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下跪是怎樣跪倒市長的?

4月13日,遼寧省莊河市上千名村民聚集政府門前,為求見市長,集體下跪長達30分鐘,政府方面仍然無人回應。新聞傳出,引髮網友熱議,一時群情洶洶。4月24日,大連市委市政府做出決定,責令莊河市長辭職。

我們知道,在帝制時代的中國,老百姓見官是要下跪的,當官的見皇帝是要下跪的。到了現代,這種規矩早已廢除。在今天,民眾向官員下跪,豈不是自己放棄自己的尊嚴,自己侮辱自己的人格嗎?其實未必。著名的非暴力政治學專家基恩.夏普(Gene Sharp)指出,自辱性行爲也可以是一種非暴力抗爭方式。(註:自辱性行爲故意抬高對方貶低自己。這種行爲看上去是把對方抬得很高,實際上是使對方難堪,是向對方施加壓力。自己一方姿態擺得很低很低,這就使得對方很難鎮壓,很難不理睬不作回應,否則就顯得太傲慢太無理太沒人性。自辱性行為能強烈地突顯出自己一方的要求是何等的正義、而且是多麼的起碼和基本,如果對方拒絕,尤其顯得缺德。這就會形成了一種道德壓力,既能爭取到更多的旁觀者對自己一方的同情和支持,又可能造成對方內部的某種分化,而且還能進一步提升和強化自己一方對對方的批判立場與抗爭情緒。)

民眾以下跪的方式向政府施加壓力,維護自己的權益,過去也有過成功的例子。例如1979年1月,在雲南的下放知青要求回城,舉行了多次請願活動。中央派出高級官員到雲南召集知青開會,在會上,三萬知青一齊跪下。令官員深感震驚。這位官員原本是來瞭解情況,做調研的,目睹此情此景,想起千年古訓:「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他再不敢拖延怠慢,連夜打電話給中央,第二天凌晨就得到中央方面的肯定答覆。

八九民運也有過下跪一幕。那是在4月22日,十萬名大學生聚集在天安門廣場,三名學生代表雙手高舉請願書,跪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外台階上,要求總理李鵬出來接見。跪交請願書這一舉動後來受到很多批評。它被嘲笑爲「跪著乞求民主」,被批評爲缺少公民意識,缺少平等觀念,被批評爲嚮往好皇帝,嚮往「青天大老爺」,等等。然而,在我看來,這些批評並不符合實情。不妨站在李鵬的角度想一想吧,當他看到三位學生代表跪舉請願書,而在三位學生代表身後站立的成千上萬的焦急等待的學生,當他意識到所有這一切都被西方媒體所拍攝所記錄而呈現於世界長留於歷史,他是會感覺很得意,很受用呢,還是會感到很尷尬,很被動,很窩火?答案應該是很清楚的。

以下跪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這種做法在古代、在現代、在中國、在外國,都有不少例子。不過,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背景下,下跪這種做法的意義可能各不相同,它在對方心中喚起的感受以及在旁觀者心中喚起的感受,也可能各不相同。因此我們不可一概而論。有的下跪是乞求,是指望權勢者開恩,高抬貴手。有的下跪是懇請,意在喚起權勢者良心發現。這一類下跪缺少抗爭的成分。像雲南知青下跪的情況則不然。雖然知青們是以一種最能表示服從的姿勢──下跪──要求對方答應自己的要求,但那實際上也是在告訴對方,如果你們不答應,我們就不再服從。

回到這次千人下跪的事情上來。我們知道,不是千人下跪直接導致了市長下臺,而是有人把千人下跪這件事和照片放上網,引起網上熱轉和網民熱議,形成一定的民意壓力,按後來地方政府的說法叫「造成惡劣影響」,這才迫使有關上級責令市長辭職。

但是請大家想想看,如果沒有千人下跪,如果只有幾個人下跪,或者乾脆沒有人下跪,只有村民在那裡坐著或站著集會,要求市長解決問題,像這樣一件發生在無名小城的規模不大的群體事件還會有多少人關注呢?

