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對於連續發生的小學和幼兒園的屠殺兒童案子,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表示,要注意解決造成這些問題的「深層次原因」。這些案子它所反應的「深層次」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我們今天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這個事情的最早是從3月23號,發生了一起在福建南平市一位離職的外科醫師鄭民生,在南平實驗小學殺死8人重傷5人,受害者全都是8、9歲的小學生。到了4 月12號,廣西合浦縣有一個小學門口又發生了凶殺案,那麼死者當中也有8歲的小學生。到了4月28號,就在第一起殺童案的鄭民生被處決的當天、第二天和第三天連續在廣東雷州市、江蘇泰興鎮和山東濰坊市發生了三起砍殺小學和幼兒園學生、老師的惡性案件。5月12號,陝西漢中市南鄭縣吳煥明帶著切菜刀,到一個幼兒園砍殺了20個人,其中有1位老人和6名學生因為傷重去世。
對於這樣子連續發生的這些殺童案件引起了整個社會的關注,也包括剛才我們提到的溫家寶。溫家寶當然他提到了,不但要加強治安措施,還要解決造成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包括處理社會矛盾化解糾紛,以及加強基層的調解作用。
在這些案子當中,首先我們來看一下殺兒童者他們犯了什麼罪?第一個是殺人,毫無問題的,在法律層面上就從殺人還不說殺童,而是說殺人案的話,那麼無論你認為這個人犯了什麼樣的罪行,都不能由個人來決定這個人是不是應該判死刑,或者這個人是不是應該被處死,更不能個人去執行這個人的死刑。
這是指如果認為這個人是犯了罪的話,即便認為他是犯了死罪。在法律層面上為什麼需要法律?就是因為個人他沒有權力做這樣的判定另外一個人的生死。這是在法律層面上。
在宗教信仰層面上的話,那就更嚴重了,因為生死是神定的,人不能夠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對於佛教來說的話,殺人他是要受報應的,那麼這個是犯了非常非常大的罪業,是一輩子還不清的,這在宗教信仰層面上。所以不管在哪個民族,不管在哪個時代,殺人都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第二是殺兒童,對兒童來說他是一個民族的未來,也是人類的未來,就說在任何一個民族、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地區、任何一個時代,兒童都代表著未來。而兒童本身他們是無辜的,他們沒有危害別人的動機,沒有危害別人的能力,沒有危害別人的行為。他們是屬於整個社會當中最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弱者。
而且在動物界人們還說「虎毒不食子」,殺兒童比一般的殺人罪,罪又要重很多。這個無論是從哪個角度來看的話,都是沒有辦法被社會所容忍的,不可饒恕的罪行。
那麼我們現在來看一下就是說它的這個根源,犯下這麼嚴重的罪行的根源在什麼地方?那我想從這幾個層面來考慮:第一個是信仰層面,就說做為人類當他進入到文明時期以後,任何一個文明在發展的過程當中,都有某種規定,就是說不可殺人。現在能夠找到的比較早的規定,實際上它是從神那裡來的,就是「摩西十戒」。這個摩西帶猶太人出埃及的時候,神給了他、叫他去給猶太人訂下規矩,就是這個十戒,其中第六條就是「不可殺人」,這是宗教信仰層面,神給人規定的--不能殺人。
對於佛教來說,剛才已經說了,他講的是「輪迴報應」,有輪迴報應之說的。你犯下了什麼罪行,就要用什麼還,這個不是人在還的,這是神讓你還的。如果有機會這世還的話,中國人把他叫作「現世報」;但是如果你這一世沒有還的話,那麼你輪迴到下一世你還得報,「欠多少還多少」一點都不差的,這是在信仰層面。
那麼在中國現在,這些犯了這樣殺童罪的人,至少有一點--他們都是無信仰者。以前說「無知者無畏」,還有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是無所畏懼的,之所以他們不畏懼,就是因為他們不怕報應。那麼對於在中國,在短短的2個月之內,發生了這麼多起屠殺兒童的案子,這種不怕報應已經氾濫的非常嚴重。它是怎麼實現的呢?
