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報假警 兩年後酒後失言被揭發

某公司業務員孟某和男友金某合謀,將單位4.5萬餘元貨款侵吞,並報假警稱被搶。2年後,因孟某酒醉向朋友吐露真相,恰遇朋友犯事被抓,為減輕刑罰,朋友將其揭發,導致沉寂2年的案件真相大白。記者上午獲悉,朝陽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孟某及其男友金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孟某系北京某公司的業務員。2007年11月5日,孟某替公司收取了45680元結算貨款。因家中有事,孟某未直接返回公司,而是帶著貨款先回到自己的暫住地。男友金某正好在家中休息,金某聽說孟某剛收完貨款回來,便稱:「這麼多錢我兩年都賺不到。不如咱們把錢留下,你去一個沒有監控的地方報假警,說錢在路上被搶了。」孟某一聽,認為這是一個萬無一失的好辦法,便答應下來。

孟某先將貨款交給金某保管,再按照金某所說到派出所報警,同時也將被搶情況向所在單位說明。單位並未追究孟某的責任。這樣孟某、金某就將這筆貨款佔為己有。

兩年後,因孟某酒後失言將自己如何侵佔公司款項一事告知了朋友李某。而李某不久因犯罪被判刑,為了減輕自己的處罰,李某將孟某與金某當年的勾當揭發。今年3月,孟某和金某被朝陽警方抓獲。

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孟某系某公司業務員,其利用自己經手業務款的職務便利,夥同金某以報假警的方式將本單位錢款佔為己有,已達數額較大的標準,孟某、金某的行為已涉嫌職務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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