現今中國,平均每天有群體事件三百多起,其中絕大部分群體事件的消息都迅速地淹沒在各種各樣信息的汪洋大海裡,無聲無息,引不起任何波瀾。

我們很容易想到的是,莊河村民並不是從一開始就下跪的。他們一開始是站在政府樓前集會;只是在對方毫無反應,圍觀的群眾也不多的情況下才集體下跪的。不錯,千人下跪也沒引起政府的回應,但它無疑加強了周圍民眾的關注程度。就是因為這震撼人心的一幕,使它產生了很高的新聞價值也就是吸引更多民眾關注的性質,於是才有了後來的一切。

注意:莊河村民不是在官員的辦公室裡下跪,而是在政府樓前的廣場下跪。這說明他們與其說是跪給官員看,不如說是跪給廣大公眾看;他們與其說是想感動官員,不如說是想感動公眾。作為現代人,他們不會不知道下跪是恥辱的,因此他們下跪只是出於無奈。下跪看上去是對權力的屈從,然而在這裡,它何嘗不是對權力的反諷?村民正是以下跪這種屈辱的方式強烈地表達出他們無助的困境和悲情,並且揭示出政府的冷漠,從而也強烈地表達出對政府的抗議。這就強烈地打動了旁觀者的同情心和正義感,激發起他們打抱不平的衝動。大多數網民都具有健全的判斷力,他們一下子就讀懂了千人下跪所傳達出的全部意義;於是你也轉發我也轉發,盡量擴大這件事的影響,又跟貼又發文,狠批政府。這就形成了一股不可小看的民意壓力,促成了政府內部的分化,迫使上級領導責令市長下臺。正像網上流傳的一句話:「關注就是力量,轉發就是態度,圍觀就是壓力(另一說是,圍觀改變中國)。」

如果按照某些批評者的觀點,千人下跪是「奴性的表現」,是「丟中國人的臉」,那麼他們看到這條新聞就只會趕快刪除遮醜,不會去四處轉發擴大影響,那樣一來,就不會有後來發生的一切,等於是消解了千人下跪這一舉動的社會意義,明顯地違背了村民的初衷。由此可見,這種批評意見顯然是對村民下跪這一行為的嚴重誤解。

在這一點上,專制統治者照例是清醒的。他們很明白當眾下跪到底意味著什麼。三年前,成都市公安局就發布過一個公告,禁止當眾下跪或自殺、舉狀紙、穿狀衣等十幾種上訪形式。一直有人批評訪民「思想太落後」,明明上訪徒勞無功,他們還要不停地上訪,還在那裡盼望包青天,盼望好皇帝。其實,訪民們未必就是像他們想像得那麼愚昧。他們之所以一次又一次地上訪,與其說是希望政府主持公道,不如說是向社會發出不平之鳴,呼籲公眾予以同情和支持。所以他們要成群結夥,要在衣衫上寫明冤情,要打橫幅喊口號,要當眾下跪,等等。實際上,他們已經把上訪變成了一種公開表達的方式,一種街頭抗爭的方式,訴諸公眾,訴諸輿論(包括國際輿論)。這就是為什麼當局會惱羞成怒,要打壓要禁止;這也就是我們為什麼要關注,要理解,要同情,要支持。

就在莊河村民下跪事件之後,我們又得知在湖北的公安縣和廣西的南寧市也有訪民集體下跪,但是都沒有得到官方的正面回應。這說明下跪這種方式也不是屢試不爽。事實上,沒有哪種非暴力抗爭方式可以擔保百戰百勝。如果有,世間的苛政暴政豈不早就被掃除得一乾二淨?

有些人也承認,下跪一類自辱性行為可以是非暴力抗爭的一種方式,但是由於它的自辱性太強,總還是不宜提倡的;就像自焚這種自傷性行為,雖然也可以是非暴力抗爭的一種方式,但是它太慘烈,所以也不宜提倡。這種觀點當然有它的道理。但問題是,除非我們能找出另外的更合適的抗爭方式,否則於事無補。如前所說,非暴力抗爭要取得成效,關鍵一點是,盡量吸引公眾的關注以及贏得公眾的同情、介入與支持。公眾越是冷漠,要喚起公眾就越是需要強刺激,因此抗爭者就越是不得不採取例如下跪或自焚這類極端的方式。今天中國的問題,恰恰就是冷漠症氾濫成災。我們面臨的嚴峻挑戰就是如何克服冷漠症。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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