它不是在一天兩天之內就能讓人不相信神、就能讓人犯下這種罪行的,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首先是要徹底消滅人對神的信仰。中共從1949年奪取政權以來,它做的第一件事情、它在鎮壓反革命之前,就開始了對宗教的迫害。到後來發現,這種世界性的大宗教,他沒有辦法徹底取消的時候,它就把宗教團體收編了、控制了。讓這些宗教團體變成了中共控制下的「只對中共效忠而不信神」的那種表面上的團體。至少這些宗教團體的負責人本人是不信神的。
除了對傳統宗教的收編和控制及歪曲以外,對真正的信仰實行圍剿,而且是醜化。所以在中國,包括很多讀過書的人和整個社會有這麼一種傾向,對於有真正信仰的人是抱著這種醜化,有真正的信仰變成不可思議的事情。這是在中共的統治下所做的一件非常非常壞的事情。
就以法輪功為例,他實際上被中共打壓、而且用各種宣傳工具醜化的根本的因素就是因為他是一個真正的信仰。中共就要把有信仰的人說成是愚昧或者是迷信,造成社會上不僅是自己不信,而且要去看不起、或者嘲笑那些有信仰的人。這是經過長期對宗教信仰的迫害,已經持續了60多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持續了11年,這種長時期的對信仰的迫害,在民眾當中不可避免的會造成非常深的影響。
第二個層面我想談談道德層面,中國人在傳統上他有一套很完整的道德體系,在儒家就是仁、義、禮、智、信,在佛家和道家各有自己的信仰體系,這種信仰體系長期的和世俗社會在磨合過程當中,也讓普通的老百姓接受了信仰體系裡面的一些東西,儘管有的人可能不是有明確的信仰,但是已經變成他的做人準則和一套遵循的道德準則。
對於殺童案做案的人,他們顯然在屠殺兒童時,是徹底地突破了相當多數人現在還能公認的道德底線,因為殺童已經遠遠低於被人能夠承受的底線,但是這道德底線的被突破並不是一天能完成。就是在中國,人在道德能夠承受的底線是在中共統治下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被突破的,不是一下子就突破的。所以當每一次人們認為一個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不能夠承受的事情,不能夠接受的行為,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時,這種道德底線就一次又一次地被突破,這樣在人群中就會有一定的人會認同這個做法,或是潛意識的模仿這種做法。
一種是殺這種無力反抗的弱者,當然我們不說以前很遠的事情,像「文革」、殺地主、屠殺、吃人肉,像這種比較遠的事情我們已經不提了,這些殺的都是無力反抗的弱者,實際上是突破人類基本的道德底限。
「六四」屠城用全副武裝的軍隊對手無寸鐵的學生開槍,當時為什麼很多人認為中共可能不敢開槍,或者不會開槍呢?就是人們心目中有一條底限,認為中共可能不會突破這個底限,屠城以後實際上就已經突破這個底限了。這是在「六四」的時候。
我們每天在城市中看到的城管的執法,他們對擺攤的老人和婦女是毫不留情的,這個其實也突破了一般人所能夠承受的道德底限,你怎麼能夠去對無力保護自己,而且是無法生存才出來做小本生意的老人和婦女下如此的毒手呢?這個也是每天發生在我們面前的事情。
