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平米的經適房是給窮人建的嗎?

延安市寶塔區的很多經濟適用房單套面積大大超出國家有關規定,一些經適房單套面積甚至達到276平方米,記者得知,很多經適房只是廉價賣給了關係戶,但一些需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卻因房屋面積過大、房價過高等因素,只能「望樓興嘆。」(騰訊5月29日)

讀完這篇文章,我發現一些地方的官員就是聰明,既想按國家優惠政策建經濟適用房降低成本,但又不想把這些房賣給窮人,怎麼辦呢?有意無意間兩招就能搞定。

第一招,把經濟適用房建的離城區越遠越好。窮人沒車,公交車又不方便,半夜三更有個急事連車他都找不到,所以,窮人一般不敢買遠離城區的房子。

延安市寶塔區城建局官員就說,因為延安市的經適房,大多位置偏遠、交通不便,時有滯銷現象發生。再加上後來由於建材上漲,加上經濟危機,房子建好後出現滯銷。出於無奈,城建局只好和區上領導溝通,將一部分房子面向市場銷售。

如果說建材上漲不可預測的話,那麼建房位置是預定的,其結果正如所料,窮人果真不敢買位置偏遠、交通不便地方的房子。

於是第一個目的達到,不是我不賣給窮人經濟適用房,是他們不買。最後在「無奈」的情況下,經領導批准,於是將本該賣給窮人的部分房子面向市場銷售,其實大部分是廉價賣給了內部職工、官員和關係戶。

第二招:把經濟適用房建的面積越大越好,最好在200平米以上,如果能達到延安的276平米更好。你就是想賣給他,真正的窮人哪個敢買。一者,他沒那麼多錢,真有那麼多錢,他也就沒有買經適房的資格了。二者,如果用於自己住,真正的窮人,誰養得起這樣大面積的房子呢?取暖費、物業費,哪項不需要錢呢?

國家有關部委明確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但延安市的經濟適用房面積多為130至160平方米,其中首層和頂層的單套面積竟然達到276平方米。這裡且先不說這樣建經濟適用房是不是嚴重違規,單從房款考慮,這樣的經濟適用房是為窮人建的嗎?難怪一些居民說:「經濟適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而寶塔區卻把經濟適用房建得這麼大,是要把我們這些低收入家庭拒之門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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