對病人時,要知道醫者的責任,要知道輕率的後果,多問幾個為什麼,多求證一下,一些低級錯誤是能夠避免的。可惜的是,這個醫院的這位醫生沒有!在出了事情後,這個醫院也不是積極善後,安扶受害者。院方相對患者,是絕對的強勢者,這樣的態度,豈不是恃強凌弱?

有不承認錯誤的醫院,有不負責的醫生,不知道這樣的醫院,還有多少人敢於從容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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