另外還有一類就是被關押的人,被關押的很多是嫌犯,作為嫌犯在沒有被審之前,他只是一個嫌疑,沒有被定罪,即使被定罪以後也有法律來制裁。但是在中國這種失去自由的人,就會發生非常莫名其妙的死亡案件。我們從孫志剛被打死,到後來各種各樣莫名其妙的死法,像躲貓貓死、彈腦門死、惡夢死、喝水死、激動死等等,很多很多死法。為什麼會想出這麼多怪名詞來?其原因就是造成他們死亡的是警方、官府,這些執行者只要找出一個理由,哪怕是荒唐得不得了的理由,顯然他們就不會受處罰,他們就能得到開脫。這就不是一、兩個看守的問題,而是系統的問題,也就是說只要你找出一個理由來,他的死就白死了。
要知道被當局剝奪自由的人,就是被關押在那裡的人,他所面對的是一個強大的國家機器和這個國家機器當中的執行者,這些執行者把他的生死其實是控制在自己手裡的,因此這些被羈押、被關押的人,在被關押期間他自己是很弱小的。不管這些人在外面是做什麼的,他一旦被關押起來,他整個生命就完全交到關押他的人手裡,他的生命應該是由關押他的人負全部責任的,不是說找一個理由就能夠擺脫的。
我們看到這麼多奇奇怪怪的死法,其原因就是只要你找出一個死法來,造成他死亡的人就沒有罪、就不判,這也是突破一種人類的底限,就是對於完全無力反抗、無力保護自己,或者是被當局剝奪了保護自己能力的人的生命的任意踐踏。
當然最嚴重的就是對法輪功學員11年來持續不斷的迫害,如果我們分析某些案例的話,你可以看到有的人被連續關押,送到勞教所3次、4次、5次,就是說他一放出來就被關進去,一放出來就被關進去,幾年來持續不斷的遭到各種酷刑、各種迫害。你想想看,對於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只想做好人的人,我們就說個案的話,能夠對某一個人持續10幾年進行迫害,對於這個群體持續10幾年進行酷刑和殺戮,你說這個人性要懦弱到什麼程度才能這樣子去做?這不是一種勇氣,這是一種懦弱的表現。
正像我們大家都認為殺童案是一種懦弱的表現,他不敢去對他造成危害的人去討公道,卻去屠殺比他更無力反抗的人,更弱勢的人,這是一種極端懦弱的表現。但是你回頭想想看,對法輪功學員的這種迫害,直接參與的人不正是那種懦弱的表現嗎?這是指對無力反抗的弱者的殺戮,這在中國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的常態了,不是偶然的事件。
這一次這些人是殺童的,兒童應該得到保護的。但是讓我們看看在中國這個社會當中,兒童有沒有得到保護?也就是說,無視兒童生命的這種現象,也是中國社會現在的常態。像四川豆腐渣工程的受害者,中小學生的比例就相當的高,高於一般的人。在中國大陸幾乎所有的學校、房子都是當地最差的,最好的都是政府樓。這個和日本相比較,和國民黨時期相比較,國民黨時代,縣衙門的房子要是比學校好的話,縣長就要撤職。而日本呢,在地震發生的時候,所有的人都到學校去找庇護所,因為學校建得最牢固。從這點來說,即使地震是天災,豆腐渣工程絕對是人禍;不追究豆腐渣的責任者,也是人禍;而卻轉過來迫害追究責任者和真相的,比如說譚作人、黃琦等,那就更是人禍了。
所以無視兒童的生命是一種政府行為。三聚氰胺的三鹿事件,除了三鹿以外,還有其它的牛奶製造廠商。它們實際上是蓄意對上百萬,甚至更多的嬰幼兒和兒童的謀殺。因為這種造成腎結石對於幼兒來說,很可能就是死亡。這種大規模的蓄意的謀殺行為,最後就槍斃了兩個農民了事,還不容許受害者通過法律去追究。
在這幾起案子當中我們就可以看到,殘害兒童實際上變成了一種政府行為。所以在道德層面上,這種屢次對人類所能承受的道德的底線一次又一次的突破,實際上是當局蓄意製造的。而且通過反覆的突破來完成的。下面我們再談一下這個法律層面。
