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弋陽城管拍賣人行道撈錢 斂財14萬
【看中國記者唐婉馨綜合報導】據騰訊網5月15日消息,江西省弋陽縣城管大隊在城區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劃出100多個攤位,組織佔道經營的攤販競價拍租,價高者得,得者發證算合法經營。最終,城管部門以「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費」的名義,收取了69家攤點的139390元競價拍租資金。
人行道緣何成了「拍賣品」?
經營者:「我租的門面房,人行通道還要自己掏錢租回來」
「怎麼辦呢?不咬牙叫價就沒了攤位,生活來源都會成問題」,5月11日,中午時分,弋陽縣廣場路豐澤商廈前的人行道上,王和生情緒激動地說,上有90多歲的老母親,自己患有糖尿病,4年來就靠這個水果攤謀生,「幾平方米的人行道,一年要交6000多元,風裡來,雨裡去,算是給城管局打工了。」
一小攤主說:「一天賣200元水果,一月要交幾千元,除掉本錢,再除掉租金,根本賺不到錢。」
「為什麼不嚴格審查參加拍賣者的身份呢?他們內部人參加拍賣,故意抬高價格,到手了又加價租出去。」
「我租的門面房,人行通道還要自己掏錢租回來?」
…………
3月6日,弋陽縣城管局在城區貼出《通知》,稱將對城區所有臨時佔道經營攤點「定位定員」,要求攤主們在3月11日前到城管大隊登記資料,在3月15日前往該大隊拍租攤位,並交300元保證金。《通知》還附有「規劃後的臨時攤點陣圖紙」。
《通知》稱,臨時佔道拍租攤位的期限為一年,拍租成功後現場簽訂臨時佔道協議書,並於次日交納一年的臨時佔道費,如未按期交納,取消其租賃資格,並沒收保證金。內容中還註明,夜宵、報刊亭以外的攤點,佔道費用按季度收取。
對於未拍租的攤點,城管部門將進行取締並予以罰款。
《通知》貼出後,城管大隊開始大力清理城區攤點,要求城區的流動攤點和夜宵攤全部停止經營。
3月12日—21日,城管大隊在其會議室舉行了多次攤位競拍活動。攤位底價視地段、攤點類別而定,有的700元,有的1100元。
李奕華夫妻去年花1.4萬元在勝利路租了間門面,今年3月店舖門口馬路就被劃為30平方米左右的兩塊,底價都是1100元,「不參與競價買下來,別人拍去了,自己家的小飯館還怎麼開呢?」無奈,夫妻倆買下了其中一塊,花了1300元,「另一塊叫價太高,1900元,我資金週轉不開,就沒要,好在也暫時沒人拍走。憑什麼門口的馬路還要自己掏錢,參加拍租?」
攤主們提供的收費票據中,統一開具的是「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費」。眾多攤主反映,對這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很費解。
至於為何收費名目是「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費」,弋陽縣城管大隊大隊長諸慶華向記者解釋:「由於軟體方面的問題,電腦打發票時出不來‘佔道費’,只能用‘佔道挖掘費’替代了,其實收的就是‘佔道費’。」
據瞭解,此次拍租之後,城管部門收取了69家攤點的139390元。其中,28家夜宵攤點共收費101600元,41家流動攤點共收費37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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