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的國家保密法:記者的地雷陣(圖)


記者採訪遭遇暴力(看中國配圖,圖片來源:網路)

中國最近修訂的國家保密法引起保護全球記者權益組織---記者保護委員會的關注,認為此法可以用來監禁記者和其他人,只要他們發表了政府不願意被發表的信息,不論這些信息是國家機密與否。

基地設在紐約的記者保護委員會說,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4月29日通過、10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給媒體和信息網路公司肩上壓下更重的擔子,要為保守國家機密與當局合作,調查被指稱的犯法行為」。

*新法鼓勵告密文化*

香港開放雜誌資深編輯蔡詠梅女士認為,中國新的保密法實際上要求媒體與網路公司監視網民,把網路記者和網民統統當成敵人,鼓勵國內盛行的告密文化。

她說:「因為中國大陸告密的風氣很嚴重,現在中國大陸共產黨的控制越來越差了,越來越沒有辦法控制了,隨著科技與中國經濟的發展等等。那麼,他們就鼓勵網際網路上的人告密。」

被稱為中國公民記者第一人的張世和認為,像這樣的法律過去有,現在有,將來還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法律以及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人為解釋。

*新法為長官意志提供無限廣闊的天地*

網名老虎廟的張世和對美國之音說,保守國家機密在任何國家都沒有錯,關鍵在於,如何解釋什麼是國家機密:「這就給以長官意志治理的國家提供了無限解釋的廣闊天地,任何一個行為都可能被他們解釋為違反保密法,所以說這實際上是給他們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一個所謂的補充條例,顯然是長官意志,拍腦門想起來的辦法,也是現在整頓控制言論的大潮,言論閉關鎖國的步驟之一吧。」

香港開放雜誌資深編輯蔡詠梅女士持同樣觀點。她說,香港記者群的共識是,中國特殊的保密體制,特別是事後對機密文件的追認,使得記者成為一種非常危險的行業。

*記者---中國的危險行業*

她以香港媒體人、香港《中國社會科學季刊》出版人徐澤榮為例說,2002年徐澤榮到廣州探親訪友期間,在一位中共高級將領家裡的書架上發現了一份有關韓戰的歷史資料,並向海外提供了這份歷史資料。中國深圳一家法院以向海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判處徐澤榮13年監禁。

蔡詠梅認為,如果嚴格按照中國保密法執法,50年前把這份保密文件帶回家中的中共高級將領才應當受到制裁。她說,徐澤榮被判重刑只是因為廣州軍區認定,這份在私人家中擺放了50年,任何人前去拜訪都可以閱讀的資料是國家機密。

蔡詠梅說,中國當局任意把任何材料事後追認為機密的做法是一個地雷陣,令不少記者踩雷,比如上海記者鄭恩寵、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記者姜維平,湖南記者師濤、新加坡海峽時報駐北京記者程翔,甚至揭露腐敗的譚作人,都紛紛中招。

記者保護委員會在聲明中特別指出中國新的保密法給記者設下的這一陷阱,它說:新保密法「可以用來監禁記者和其他人,只要他們發表了政府不願意被發表的信息,不論這些信息是國家機密與否。」

* 追索真相是記者職責*

香港開放雜誌資深編輯蔡詠梅女士說,中國的保守國家秘密法與記者的職責在本質上相互衝突。蔡詠梅說,凡是跟公共利益息息相關的所有公共議題都是記者追求真相並報導出來的領域,凡是落入記者手中的信息都已經成為公共信息。

她說:「我們記者做的就是公共話題,就是社會問題,政治、經濟問題等等,這些所發生的事情我們就去追索真相,然後把事實報導出來。歷史學家研究過去的事,我們只是保持記錄現在發生的事,這些事實以後就是歷史的一部分。」

中國是世界上監禁記者最多的國家。記者保護委員會2010年2月發布的最新年度報告統計,在監禁記者最多的國家名單上,中國第一,其次是伊朗。另外一個國際記者權益組織--無國界記者在今年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發布了2010年新聞自由掠奪者名單,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再次榜上有名。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