在法律層面上,殺兒童最低層次就違反了法律。那麼中國有沒有法律?是誰在破壞中國的法律?我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就是在中國蓄意破壞法律的就是中共當局,我們這裡只講和殺兒童有關的。最近在聯合國有一個來自中國大陸的叫做「麻雀護巢行動」。它一開始是由上海的世博拆遷難民胡燕啟動的,後來又增加了兩名:一名是湖北的拆遷戶陳緒興。陳緒興的房子被拆的過程當中,就說來拆遷他的這些人,就告訴他家裡說你的孩子在什麼學校我們都知道,這孩子成績也很好。這種威脅就是對拒絕拆遷的人,要拿孩子做人質,或是傷害。這類對拆遷戶的威脅就是知道你的孩子在哪裡上學,這類的威脅我們聽到過很多。
這類威脅在美國的法律是把它做為恐怖份子的死亡威脅,它是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只要發出這樣的威脅就是刑事犯罪,不需要有行動。在中國被強迫拆遷的很多人都受到過針對他們孩子威脅。最近,公安部就提出來要詳細盤查要嚴懲(針對學校殺童案)。這些已經對被拆遷戶發出公開的威脅,威脅他們子女的這種威脅屬不屬於違法?屬於違法的,中共當局先不要去盤查別的,這種已經發出來的威脅,要不要去處理?要不要去起訴?我們可以看到就是這種所謂公安部發出的盤查這是種信號,它是針對民眾的。而真正對兒童已經發出的這種公開的威脅,卻是來自官府。這是法律層面。
我們再說一點,就是最後一點,法律之外的層面。在中國在官府和法律之外,它也有規則。這個規則中國人叫做「盜亦有道」。在中國就是屬於綠林好漢,在義大利的西西里和法國的科西嘉,他們叫做「叢林法則」。在這種法則裡面,其實它也是有規矩的,這種規矩其實也是很重的,比如說義大利的西西里,黑手黨不管它怎麼樣殘殺,它不殺婦女和兒童,這是他們的規矩。在中國其實在這個綠林裡面他也有規矩的,比如說冤有頭債有主,就是屬於這個裡面的規矩,它不是法律,但是它實際上是民間的一種規則。在中國像這一類的規則,也被中共徹底破壞了。這就是為什麼它沒有了這種冤有頭債有主的想法,而去轉向那些比它更弱的人,這是一種中國的特色。因為中共本身它是黑白兩道通吃的,就是說它既是官又是匪,所以它就把官的規矩也破了,綠林的規矩也破了,因為它自己就是在那個地方當大王。
它到了哪裡就把哪裡的規矩都破了。比如不能告密,這種本來是一般的社會是公認的,當然每個社會都有告密者,但是告密者都不是光榮的,都是潛伏在那裡躲起來的。像法國作家梅裡美寫過一篇小說,叫《馬鐵奧.法爾哥尼》,講的就是這個,就是叢林法則裡面,不能去出賣別人,不能向官府去告發別人。而中共它居然就在全國的城鄉學校,公開招聘告密者,還要獎賞告密者,還定期開表彰大會,表彰告密者。告密者哪裡都有,但是只有在中共的統治下把告密者變成了一種光榮的職業。這個在全世界都沒有的,所以它把法律之外的規矩也給破了。中共因為它是統治者,所以它不管在法律層面,還是在哪個層面,把規矩全破了的話,那麼它一定會影響到整個社會。因為中共它不僅僅自己破規矩,它是要把它的那一套不講理的規矩推廣到全社會讓大家都去接受。
怎麼防範這些事情呢?在5月12號的時候,公安部教育部聯合召開了一個叫做「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緊急視頻會議」。公安部長孟建柱出席,他還講了話。他的講話當中,有一段話很有意思,他說的是要嚴厲打擊,這個始終堅持嚴打方針。就嚴打又變成他解決問題的一個主要手段了,叫做:「打得犯罪份子,不敢對孩子下手;防得犯罪份子,不能對孩子下手。」這種作法,能不能產生效果。公安部的這個武和平(公安部新聞發言人)呢,他講話當中還說了,他說是如果犯罪份子膽敢再採取這種手段,將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和警察使用警械和槍支的規定,堅決執法,毫不客氣。也就是說要開槍打。
