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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派出所被指隨意抓人,要放人須送禮(圖)

 2010-05-11 22: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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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通訊員凌若冰綜合報導】據河南日報報導,5月8日曹女士的弟弟晚上出門買東西,被鄭州市二七公安分局潔雲路派出所的民警錯抓關了一夜,派出所一直沒有通知家屬,5月9日早上曹女士一家通過熟人關係才知道弟弟被抓,但那個熟人說,民警不能白忙活,去買兩條煙吧,買過煙你弟弟就能回家了,煙買過後,曹女士的弟弟才回來。

被抓小夥不知為何被抓,為何被放?

據曹女士的弟弟說,他在賈砦村的一家紙箱廠上班,平時就在姐姐家住。5月8日晚上10時50分,他口渴,就下樓買礦泉水喝,誰知剛從四樓下了三四級台階,突然從樓梯上來五六個人卡著他的脖子,把他的胳膊擰起,並用繩子把他捆上,當時有一個穿警服的人也在場。他大聲喊道:「你們是哪裡人?我又沒犯法,為什麼抓我?我有身份證。」但那些人根本不聽,也不出示任何證件,隨後他們把他拉到樓下,樓下停著一輛麵包車,一個穿警服的人把車門打開,把他塞進了麵包車。不久,麵包車開到潔雲路派出所院內,進了房間,只簡單問了他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後,就再也沒人理他,約1個小時後,民警把他帶到裝有鐵柵欄的問訊室內,在問訊室內讓他站了一夜。

5月9日上午近11時,有民警把鐵柵欄打開,說沒事了,讓他走。「當時,我光想大哭一場,我不明不白地被抓進派出所,又被不明不白地放出來,走時,派出所的人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曹女士的弟弟說,因遭受莫名其妙的打擊,他現在頭還有點暈,因胳膊被捆綁了一段時間,現在胳膊有點疼。據他講,在派出所時,沒有一個人提出給他做訊問筆錄。

送煙才能放人

曹女士說,5月8日晚上她弟弟被派出所抓走,當時家裡人一點消息也不知道,到次日凌晨零點多時,見弟弟外出買水一直沒回來,她很著急,擔心弟弟出了什麼事,甚至她想到「弟弟是不是被人綁架了」。到5月9日凌晨1時許,見弟弟還沒回來,她和丈夫一起到潔雲路派出所報案,在該派出所,他們順便問了一句:「你們派出所有沒有在賈砦村抓一個姓曹的年輕人?」值班民警說,他不知道,還說人要是失蹤了24小時後才能報案。他們只得回家,但一家人一夜都沒睡。

5月9日上午9時許,她丈夫通過派出所的一位熟人錄某(音)才打聽到她弟弟被派出所錯抓了,錄某還給她丈夫打電話說:派出所民警辛苦了一夜,不能白忙活,你去買兩條煙吧,買過煙你弟弟就能回家了。

過後,曹女士花了186元買了煙。按照錄某的吩咐把煙送到了賈砦村內一個手機店裡。據手機店老闆說,曹女士放在店裡的兩條煙5月9日下午被錄某拿走了,他還說,錄某是給潔雲路派出所所長開車的。

據曹女士說,她到潔雲路派出所為弟弟討說法,但派出所根本就沒人理她,更別說賠禮道歉了。

普通人都知道派出所不能隨意抓人,即便抓人也要講究證據和法律。但這次為何例外?難道在如今的中國社會,已不流行講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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