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移民國家,從19世紀30年代至今,華裔婦女移民美國已有170多年的歷史。在經歷了漫長而艱辛的努力,如今,美國的華裔婦女已有不少佼佼者開始躋身主流社會,例如首位華裔女部長趙小蘭,首位女性眾議員趙美心,首位聯邦地區華裔女法官朱美瑜,以及在文學體育方面做出傑出貢獻的諸多華裔女性,反映華裔婦女主體意識的增強和美國社會多元化對華裔婦女的影響。
與這些取得巨大成就的華裔婦女相比,大多數普通的華裔婦女,也都能在美國通過辛勤努力,逐步認識到了自身的價值 ,並不斷地克服語言和文化障礙 ,取得經濟上的獨立 ,改善自身的地位。
但部分華裔婦女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例如關於新移民華裔婦女的家暴問題,一直以來受到各方關注。其中以來自中國大陸的新移民華裔婦女面臨的問題較多。在美的華裔家庭,伴隨著異國婚姻的增多,由於文化方面的差異或彼此的溝通障礙,華裔婦女成很容易成為家暴的受害者。
所謂家暴,並不僅僅指行為暴力,任何身體、精神、語言方面的虐待,或者以強迫、監視,控制金錢的方式控制人身自由,以及威脅、恐嚇、破壞財務等,都屬家暴的範圍。
新移民華裔婦女遭遇家暴,首先還是與經濟地位有關.有的人藉助婚姻移民,嫁到一個文化完全陌生的地方,把自己的命運交給他人,如果沒有語言能力和謀生能力,又遇人不淑,遭遇家暴常常不可避免。即使有的華裔婦女有身份,但沒有經濟能力,無法獨立,遇上丈夫的素質不高,也易成家暴對象。
其次還與觀念有關。來自中國的華裔新移民婦女,往往還帶著傳統的封建意識,抱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舊觀念,認為婦女留在家裡依附男人是理所當然,遭遇家暴也只有隱忍;有的在遭遇家暴後,認為是家庭私事,受「家醜不可外揚」觀點的影響,不肯報警;還有的根本不知道精神上的虐待和經濟上的箝制也算家暴,以為只有動手打人才算家暴。一些異國婚姻,由於文化上的差異,遭遇家暴後不知道報警,還被施暴的一方用來作為開脫的理由。
此外,一些嫁入美國的華裔婦女因語言障礙,不懂得應該為自己的婚姻留下證據,不懂尋求法律保護,只好任其丈夫為所欲為而忍氣吞聲。
最後,還有一些為身份而嫁的華裔婦女,為了能取得身份,無論對方如何施以虐待,也咬牙忍著,以致有的最終釀成慘劇。
家暴在美國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新移民華裔婦女應該瞭解有關家暴的定義和法律規定,改變舊有觀念。遇到家暴要勇敢地走出家門,尋求幫助,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否則,只會客觀上助長家暴行為的蔓延和加劇,使自己一再成為受害者。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華裔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