這個有沒有效果?因為中共它已經積累了很多防範的經驗,據說是在奧運和世博的安保已經成套了。那麼這種世博和奧運安保型的防範,能不能起作用?也就是剛才公安部長和公安部發言人武和平他們的講話所說的這種防範措施。我們看一下已經曝光的這一些殺童案當中,第一個鄭民生,他是被學校的門衛和一名路過的老師、一名晨練者和一名司機合力制伏的。最先衝上去是實驗小學的一名體育老師。
第二起是一個姓楊的,以前是赤腳醫生,最後被警方控制。他沒有說明是怎麼樣控制的,但顯然警方沒有能夠制止他行凶。第三起案子陳康炳,他在行凶的時候,出來奮力保護學生而被砍傷的,是這個學校的一個美術教師,事後這個凶手自殺未遂。第四起案子就是江蘇泰興的徐玉元,他在砍殺29個人以後被制伏,現在已經被判了死刑了。但是他被人制伏和判死刑,都是在砍殺以後的事情,而不是在以前,警方並沒有在砍殺過程中或者是砍殺之前制止他。第五起案子就是山東濰坊的案子,凶手是自焚的。當時搶出被凶手抱住一起自焚的兒童的,是在場的教師,也沒有警方什麼事情。第六起案子就是吳煥明,就是這個陝西的案子,他在砍死砍傷20個人以後,回家自殺身亡。也就是說警方自始至終一直到他自殺,都沒有介入。
在這裡,6個案子當中有3名自殺的,而且有2人成功了。我們分析這6起案子,即使當時警方已經有了可以開槍的命令的話,這6起案子當中,沒有一例可以避免的,或者沒有一例可以減輕的。其實就是中國的國家機器,它從軍隊到武警,到城管,到警察,都是為了欺壓老百姓而存在、而訓練而行動的。對真正的罪犯,或者是他們職責範圍之內,應該做的事情,他們一概做不好。你看,海軍護航它對付不了海盜,到現在在那裡晃來晃去的,也沒抓到過一個海盜,也沒對付過一個海盜。被劫了一次船最後還是付了贖金。不管是美軍、俄軍、法軍、西班牙海軍、印度海軍都有相對比較出色的表現,唯獨沒有表現的是中國的海軍。
中國的城管是實戰經驗最豐富的,天天在作戰。和誰作戰呢,和那些小販、老人婦女進行城市游擊戰似的戰爭。警察全部靠屈打成招破案,遇到真正厲害的,它就沒辦法了。楊佳到閘北警察局裡面,如入無人之境,沒有人敢擋,那警察一個個都鬼哭狼嚎。奧運那個安保和護城河工程,並不是針對恐怖份子的,而是對付訪民、對付農民工、對付法輪功學員的。如果碰到真正的犯罪份子,奧運的安保是沒有作用的。
所以中國的警察從來就不是為保護老百姓設置的,它們能拿出什麼具體的措施來保護校園?北京已經有了,戴上頭盔穿著防彈服的警察在護送小學生們。如果小學生都是光著頭,沒有任何防護的,你警察穿著防彈服戴著鋼盔有什麼用?你不是保護自己?除了擺設你還能當什麼用?要說是用殺的方法來震懾讓它不敢再殺的話,6名殺童案其中有3名是自殺的。他已經去打算死了,你去拿死來威脅他有什麼用?鄭民生的處決並沒有能夠阻止殺童案的繼續發生。
從信仰、道德、法律這三個層面,和法律之外的第四個層面來看,中共本身都是禍首。製造這些問題的人,能解決這些問題嗎?所以它只可能在表面上去搞運動,搞什麼校園安全行動啊,搞什麼嚴打啊,開槍擊斃啊等等,都是些高壓維穩的思路,只能觸發更多的社會矛盾。警察有了濫殺的權力以後,將來可能被殺的,往往是些無辜的老百姓而不是真正的凶犯。好,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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