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遷血案無了期 皆因惡吏不問責

河南鄭州日前發生駭人聽聞的強行拆遷致人死亡事件,令暴力拆遷問題再次引起關注。當地因興建中外合資大型紡織城,當局決定拆毀一楝樓房。事發時樓內還有人,挖掘機卻已開始運作,一名飯店女老闆站在樓頂阻止動工,竟被挖掘機的長臂扯下來,當場喪命。

這是一宗典型的暴力拆遷血案。商戶事前一無所知,不久前還投資二十萬元為飯店全面裝修,突然接到一週內全部搬走的命令,商戶血本無歸,理所當然全力抗爭。當局在協商無果、毫無預警的情況下強行拆遷,最終釀成悲劇。

諷刺的是,國務院辦公廳剛剛下發緊急通知,明文規定各地「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文件墨跡未乾,就爆出這宗慘絕人寰的事件。

當地官員一語道破天機:斥資五十億元的紡織城是省、市、縣的重點招商項目,就是說,一切要為GDP讓路。事實證明,當官商利益集團不擇手段攫取自身利益時,民眾的抗爭都是徒勞的。

當局不久前才對現行「拆遷條例」提出修改意見,把「拆遷」全部改為「搬遷」,以凸顯人性化。可惜字眼的改動並不能改變拆遷的野蠻本質,近期各地暴力拆遷事件依然無日無之。
涼薄無情 令人髮指

去年十一月,成都市金牛區市民唐福珍為阻止強行拆遷,於樓頂天臺自焚死亡。今年三月,江蘇東海縣一名六十八歲村民及其九十二歲父親自焚,抗議當局強拆其養 豬場,一死一重傷,兩位老人澆汽油點火後,拆遷人員竟不予施救,拆遷行動仍照常進行,如此喪失人性,實在令人髮指。日前,番禺拆遷人員強行拆毀一間商店 時,懷孕五個月的女老闆懷抱煤氣罐,手持打火機與之對峙,險釀一屍兩命悲劇。

地方當局對這些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卻鮮有官員被問責。今年四月,安徽阜陽市副區長曹某被判入獄十一年,罪行之一是濫用職權支持開發商野蠻拆遷,致使業主自殺未遂,成為植物人。曹某被繩之以法,民眾額首稱慶,遺憾的是,此人竟是內地因野蠻拆遷被追究刑責的唯一官員。

有內地學者指出,問題出在官員評估制度上。官員不管用何種手段,激起多大民怨,只要完成拆遷就是好官,而無法完成就是庸官。據統計,官員因推動拆遷不力而 被降職的個案,遠多於因強行拆遷導致死亡而被問責的個案。鄭州血案發生後,民怨沸騰,當地政府不得不把兩名低級官員推出來頂罪,僅停職而已,而在幕後操盤 的負責官員,卻無一被問責。

苛政猛於虎,暴力拆遷吞噬了無數生命,當局若不徹底整肅拆遷中的野蠻行為,嚴懲罔顧拆遷戶死活的惡吏,類似悲劇將不斷重演。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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