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員工分紅入股

中國歷史上有名的紅頂商人,近則清代的胡雪巖,遠則2,600年前的陶朱公,都屬徽幫(安徽)一系,此外,晉幫(山西)和潮汕幫(廣東、福建交界)也是有名的商幫,晉、徽和潮汕為中國極有影響力的三幫商人。

這三系商幫有共同的特色:一、做生意講誠信,二、很注重同鄉關係,鄉親就是自己人,絕對力挺到底。三系之間也有各自不同之處,例如說,晉系和徽系都以鹽的貿易起家,也都極力經營官商關係;潮汕商人則以米的貿易興起,較不重官商關係。事實上,潮汕以其地理性,經商都朝海外發展,背著官府(明清均實行鎖國政策),官府也視海外子民為棄兒。

晉商制度非常先進

三系之中,以晉系老闆最照顧自己員工,非常重視人力資源的培養。晉系除了經營一般的貿易業務外(商號),還主導著中國境內外的貨幣市場(票號),不管商號或票號,都必須在各大城市廣設店號,並任用掌櫃經營。掌櫃,用現代話說就是CEO,CEO用當地人為中高階主管(當然要老闆同意),組成經營團隊,老闆不過問業務經營,只問績效。在這種情況下,山西老闆如何建立有效的員工薪酬制度呢?

晉系的員工薪酬制度在歷史上由來已久,有二大特色,非常先進:一、薪金制度,就是最低工資制度。二、頂身股制度,就是員工分紅入股,甚至是限制型股票。這三樣在臺灣出現時間,薪金約在20餘年前,員工分紅入股則在10年內,至於限制型股票,2006年台積電才開始提出呢。

晉系店號實施股份制,股本有二大類:一、銀股。就是所有權人所出的現金股本,這種股本類似普通股,對店號的負債和虧蝕負無限責任。二、身股,就是員工以勞務入股(含上述員工分紅入股),這種股本只享分紅權利,不負虧損責任,分紅時也有加數額限制的,類似特別股。這兩類股份責任的區別,在現代美國合夥組織內則以generalpartnership(無限責任)和limitedpartnership(有限責任)來區分。

兩種股份責任清楚

員工之中,老闆會賦予給誰這種分紅入股的權利呢?答案是CEO和他向老闆提薦的經營團隊(每人所享權利有別),老闆通常要設條件(門檻)。例如說,CEO要服務滿三年以後,經營團隊的成員則通常要服務滿10年,才得享有分紅權。此外,業績和盈餘也是當然要設的門檻。

分紅(股利)時,銀股(普通股)和身股(特別股)同股同權。非僅如此,為留任優秀的員工,或提供進一步的激勵,老闆還會提出「應支銀」,就是保障紅利,讓員工即便在店號無盈餘時,亦有一定的保障股利,而且還可在年度中先行支用。當然,在盈餘豐碩的年度,員工應分得的股利中,必須扣除已領去的應支銀部分。

頂身股的權利是老闆賦予的,而且與店號連結,因此不能轉讓,而當有對店號不忠、跳槽、或受瀆職處分情況時,老闆會收回這些權利。

鴻海大老闆郭台銘先生,視員工為最珍貴的寶貝,慷慨分紅給員工,甚至肯掏出自己的股票,來讓員工分配。以前不明瞭他為何如此大肚量,讀了晉系員工分紅制度乃恍然大悟:他是山西人,流著山西老祖宗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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